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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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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9月0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09月09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堂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徐阿玉女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0.3235%股权;根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18)第【32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0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台冠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79,788.51万元,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台冠科技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320,437.00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货币人民币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台冠科技100%的股权,台冠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认、办理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所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于2021年09月10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鉴于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张丽女士近日辞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静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于2021年09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9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张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张丽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1年09月0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邓静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邓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9日

附件:

邓静个人简历

邓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06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11年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嘉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21年03月加入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

邓静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邓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控股子公司重庆北齿蓝黛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齿蓝黛”或“标的公司”)股东北京北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齿 ”)拟转让其持有的北齿蓝黛21%股权,北京北齿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场内交易规则,提出交易申请并挂牌转让前述股权。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10132号)对北齿蓝黛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计人民币391.84万元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所公示的北京北齿对所持北齿蓝黛21%股权的转让底价计人民币82.2872万元,公司拟受让前述股权。2021年06月22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子公司重庆北齿蓝黛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北京北齿所持有的北齿蓝黛21%股权,股权受让价款以上述北齿蓝黛权益评估值及股权转让底价作为本次股权受让价款依据,为人民币82.2872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北齿蓝黛股权比例由40%变更为61%,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变速器”)、重庆蓝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自动化”)仍分别持有北齿蓝黛20%、19%股权。近日,北齿蓝黛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向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北齿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9203579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18,9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谢华

6、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6日

7、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

8、经营范围: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普通货运;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热力供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北京北齿为北京北齿(黄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国有控股公司。

10、其他说明:北京北齿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北京北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北齿蓝黛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MA5U3F7M5U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朱俊翰

(6)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5日

(7)住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

(8)经营范围:汽车变速器及其他传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变速器及其他传动产品的检测技术、相关咨询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北京北齿持有其21%股权,公司直接持有其40%股权,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蓝黛自动化分别持有其20%、19%股权。

本次收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北京北齿持有的北齿蓝黛21%的股权后,公司直接持有北齿蓝黛61%股权,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蓝黛自动化分别持有北齿蓝黛20%、19%股权,即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北齿蓝黛100%股权,北齿蓝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旨在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增强公司对子公司北齿蓝黛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提升子公司管理和运营效率。本次股权收购价款以标的公司权益评估值及股权转让底价作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2、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9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9月0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徐阿玉女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或“标的公司”)0.3235%股权;根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18)第【32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0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台冠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79,788.51万元,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台冠科技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320,437.00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货币人民币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台冠科技100%的股权,台冠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认、办理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所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徐阿玉女士持有的台冠科技0.3235%股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7759780Y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273.6842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尚锋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01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德泰科技工业园3#厂房第4层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触摸屏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台冠科技99.6765%股权,徐阿玉女士持有台冠科技0.3235%股权。

本次收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18)第【32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0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股东100%权益价值为人民币79,788.51万元,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以前述《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公司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参考依据,确定本次徐阿玉女士所持标的公司 0.3235%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300,000.00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320,437.00元。

关于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18)第【328】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标的公司股东权益的评估情况参见公司于2019年04月30日披露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徐阿玉女士,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浦东区锦绣路****弄**号**室,其目前持有公司子公司台冠科技0.3235%股权。徐阿玉女士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徐阿玉

标的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1、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台冠科技0.3235%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300,000.00元)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乙方所持台冠科技0.3235%的股权。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18)第【32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0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股东100%权益价值为人民币79,788.51万元。双方经协商同意以前述《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公司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参考依据,确定乙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3235%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300,000.00元)以人民币2,320,437.00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对价为人民币2,320,437.00元。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600,000.00元;甲乙双方协同台冠科技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付清本次股权转让的剩余款项计人民币720,437.00元。

2、履约责任

双方一致确认,自标的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将累计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享有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并行使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权利和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3、声明与保证

乙方保证其拟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存在现实或者潜在的纠纷,乙方保证对本次拟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享有合法、有效、完整、全面的处分权。乙方保证为签订本协议之目的向甲方及变更登记机关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后,乙方保证积极协助甲方和标的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取得标的股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各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均应按照本协议转让价款的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凡因对本协议的理解分歧或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于获得甲方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触控显示业务为公司重点业务板块之一,台冠科技作为公司该板块业务的重要子公司,近年来发展快速,其所处中大尺寸触摸屏及触控显示模组的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较强。公司基于对触控显示业务发展前景的看好,同时为提升公司的管理决策效率,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价格以公司原收购台冠科技控股权的评估价为作价依据进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晏刚先生、张咏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定勇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9、议案名称: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2(2.01-2.10)、3、4、5、6、7、8、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第1、2(2.01-2.10)、3、4、5、6、7、8、9、10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4、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太山、姜宏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1-08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57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9月7日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于2021年9月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浩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关于限售期的表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六)限售期

产发融盛及能投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截至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召开日,产发融盛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72,696,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0%。产发融盛及能投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可能存在超过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30%的情形。该情形在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及产发融盛和能投公司承诺锁定36个月的前提下,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可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浩涛、张欣、余冠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浩涛、张欣、余冠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5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9月7日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监事确认,一致同意于2021年9月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当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关于限售期的表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六)限售期

产发融盛及能投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截至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召开日,产发融盛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72,696,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0%。产发融盛及能投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可能存在超过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30%的情形。该情形在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及产发融盛和能投公司承诺锁定36个月的前提下,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可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监事石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监事石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6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5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关于限售期的表述进行了如下调整:

调整前:

“(六)限售期

产发融盛及能投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产发融盛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2,651,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0%;能投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同时,根据产发融盛与顾永德先生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顾永德先生已将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45,302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产发融盛行使。因此,产发融盛直接持有和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72,696,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50%。

此外,产发融盛拟收购顾永德先生所持公司的40,045,302股,若收购完成后,产发融盛将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72,696,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0%。

若上述收购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前完成,产发融盛及能投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可能存在超过30%的情形。该情形在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及产发融盛和能投公司承诺锁定36个月的前提下,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可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

“(六)限售期

产发融盛及能投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截至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召开日,产发融盛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72,696,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0%。产发融盛及能投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可能存在超过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30%的情形。该情形在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及产发融盛和能投公司承诺锁定36个月的前提下,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可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5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关于限售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56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受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1年8月10日,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茂硕电源”)控股股东济南产发融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融盛”)与顾永德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产发融盛受让顾永德先生持有的茂硕电源40,045,3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0%。本次交易完成后,产发融盛直接持有茂硕电源72,696,84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0%,对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数量未发生变化,产发融盛仍为茂硕电源控股股东,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仍为茂硕电源实际控制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仍为茂硕电源的最终控制人。详见公司2021年8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顾永德先生协议转让给产发融盛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4.60%股份(数量为40,045,302股)已于2021年9月8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数量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产发融盛直接持有茂硕电源72,696,84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0%,为单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最多的股东,仍为茂硕电源控股股东,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仍为茂硕电源实际控制人,济南市国资委仍为茂硕电源的最终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 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双方后续股份变动事项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