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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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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7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1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相应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5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同时结合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更新,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52)。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8日,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期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停牌。具体时间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9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第一创业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1年9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新增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为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券商办理下述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基金如下: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十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85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十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十三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1年9月8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5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573,46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1,257,026,847股的45.62%,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226,5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9.50%,占公司总股本的18.02%。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接到广汇集团关于其持有公司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广汇集团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3,080,000股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0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已恢复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网上直销渠道的T+0快速赎回业务。

单个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申请快速赎回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单只货币基金单个自然日的 T+0 快速赎回提现业务的提现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 万元。投资者的大额赎回申请将按照货币基金的普通赎回规则执行。

同时,网上直销渠道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的垫支银行现已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2、“快速赎回业务”是本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增值服务,非本公司的法定义务。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临时调整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中设定的限额或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如投资者资金使用需求较大,可使用普通赎回,如资金使用需求紧急,请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fscind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受托经营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1-079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受托经营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受托经营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交旅”)签署《解除委托经营协议》,解除公司对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港集团”)的受托经营管理。《关于解除受托经营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21年8月23日和2021年9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9月8日,公司与宜昌交旅签署《解除委托经营协议》,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乙双方同意,《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终止。

(二)《委托管理合同书》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委托经营费用,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承诺在受托期间获取的宜港集团商业秘密和资料不得使用在其他任何地方或透露给其他第三方,否则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三、备查文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解除委托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9日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3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10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年2月10日、3月10日、4月9日、5月10日、6月9日、7月9日、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043、054、077、089、101、1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1条及第14.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0﹞302号)及其配套实施文件规定,公司子公司云南华云金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云金鑫”)于近日收到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放的政府补助经费人民币100万元。

此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所获取省工信厅的政府补助是用于建造“工业无毒大麻加工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华云金鑫本次收到的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100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处理为记入递延收益。将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内分配递延收益,预计增加以后会计年度利润总额100万元(未经审计),不对公司损益造成重大影响。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为上述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一、中国移动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

(五)预中标情况: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中选份额为30%,中标金额预计约为829.20万元(含税)。

二、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发布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及《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_比选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后续深圳兆能若能顺利中标并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已结束,深圳兆能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标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中标的有关事项待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签署相关合同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的函告,获悉博升优势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8日,上述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皮荃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备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截止2021年9月8日博升优势累计质押79,464,080股,其中3,391,548股为司法再冻结状态,占累计质押比例4.27%。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关于博升优势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原因,博升优势向公司函告如下:

“(1)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和相关信息;

(2)本公司会积极了解、跟进相关事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和解置换等合理措施尽快解除海联金汇股份冻结;同时积极应诉,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3)若因本次冻结股份事宜,导致本公司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财产保全申请人追偿。

(4)本公司信用状况良好,资产实力尚可,若本次股份冻结相关事项导致本公司承担的任何责任,本公司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筹措资金,避免本公司所持股份被处置变现。”

三、其他说明

博升优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博升优势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博升优势对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离任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离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四祥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997,25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月26日,胡四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9,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856,359 股,为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胡四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胡四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1-057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08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2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第4666607号

发明名称:用于5G前传的光网络传输集成设备及方法

专利号: ZL 2019 1 1311907.9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日:2019年12月18日

专利权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年09月07日

专利权期限:20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公开涉及一种用于5G前传的光网络传输集成设备,部署在有源天线单元AAU和分布式单元DU之间,包括:第一集成模块、第二集成模块、多个第一光模块和多个第二光模块,第一集成模块通过多个第一光模块与分布式单元DU连接,第二集成模块通过多个第二光模块与有源天线单元AAU连接,第一集成模块和第二集成模块之间采用主用光纤连接通信;该设备能够实现上行信号和下行信号的分离,采用较少波段即可实现多路业务的双向传输,使得传输业务容量得到显著提升,运行效率倍增,在同等传输业务量情形下,回路光纤的使用数量下降一半,使得运营商的成本大大降低;同时,该设备具备线路保护功能,能够实现信号传输过程中光纤的快速切换以提高信号传输的可靠性。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公司开拓市场及推广产品产生积极的影响,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代码:000816,证券简称:智慧农业)股票于2021年9月7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关于参与设立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2021-033)《关于发起设立合资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2021-034),拟与相关方共同投资新设公司,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9月9日,拟新设公司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公司为两个拟新设公司的少数股东,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请见上述公告中“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等相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情况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由机械制造、金属矿采选和国际国内贸易等构成,业务内容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2、公司目前营业收入构成中海外收入占比50%左右,海外收入主要来自美国、东南亚、南美、非洲等国家和区域,尤其是公司通机动力产品以出口美国为主且大客户较为单一。受国外疫情、经济环境,美国加征关税,以及原材料价格、海运费等综合成本上升等影响,未来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存在着不确定性。

(三)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情况和已披露事项及其涉及的相关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2021年9月7日、8日、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股价涨幅大于同行业大部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生产经营风险:具体请见本公告“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中“(二)生产经营情况”的第2项内容。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9日。

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0日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6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