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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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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版)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1-067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7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罗衡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000.00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11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就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临2021-06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临2021-07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发易连,浙发易连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临2021-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临2021-07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印刷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采购业务)的议案》

该交易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客户的稳定性,本次交易确定以合同价、市场价等相结合的定价原则进行,该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印刷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7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印刷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销售业务)的议案》

该交易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客户的稳定性,本次交易确定以合同价、市场价等相结合的定价原则进行,该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印刷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7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7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1-068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1-069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浙发易连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 本次发行的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浙发易连非公开发行10,000.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100.00万元。浙发易连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1年9月8日,公司与浙发易连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浙发易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10,0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董事王爱红、李文德、陈龙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数据

浙发易连成立于2019年12月,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浙发易连2020年、2021年1-6月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浙发易连拟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0.00万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1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签订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临2021-075)。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为公司推进新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成功发行后,将较大幅度的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为股东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浙发易连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王爱红、李文德、陈龙均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与浙发易连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约定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浙发易连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公司与浙发易连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1-072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62,753,072股,其中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持有公司股票180,468,652股,持股比例27.23%,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本次拟向浙发易连非公开发行10,000.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100.00万元。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浙发易连持有公司36.77%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发易连认购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浙发易连已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浙发易连免于发出要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1-073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方式

向认购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浙发易连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1-074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上海易连”)拟向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浙发易连将持有公司36.77%的股份,且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三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发易连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爱红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发易连,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1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10,000.00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浙发易连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62,753,072股,其中,浙发易连持有公司180,468,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爱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0,000,000股进行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62,753,072股,浙发易连持有公司36.77%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爱红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四、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1年9月8日与浙发易连签订《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临2021-075)。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浙发易连,实际控制人仍为王爱红女士。本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另行披露。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三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于浙发易连发出要约义务后,浙发易连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1-075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连”、“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已于2021年9月8日与公司签署《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上述认购合同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股权控制关系

3、主营业务情况

浙发易连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法律咨询。

4、简要财务数据

浙发易连成立于2019年12月,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浙发易连2020年、2021年1-6月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前,浙发易连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7.23%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浙发易连将持有公司36.77%的股份,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发易连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1年9月8日

(二)认购方案

1、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0.00万股,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2、认购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

乙方同意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条所约定的股票。

4、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按照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本次认购的认购价款按时足额缴付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5、限售期

乙方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三)协议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当且仅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2、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按如下方式承担:

(1)本协议已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承担情形的适用相关具体约定;

(2)协议未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情形的,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2、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3、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本协议要求交付认购款项。

4、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1)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和(2)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及/或豁免,导致本次发行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无法进行,不构成违约。

5、不可抗力是指由于甲、乙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双方过错或疏忽的事件或事情引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灾、风暴、爆炸、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情况。

6、本协议生效前,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甲方有权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发行事宜审核政策的调整情况取消或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甲方无需就取消或调整本次发行事宜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签约各方均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但不排除因市场变化等不可预计的因素导致合作协议无法顺利履约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1-070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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