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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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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3版)

截至2021年6月30日,攀钢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030.73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0.08亿元,2021年1一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31.20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6.3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9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攀钢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构成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攀钢集团与公司一直长期合作,交易金额上限也是充分考虑了双方产能,攀钢集团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实质上相同或相似交易的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政府定价及市场价的,按双方协商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四、截至8月末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8月末,公司与攀钢集团累计发生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26.15亿元、53.51亿元。

五、本次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

由于本次公司增加与攀钢集团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是以收购西昌钒制品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为前提,因此公司与攀钢集团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

(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三)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增加与攀钢集团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21年度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以收购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为前提。该事项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4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14:5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

2021年9月22日(周三)。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有关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一涉及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一、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4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45)、《关于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6)、《公司章程(修订稿)》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等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

2021年9月24日9:00~11:30和14:00~16:30;

2021年9月27日9:00~11:30和14:0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舒女士

2.联系电话:0812-3385366

3.传真:0812-3385285

4.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五楼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617067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9”,投票简称为“钒钛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的时间:2021年9月29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内容:办理购买理财产品3,000万元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 购买的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区间累积29天结构性存款

● 购买的期限: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064)。

根据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决议,现将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近期办理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区间累积29天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本金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1.29%至3.12%

(6)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1年9月1日

(7)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1年9月30日

(8)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止,共29天。

(9)银行工作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结构性存款收益支付日和结构性存款本金返还日采用中国银行营业日。

(10)收益计算基础:A/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区间累积29天结构性存款”的本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6)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理财支付的金额(理财本金余额)为58,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未经审计)的比例为19.88%。

公司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一是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理财事项决策程序。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195,000万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共33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5.8亿元),已收回137,000万元(26笔),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58,000万元(7笔)。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八、备查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本次办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机重装”)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回购期限、回购价格: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为不超过5.11元/股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在回购期间内无增减持计划;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若存在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回购股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机重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1-022)。

2、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机重装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1-027)。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机重装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 2021-028)。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切实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重新上市时做出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若回购期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和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按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下限14,000万元、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39.73万股一3,913.8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8%一0.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11元/股(含5.11元/股), 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数量2,739.73万股一3,913.89万股测算,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68.38亿元,货币资金金额67.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7.49亿元,资产负债率50.41%。

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2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的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7%,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切实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重新上市时做出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万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913.8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4%。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十二)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1年8月6日,公司已分别向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依据公司收到的回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合计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未来3个月、6个月若存在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于2021年8月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由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经自查,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十四)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十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316355

(二)前10大股东以及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公司已经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以及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相关情况,分别详见公司2021年8月23日、8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计划于2021年3月4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500万股且不高于2,000万股;

2、截至2021年9月6日,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97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69%,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韩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增持前,韩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韩力先生实际控制的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2,578,5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公司8.46%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5.46%表决权。

3、韩力先生在本次增持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韩力先生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韩力先生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增持规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将不低于500万股,且不高于2,000万股。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5、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期间:自2021年3月4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存在下列事项不得增持公司股份,且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1) 公司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或定期报告前30日内;

(2)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4)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

7、韩力承诺:本人及本人关联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9月6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97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69%,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1,179.6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前,韩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韩力先生实际控制的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2,578,5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公司8.46%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5.46%表决权;本次增持后,韩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2,278,5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969%,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公司8.46%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7.46%表决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韩力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韩力先生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韩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韩力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中期期货”)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方正中期期货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方正中期期货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1年9月10日起参加方正中期期货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1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方正中期期货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方正中期期货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9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方正中期期货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方正中期期货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方正中期期货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方正中期期货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方正中期期货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方正中期期货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方正中期期货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方正中期期货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网址:www.founderfu.com

客服电话:400-880-2277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