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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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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Joint Her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Joint Hero”)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的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 股东的持股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Joint Hero持有公司股份26,7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下同)的1.37%,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1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oint Hero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5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Joint Hero《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Joint Hero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852,300股,根据Joint Hero的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950,828,712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Joint Hero减持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950,828,712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Joint Hero并非公司控股股东,亦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Joint Hero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Joint Hero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Joint Hero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减持计划时

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获悉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金发先生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因误操作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导致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金发先生计划在2021年9月7日至2022年3月4日(除敏感期)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04,825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6%。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2021年9月8日,王金发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减持,因操作失误,在减持卖出过程中将10,000股卖出误操作成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均价23.10元,成交金额231,000元,由此构成短线交易。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

二、本次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1、经与王金发先生核实,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王金发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王金发先生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王金发先生于2021年9月8日卖出公司股票60,000股,成交均价23.60元/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均价23.10元/股,以当日减持卖出成交均价为23.60元/股作参考,本次误操作行为产生收益为5,000元,王金发先生将全数上交公司。

3、虽然此次交易行为系王金发先生误操作所致,但王金发先生已经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一楼第一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黄汝清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2,643,0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2365%。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2,037,3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44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05,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4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605,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05,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49%。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1,603,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1%;反对1,0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3%;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566,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553%;反对1,0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3%;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2.00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1,667,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3%;反对9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0%;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3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654%;反对9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41%;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1,694,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7%;反对9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6%;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57,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88%;反对9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507%;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4.00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18,174,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23%;反对4,460,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64%;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136,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118%;反对4,460,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489%;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孙佳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9日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1049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邦科技”)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二、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张松山先生所持限售股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未来半年及未来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1)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在未来半年内(2021年9月9日-2022年3月8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229,55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0.8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9%,对应融资余额为58,000万元;

(2)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在未来一年内(2021年9月9日-2022年9月8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385,55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8.5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47%,对应融资余额为93,000万元。

3、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4、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股份质押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对账单;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西南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0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华邦健康”,证券代码“002004”)的股票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9日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思怀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巩国顺先生,独立董事赵海鹏先生、武俊安先生、尚贤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刘臻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李宏斌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为特别表决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表决权股数为545729088股,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王半牧

律师:鞠慧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臣功制药”)51%的股权。

●成交价格:18,341.91万元。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控股子公司臣功制药51%的股权,首次挂牌价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实际挂牌成交价为准。相关内容详见《南京高科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临2021-010号)。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根据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报告(宁长城资评报字〔2021〕第044号)评估结果以18,341.91万元的底价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转让臣功制药51%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南京高科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临2021-028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产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的函》,在公开挂牌期限内有南京汉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欣医药”)一家意向受让方前来报名,经审核,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其报名登记,公司确认了其意向受让方资格。2021年9月7日,公司与汉欣医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鉴证下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上述臣功制药51%股权的最终成交价格为18,341.91万元。截至目前,汉欣医药已向鉴证方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502.57万元,上述保证金将转抵首期交易价款,汉欣医药计划于近期完成剩余全部款项的支付。

三、交易对方简介

名称:南京汉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15,226.06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C5栋

法定代表人:张昊宁

股东:张昊宁、南京谦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沾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众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众冸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医药技术、农业技术、环境技术的分析检测;药物研发、药品研发、生物技术研发、医疗器械研发、医药中间体研发及销售(以上项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生物制品技术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汉欣医药系美国Amphastar制药集团(NASDAQ:AMPH)成员企业,专注于创新药和大分子药物复杂制剂的自主研发和生产,以及为客户提供国际化药品研发CRO/CDMO服务,并获得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其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0年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产权交易合同相关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南京汉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鉴证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甲方通过鉴证方以公开挂牌转让的形式转让标的股权,乙方通过挂牌后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18,341.91万元的价格受让了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51%股权。

乙方在报名时已向鉴证方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502.57万元。乙方应当将扣除5,502.57万元保证金转抵的首期交易价款后的剩余款项即12,839.34万元,按约定分期支付到鉴证方指定账号,鉴证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交易价款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当期交易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3、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继续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乙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4、转让标的的交割

自乙方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到达鉴证方账户后,鉴证方出具《进场交易证明书》。甲、乙双方凭《产权交易合同》、《进场交易证明书》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5、转让标的所有权、风险的转移

经甲、乙双方约定,转让标的所有权、风险自标的企业将乙方及其所持股权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转移。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标的企业将乙方及其所持股权记载于股东名册期间的损益,由转让方按照原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6、主要违约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502.57万元;(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扣除5,502.57万元保证金转抵的首期交易价款后的剩余款项金额(12,839.34万元)、期限、方式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如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扣除5,502.57万元保证金转抵的首期交易价款后的剩余款项12,839.34万元超过15日、在此期间经甲方书面催告仍未履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方签字盖章鉴证后生效。

8、补充约定

双方就合同未尽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落实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臣功制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相应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相关数据为准。

公司后续将配合相关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

为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1年9月9日起,平安银行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492)、上银慧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284)、上银慧永利中短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754、C类基金代码:007755)、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90)、上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560)、上银可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897)、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86)、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44)、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918、C类基金代码:009919)、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0)、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138)、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504、C类基金代码:011505)、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613、C类基金代码:009614)、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93)、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313)、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288、C类基金代码:011289)、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277)、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99)、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899)和上银鑫尚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332、C类基金代码:012333)。

一、自2021年9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银行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上银鑫尚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从平安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和公司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费率执行。

2、除特别声明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四、费率优惠活动

如平安银行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基金将自动参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平安银行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平安银行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平安银行网站:https://bank.pingan.com/;

2、致电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

为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1年9月16日起,平安银行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正在公开募集的上银高质量优选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3358、C类基金代码:013359,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自2021年9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从平安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

如平安银行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将自动参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平安银行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平安银行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平安银行网站:https://bank.pingan.com/;

2、致电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1-034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