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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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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协商一致,自2021年9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海通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海通证券的规定为准。相关业务及优惠方案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注:1、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市场基金(B类)不适用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2、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费率优惠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申购、定投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优惠,具体折扣以海通证券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海通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重要提示

1、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手续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2、 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 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调整首次申购、

追加申购及定投起点金额的公告

经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天基金”)协商,自2021年9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天天基金调整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及定投起点金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业务情况如下: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天天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天天基金开放销售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天天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如无另行公告,则申购、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天天基金公示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021或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59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周廷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潘先文先生与周廷娥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公司174,809,0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4650%),31,223,8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277%)。两人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920,000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含)。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其中,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9)。

期间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和周廷娥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潘呈恭先生质押给浙商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26、2021-33、2021-37)。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潘先文先生和周廷娥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潘先文与周廷娥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其中,主动减持与被动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1)潘先文先生主动减持情况

(2)潘先文先生质押给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情况

(3)潘先文先生质押给中航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情况

注 :减持均价及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潘呈恭先生质押给浙商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合计情况如下:

注 :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未主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被动减持的情况系当事人质押给证券公司的部分股票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于质押特别交易单元由券商自主强制平仓导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潘先文、周廷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广发证券自2021年9月9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汇阳债券”,基金代码:A类002701、C类002702)和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战略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3044、C类003045),并同步开通上述基金在广发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9月9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广发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可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与流程以广发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产品最低申购金额、交易级差及费率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代销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等业务、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管理人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5、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关于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协商,中金财富自2021年9月10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1203、C类001204,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同步开通本基金在中金财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9月10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中金财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可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与流程以中金财富的具体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产品最低申购金额、交易级差及费率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代销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等业务、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管理人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5、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增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煜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1年9月9日起,增加基煜基金为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增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基煜基金的线上官方平台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增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顺债券;基金代码:A类008880、C类008881)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基煜基金线上官方平台或通过基煜基金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受理方式见基煜基金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基煜基金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基煜基金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基煜基金线上官方平台或基煜基金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基煜基金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基煜基金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基煜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基煜基金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基煜基金就相关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基煜基金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

7、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的最新公告中载明的申购费率。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线上官方平台或通过基煜基金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基煜基金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本业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基煜基金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基煜基金的有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基煜基金的具体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各相关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8)在基煜基金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为基煜基金已销售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基煜基金开通国联安增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基煜基金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涉及国联安增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煜基金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基煜基金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增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1-04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3日、9月6日、9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9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2021年9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涨停,鉴于公司股票连续多日涨幅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赁,未发生变化。公司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2亿元,房地产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8.88%。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2021年9月3日、9月6日、9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1年9月8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最近七个交易日内出现五次涨停,公司短期内股票交易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行业风险

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大环境下,中央继续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改革,房地产信贷资金管控全面收紧,从全局角度出发,全面、精准把控全国房地产市场,并针对市场过热的城市适时预警、及时纠偏,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落到实处。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2亿元,同比下降0.31%,2021年上半年业绩具有一定波动性。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黄伟、监事李勇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09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黄伟、监事李勇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黄伟和监事李勇的离职申请,辞职后两人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1年08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一次会议,上述会议中,董事黄伟先生和监事李勇先生仍分别以董事、监事身份参与了相关会议,根据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2号),两人已不具有相应资格,但是由于公司董事黄伟监事李勇对法律法规理解错误,认为在改选前的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履职,所以两人继续参加了2021年度半年度审议工作。

公司就未能严格执行新疆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2号)让两人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审议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两名董事因不保证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应投反对或弃权票,再扣除黄伟票数;公司董事会实际审议半年报结果应当是4票同意2票反对,董事会审议通过半年报;监事会原3名监事2名投票同意1名未参与实际扣除李勇后,1人投票赞成1人未参与监事会未能审议通过半年报,监事会审议结果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有效性不够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尽快按法定程序选举新的董事和监事,待公司物色到合适人员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更换程序及公告程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8月15日到期,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在有效期满前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续期换证的申请,并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于2021年9月7日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内容

编号:(苏)WH安许证字(C00004)

企业名称: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杨振华

单位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有效期:2021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6日

许可范围:一氧化碳(6000吨/年)、碳酰氯(10000吨/年)、硫酸(400000吨/年)、异氰酸正丁酯(3000吨/年)、异氰酸环己酯(500吨/年)、氧[压缩的或液化的](3500吨/年)、盐酸(30000吨/年)、氮[压缩的货液化的](6300吨/年)、氯甲酸乙酯(1000吨/年)、氯甲酸甲酯(5000吨/年)***

发证机关: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发证日期:2021年9月7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系原证书到期的正常续期换证及更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连续有效,确保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1年7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49号),公司已于2021年8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因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749号),详见公司2021年8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公司与中介机构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公司已于2021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1749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且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