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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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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现就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提请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六区19号楼3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00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提案

2.00 关于补选吴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二)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 进行披露。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 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 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8日9: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邮政编码:100070

联 系 人:杨广琦

联系电话:010-57090086 传真:010-57090060

电子邮箱:investor@gcky0688.com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8”,投票简称为“国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1.00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0提案系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如:提案2.00 关于补选吴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 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 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止2021年9月7日收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国城矿业,证券代码:000688)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9月3日、9月6日、9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除公司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方式购买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100%股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2月6日、2021年3月6日、2021年4月3日、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后的进展公告》等公告)等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就上述股票异常波动事项,公司向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进行了问询,回函表示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金控”)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61,751.1352万元人民币认购义乌商阜创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商阜创智基金”)的优先级份额,同时,义乌小商品城阜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商阜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583.7118万元认购相应的劣后级份额(商城金控同时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商阜投资10,291.8559万元人民币),该基金总规模人民币82,336.84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义乌商阜创智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号)。商阜创智基金通过武汉光谷联交所参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公司”)增资公开挂牌,以82,054.065万元(未包含交易手续费及税费)竞得湖北资管公司22.66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68,000万元)。

2018年9月6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18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6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5)。

2019年9月6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9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7)。

2020年3月6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

2020年9月6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9月6日至2021年3月5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

2021年3月3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9月2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二、相关进展

近日,商城金控对商阜创智基金履行投后跟踪管理过程中获悉,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市公安局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9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

三 、上述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商阜创智基金及商城金控目前均未收到其他方就此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件、通知或其他信息。商城金控作为商阜创智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方,将通过合法的方式主张权利和维护权益。

2、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所涉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商城金控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一致行动人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计划自2021年9月3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每股1美元,且不高于每股2美元,在此价格之间,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不高于1010万美元。

●截至2021年9月7日,香港公司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今累计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B股2,880,000股,增持数量为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2017%,增持总金额为503.98万美元,已完成公告增持下限1000万美元的一半。

2021年9月7日,公司接到了《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函》,香港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B股股份。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香港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开始前,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930,891,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1909%,其中A股775,406,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022%,B股155,484,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87%。

(三)截至2021年9月7日,香港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8,364,659股,占公司总股本11.090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9月4日披露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21-045),香港公司作为增持主体,拟自2021年9月3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每股1美元,且不高于每股2美元,在此价格之间,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不高于1010万美元。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1年9月7日,香港公司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今累计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B股2,880,000股,增持数量为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2017%,增持总金额为503.98万美元,已完成公告增持下限1000万美元的一半,香港公司仍将视情况继续增持。

目前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33,771,188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5.3926%。

四、其他说明

(一)集团公司及香港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集团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香港公司将通知上市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创”)及公司股东孙路先生通知,获悉合肥国创、孙路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合肥国创与董永东、史兴领为一致行动人;孙路与合肥贵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表简称“贵博投资”)为一致行动人。董永东所持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史兴领所持限售股为高管锁定及重组发行限售股;孙路所持限售股为离任董事按规定限售及重组发行限售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第1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包含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其余第2-7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均为: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一种插口端带钢接头的多重密封钢筋混凝土管涵”,所提供的钢筋混凝土管涵有多重密封,在混凝土管涵对接时能达到更好的密封效果;

“一种厚壁中频推制弯头管件”,结构新颖,构思巧妙,便于弯管的连接,同时连接强度高,稳定性好,有利于使用;

“一种管件加工的承插焊接结构”,通过设置的凸块、凹块、顶块及丝杆,在丝杆的作用下,带动顶块的移动,从而使顶块顶进焊接管的内孔,从而带动焊接管的凹块挤进凸块内部,通过设置的凹块和凸块的过盈配合,保证两个焊接管的同轴度,从而使对焊接管的焊接更加稳定,且避免出现间隙的现象;

“一种双相钢管件扩孔前的开裂缺陷检测结构”,通过设置的空心轴电机、第三电动伸缩杆、尼龙刮板、硬质均分细管,可以实现装置具有快速对双相钢管进行初步裂痕检查;

“一种双相钢管件抗点腐蚀试验测试装置”,结构新颖,构思巧妙,对水槽内部的水进行加热,从而产生向上的高温水蒸气,对双相钢管进行腐蚀测试,便于对双相钢管的腐蚀原因进行分析,通过改进工艺等提升双相钢管的耐腐蚀性能;

“一种用于钛合金无缝管坯表面处理后的预矫直结构”,通过设置的矫直箱、弹簧和矫直转辊可以方便的对表面处理后的无缝管坯进行矫直,防止无缝管坯本身出现弯曲导致加工成无缝钢管时管壁厚度相差过大,同时通过限位块、伸缩杆和电动转辊可以方便的对无缝管坯进行传送,使无缝管坯可以精准的进入矫直转辊之间,防止因无缝管坯弯曲与矫直转辊碰撞导致矫直转辊出现损伤;

“一种用于大偏差偏心异径管的复合式组焊夹具”,通过设置的端头固定座、位移传感器、支撑气缸、夹紧气缸、夹紧杆、连接轴和夹紧板,这种设置可以使异径管两端圆的经线在同一水平面上,从而防止在焊接过程中出现偏差,便于对其进行焊接,同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且夹紧可靠,便于拆卸。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我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1-76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1-046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

被继续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

被继续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21,396,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2%。本次质押32,170,000股后,蓝光集团及杨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994,038,82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7.75%,占公司总股本的32.75%。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蓝光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170,000股办理了质押,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9月6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6,831.8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4.6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32%,对应融资余额约15.86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6,831.8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4.6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32%,对应融资余额约15.86亿元。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因工作安排需要,经慎重研究,公司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1楼会议室。

三、除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1年8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1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一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一“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交流(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1 年9 月13日(星期一)18: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lhkcir@163.com。公司将会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和业绩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9月16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一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晓明先生、董事会秘书苗伟先生、总会计师邢跃宏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本次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加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公司参加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问题。

2、投资者可于2021 年9 月13日(星期一)18: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lhkcir@163.com。公司将会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证券部 焦建波

2、电话号码:0356-2189656

3、电子邮箱:lhkcir@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及2021年8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近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财务数据更新和进一步补充修订,并对修订后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情况及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收到告知函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将告知函的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将上述回复材料及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情况及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债券代码:163086 债券简称:19兰创01

债券代码:163198 债券简称:20兰创01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08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