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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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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9日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8月26日)。

(三)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8楼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张良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和网络出席情况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3.网络投票情况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三)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刘方誉、苏悦羚。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1年9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投资”)的通知,获悉鲁银投资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办理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9日,鲁银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科技”)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鲁银投资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42,800,000股,其中有34,800,000股用于其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登记至“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账户,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45%,占公司总股本的3.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年6月16日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银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鲁银投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和解除质押登记情况;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持股5%以上的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协议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框架协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2、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和鲨利生物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鲨利生物”)已经就Sharklet技术展开了深入探讨和相关研究,但相关产品目前尚处于开发阶段,市场准入资质仍在申请中。未来能否取得技术突破形成抗菌产品、相关产品能否获得市场准入、形成规模化生产以及市场需求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有待于未来逐步落实,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鲨利生物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德周

注册资本:122.01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向彬先生之女向真持有鲨利生物3%股份,除此之外,鲨利生物和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鲨利生物非本公司关联方。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和鲨利生物于2021年9月9日以现场方式签署《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无需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鲨利生物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鉴于甲方拥有医疗器械的制造技术、管理经验及销售渠道,乙方拥有Sharklet Asia Limited授予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日本和韩国等地区(下称“授权市场”)排他性地使用与表面形貌相关的Sharklet微结构系列专利及其相关应用专有技术、商标(以下简称“Sharklet技术”,该技术能够抑制细菌生长,限制病毒的接触转移从而减少有害微生物的传播。)的权利。甲乙双方拟合作进行Sharklet系列专利及技术于不同领域、产品的应用性开发,共同实现其应用及商业价值。

(二)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模式

1、具有Sharklet微结构的医用导管类产品: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并授权甲方制造、销售医用导管类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授权许可费、产品销售的提成费等,具体细节双方将另行签署《专利、专有技术及商标授权协议》予以约定。

2、具有Sharklet微结构的民用和医用手套(以下简称“手套”):甲乙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并由合资公司开发、制造、推广、销售具有Sharklet 微结构的手套,适用于医用及民用。合作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货币实缴出资,其中维力医疗持股60%,鲨利生物持股40%。

(三)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协调合资公司推进研发、制造、推广、销售具有Sharklet技术的手套;

(2)协助合资公司取得手套的相关市场准入资质;

(3)保证合资公司产品的生产质量良好及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负责在医疗领域推广和销售手套。

乙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授予合资公司的手套使用Sharklet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及商标的合法权力;

(2)负责组建及管理合资公司在民用市场推广和销售手套的团队,提出具体的运营方案,按照合资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策具体实施;

(3)负责手套的技术支持;

(4)负责核实和维持合资公司的生产和产品的适销性。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就推进合作项目继续商定具体事宜并签署实施性的协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之目的不能实现或没有必要实现。

2、乙方为合作提供的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及商标授权许可,欠缺合法的权利来源,无法依约授权许可。

3、乙方提供的相关专利、专有技术不具实用性,不能落地实施并生产出合格适销的产品。

4、甲方未能组织有效的生产实施。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适当安排。

6、本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目前已满足的条件

协议实际履行不存在前置条件。

(六)特别约定

1、乙方为合作提供的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及商标授权许可,乙方保证拥有合法的权利来源,在获得相关授权费的前提下,能够合法地依约授权许可。

2、乙方须保证其授权许可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具备实用性、能够落地实施并生产出合格适销的产品;甲方须保证生产的有效实施。

3、排他性约定

乙方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对于医用导管类产品,在没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单独直接或间接与本协议交易对方外的其他第三方就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或相近似或构成竞争性的项目进行洽谈、协商、磋商、谈判或签署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及任何协议,不论该意向书或协议是否对其具有约束力),或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其他约定。具体期限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2)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提供授权的范围内,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对医疗器械类产品的优先研发、制造和销售的权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有待于未来逐步落实,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可能受市场竞争、价格、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促进公司在抗菌领域的产品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组合、提升综合竞争优势,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目前尚无法评估。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框架协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和鲨利生物已经就Sharklet技术展开了深入探讨和相关研究,但相关产品目前尚处于开发阶段,市场准入资质仍在申请中。未来能否取得技术突破形成抗菌产品、相关产品能否获得市场准入、形成规模化生产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2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减少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一12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减少1%的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语筑”或“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李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辛浩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3.01%减少至31.88% 。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辛浩鹰女士通知,控股股东辛浩鹰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9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转让公司股份4,8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变动完成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19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卓易信息1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候选人杜娟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黄吉丽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梦琦 徐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梁韵湘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韦少辉、王怡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9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1-096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