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通化东宝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8号)核准,向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一奎、程建秋、王鹏、姚景江、通化吉祥创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化吉发智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殿军、石光共计9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5,726,97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各项税费)人民币23,304,501.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675,410.57元。截止2016年7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1126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准专字[2016]1668号《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7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30,787,749.82元。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584,231.4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1、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6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9)。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本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2、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3)。截止至2018年8月2日,本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3、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7)。截止至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4、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截止至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5、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内容详见于2020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截止至2021年9月1日,本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年5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5月18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923.6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6,766.1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在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备案(备案流水号:2018050322057103005561)。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9月29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6,738,000.00元,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07.94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
截至2021年9月1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57,728,037.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至2021年9月1日,公司将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表: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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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截止日为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370.26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51,203.40万元,计算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1,710.41万元。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3)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公司于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九月九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段祥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1,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监事段祥云先生的《关于完成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段祥云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4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减持计划披露日的公司股本总额的0.010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说明:上述“持股比例”按照减持计划披露日的总股本508,236,166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监事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说明:上述“减持比例”按照减持计划披露日的总股本508,236,166股计算;
上述“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508,416,166股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截至本公告日,段祥云先生已完成其公告的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9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1-06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部分为全资孙公司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4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部分为全资孙公司担保的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为金能化学提供的人民币1,660万元质押担保。
● 担保余额:本次担保解除完成后,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196,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108.3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开立24,329,290.62元银行承兑汇票,于2021年2月1日与浦发银行签订编号为CD69012021800160 和CD69012021800163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
2019年6月1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ZZ2941201900000003,担保期限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20年4月30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德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之补充/变更合同》,合同编号为ZZ2941201900000003,将担保金额变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号)。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金能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号)。
二、担保解除情况
截至2021年9月8日,金能化学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结清,银行保证金1,660万元已归还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对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196,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108.39万元。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7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9月8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共有7名董事参与通讯表决。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据此,公司编制《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04号),并经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报告期调整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27号)。
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27号)。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需要和进程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9日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80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9月8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共有4名监事参与通讯表决。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据此,公司编制《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04号),并经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报告期调整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27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27号)。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8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租赁协议》
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的控股子公司TCP–Terminal de Contêineres de Paranaguá S.A.(以下简称“TCP Terminal”)拟与巴西巴拉那瓜港和安东尼纳港港口管理机关(Administration Of The Ports Of Paranaguá And Antonina- APPA,以下简称“APPA港务局”)签订针对巴拉那瓜港和安东尼纳港港口特许经营的《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对TCP Terminal应付该码头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计算基础所采用的指数进行调整。
2021年9月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对《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需要和进程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TCP Terminal与APPA港务局。
2.协议主要内容
(1)APPA港务局同意将巴拉那瓜港和安东尼纳港港口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计算基数由巴西通货膨胀指数(IGPM指数)调整为巴西地理和统计研究所(IBGE)的全国消费价格广泛指数(IPCA指数)。租赁合同中的货币价值将每年根据巴西地理和统计研究所(IBGE)的全国消费价格广泛指数(IPCA)的正数变化进行调整。
(2)合同调整指数的修改将自2019年11月起生效,因此从2020年11月起,租赁合同价款将根据之前十二个月累计的IPCA指数进行重新调整,以此类推。
(3)对于TCP Terminal已经支付的受IGPM指数影响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数额,APPA港务局将不给予退款和/或补偿。
(4)如果累计的IPCA指数呈现负数变化(通缩),则就下一年计算的数额将保持不变,在此情况下,应采用零值指数。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补充协议,每月TCP Terminal特许经营权负债余额以及每年11月对每月根据箱量和堆场面积向APPA港务局缴纳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费率的年度调整,将根据IPCA指数进行调整。
本次TCP Terminal基于巴西当地港口业结算常规模式对应付该码头特许经营权使用款的计算基础指数进行的调整,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损益产生积极正向影响(具体以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将有效提升TCP Terminal经营能力和利润水平,有利于TCP Terminal长期稳定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巴拉那瓜港和安东尼纳港港口特许经营的《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1-082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具体召开时间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为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疫情期间参会注意事项:由于目前处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时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任何疑问,均可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将及时予以解答。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有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须提前(于2021年9月24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B股股东应在2021年9月1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2.0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2.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1.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2.审议《关于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3.审议《关于调整在招商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4.审议《关于补选王秀峰先生为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披露。
上述提案中,提案13、14将以普通决议批准,其余提案将以特别决议批准。提案14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1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除提案13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余事项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均以2021年9月24日17:00之前收到为准;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有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于2021年9月24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邮编:51806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5.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6.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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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可表决票数总数:候选人数量×持股数=可用票数。
2、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可在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可用票数,可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如果您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拥有的总票数全部投给该候选人。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872
2.投票简称:招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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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