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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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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204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1人、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人、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3人、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4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8.00万份、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4.00万份、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8.00万份、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31.00万份。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9)。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5人、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3人、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4人、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6.00万份、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1.50万份、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0.00万份、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5.00万份。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0)。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2人、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5人、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1人、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7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5.20万份、2017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1.00万份、2018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51.50万份、2018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5.00万份。公司已于2020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完成上述276.20万份(其中2017年首次授予部分89.2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26.50万份;2018年首次授予部分119.5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41.0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20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与其他上下游合作方进行交易并承担支付义务的经营业务(含采购),并由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共3,981,474万元,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588,065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2,393,409万元。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2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与其他上下游合作方进行交易并承担支付义务的经营业务(含采购),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担保额度共9,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9,00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2021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与其他上下游合作方进行交易并承担支付义务的经营业务(含采购),并由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担保额度共417,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39,7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77,30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与其他上下游合作方进行交易并承担支付义务的经营业务(含采购),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担保额度共184,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99,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5,00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暨对外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暂未设立,简称“SPV公司”)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6,000万美元(含6,000万美元,或等额离岸人民币或其他外币)债券,并由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8)。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与其他上下游合作方进行交易并承担支付义务的经营业务(含采购),并由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新增担保额度共15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8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73,000万元。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1)。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8月,公司下属子公司获得的担保贷款金额共计40,200.00万元,涉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签订《保证合同》的实际贷款及担保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1、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子公司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公告中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

3、唐山正邦生态农牧有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48,000万元,其中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使用2000万。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中广东正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95.47%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公司虽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信贷额度储备,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经过充分的了解认为被担保公司均具有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4,788,321万元(含尚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158,000万元,被担保单位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其余担保额度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发行6000万美元债券汇率采用2021年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占2020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0.80%;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5.93%,无逾期担保。

截至2021年8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上下游合作方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贷款余额累计为987,011万元(含公司8月份实际发生的担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还款、担保采购等),占2020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6.66%;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45%,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1年9月14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138)。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九月十日

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6月17日,投资者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2年6月17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从申购确认日起按此规则类推,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本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份额持有期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如该年度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月的最后一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一年锁定持有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9月14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费率优惠

自2021年9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等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接受壹万元以上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自2021年9月14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请金额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应小于或等于1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申请导致累计金额大于1万元的,本公司将对该笔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2、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

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9月10日起,新增招商银行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82);

(2)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104;C类010105)。

注:仅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费率优惠活动。

2、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九月十日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1-04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永磐先生,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姜进明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1-05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资质,并在注册有效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灵活发行。2020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DFI33号),接受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注册。

公司已于2021年9月9日完成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发行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N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20%。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及监管银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项目偿还前期借款。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1-002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千味央厨,股票代码:002125)股票于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1-00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司股票代码书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股票代码:002125

更正后,股票代码:001215

除上述更正外,《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产”)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24,07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已披露公告。

2021年9月9日,公司收到财信资产出具的《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财信资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现将财信资产减持公司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基本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财信资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财信资产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财信资产将根据市场情 况等情形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财信资产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四、备查文件

财信资产出具的《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方案已获2021年9月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2,61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191.368万元;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调整方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分配方案不需要调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682,61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9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9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9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38楼、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

咨询联系人:邢丹丹

电话:027-82200722、0429-2709027

传真:027-82200882、0429-270981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1-060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