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7日15: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六项议案,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全部六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补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概述
为确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企业正常运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经公司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郭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张晖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朱洪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郭强先生、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郭强先生、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对于本次增补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任期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郭强先生、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简历
郭强,男,汉族,1979年8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最近五年曾任上海市闸北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光明食品集团上海置地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裁,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总经理。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裁。
张晖明,男,汉族,1956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经济学教授。最近五年曾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洪超,男,汉族,1959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最近五年曾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朱先生现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兼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选举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概述
为确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企业正常运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7)、(临2021-048)。
经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推选张晖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推选朱洪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期限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选举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对于本次关于选举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任期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简历
张晖明,男,汉族,1956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经济学教授。最近五年曾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洪超,男,汉族,1959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最近五年曾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朱先生现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兼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