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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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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姜滨先生、姜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双美女士的通知,获悉姜滨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3,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5%,受让方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总裁姜龙先生;胡双美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另外,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3月2日,因公司“歌尔转2”转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姜滨先生、姜龙先生和胡双美女士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0.8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不是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本次变动不涉及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华软科技,证券代码:002453)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9月7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4.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6日,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软科技”)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为15亿元。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上述事项已由公司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信息可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华软科技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华软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创森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朱家湾街8号2幢A座4层4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202DHM50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9-10

营业期限:2019-09-1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销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的维修;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维护服务;计算机及软件技术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租赁;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苏创森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森智云”)为公司控股53.33%的子公司倍升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升互联”)的全资子公司。

创森智云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注:2020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简称“无锡农商行”)、创森智云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债务人创森智云依其与无锡农商行签订的编号为锡农商流借字【2021】第0150010909001号合同/协议(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为2000万元。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公司为创森智云提供的担保由其股东倍升互联的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为19,835.8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58,122.56万元比例为12.54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发生额为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58,122.56万元比例为2.5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创森智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是23,835.88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835.88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58,122.56万元的比例为15.07%。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21)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书面说明,于2021年9月6日前报送浙江证监局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1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进行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6日前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及《关注函》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对函件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及回复准备工作,同时通知并协调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鉴于《问询函》及《关注函》部分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此前预计将于2021年9月10日之前完成本次《问询函》和《关注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截至目前,对《问询函》及《关注函》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及确认,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和《关注函》。公司预计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对《问询函》和《关注函》的回复,在此期间,公司将就上述工作进展及时向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汇报,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杨培鸿仍担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易方达优选多资产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0日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本公司重整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本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不存在执行实质性障碍,后续将根据执行进展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于前期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了对本公司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重整管理人。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飞马国际重整程序,详见《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目前,公司重整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自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管理人、公司、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截至目前,公司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完毕标准事项的执行进展情况如下:

1、《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一: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应支付偿债资金5,000万元及偿债借款2亿元已支付完毕。

执行进展情况: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5,000万元偿债资金和1.5亿元偿债借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并于2021年1月15日将剩余5,000万元偿债借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2、《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二: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经支付完毕,尚未符合支付条件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经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应当支付/提存的相关费用款项已支付或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3、《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参照普通债权受偿方案提存的股票已经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有财产担保债权已经提存股票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四:职工债权已经全额清偿完毕。

执行进展情况:职工债权已全额清偿或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5、《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五: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已经分配完毕,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转增股票已分配予债权人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6、《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六: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账户,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注: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分别按照50%的比例无偿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由新增鼎公司有条件受让。)

执行进展情况:①飞马投资让渡的50%股票,已于2021年6月10日划转至新增鼎公司名下,飞马投资让渡50%股票事项已执行完毕;②黄壮勉先生让渡50%股票事项,目前尚在密切推进中。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主要事项为黄壮勉先生让渡50%股票事项。管理人、公司、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将根据《重整计划》积极加快推进黄壮勉先生让渡50%股票的划转,后续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鉴于除黄壮勉先生让渡50%股票事项尚在执行中,其他主要执行工作已经完成,继续执行《重整计划》有利于维护公司、债权人、股东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深圳中院裁定延长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月17日,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8、截至目前,新增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4,028.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6%;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增鼎公司将合计受让取得公司股份约79,567.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为保证重整后公司控制权稳定,新增鼎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通过重整程序受让的飞马国际股票自完成过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二、风险提示

1、深圳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重整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飞马”)。公司将在执行完成《重整计划》约定的有关标准事项后及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在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事宜,后续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及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1-07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可交换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其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融资融券业务中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相关金融机构”)根据相关约定对华夏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执行强制处置程序,导致华夏控股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低于平安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截至目前,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1)平安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5.19%的股份。

(2)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25.82%减少至24.92%。

● 鉴于如下情形,公司认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华夏控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文学作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公司目前的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非独立董事中的4名为华夏控股提名,3名独立董事均为华夏控股推荐、董事会提名,华夏控股推荐和提名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多数。

(2)平安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说明函》,说明其无意愿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平安提名的只有两名董事,不足三分之一;平安亦未向华夏幸福派驻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华夏控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华夏控股通知,相关金融机构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处置华夏控股持有的35,194,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3,913,720,342股的0.90%,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变更为24.92%,低于平安人寿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华夏控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表示股份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鉴于公司目前的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非独立董事中的4名为华夏控股提名,3名独立董事均为华夏控股推荐董事会提名,华夏控股推荐和提名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多数;且平安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说明函》,说明其无意愿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平安提名的只有两名董事,不足三分之一;平安亦未向华夏幸福派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认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四)本次华夏控股权益变动系因相关金融机构执行强制处置程序导致的其被动减持。后续相关金融机构执行强制处置程序需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执行,上述金融机构继续执行强制处置程序导致华夏控股被动减持的具体股份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华夏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1-07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9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请公司从盈利情况、财务费用、资产减值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根据半年报,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10.68亿元,同比下降43.63%,毛利率约为5.29%,明显低于2018-2020年同期的45.67%、48.73%、46.93%,营收规模下降与毛利率下滑是公司当期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流动性及经营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分析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趋势及风险;(2)结合近年行业政策变化,以及土地获取成本、房产销售价格、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量化说明公司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分析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趋势或风险;(3)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说明是否与行业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并解释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成本费用的情况。

二、根据半年报,公司报告期财务费用56.35亿元,同比增长超30亿元,是公司亏损的原因之一。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近期存量债务及利率变化情况,量化说明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2)对比近两年存量项目情况,量化说明财务费用资本化率变化情况,以及对财务费用的影响,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财务费用的情况;(3)说明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控制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

三、根据半年报,公司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1.45亿元,是去年同期的近4倍,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4.0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存货涉及主要项目计提跌价准备的方法、相关假设与参数和具体计算过程,如涉及第三方评估报告,请一并披露;(2)结合行业背景、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可比楼盘价格变化、销售去化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等,具体说明公司对各主要项目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依据及合理性;(3)对比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相关项目售价变化和去化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迹象发生的时点,是否与前期披露信息不一致,是否存在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形,相关项目在本年度集中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四、根据半年报及临时公告,截至2021年9月初,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878.99亿元,半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39.8亿元,其中可动用资金仅7.3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化解流动性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勤勉尽责,相关债务逾期对公司后续资金安排,以及存量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维护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2)审慎核实目前的债务化解及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根据半年报,2020年四季度以来公司全面压缩投资,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大幅下滑,净利润亏损超90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当前疫情与流动性情况等说明后续经营计划及可实现性,审慎评估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2)公司及相关方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升可持续盈利能力。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1年9月17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4日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dswh@600892.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说明会类型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9月16日下午14:00-15:00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及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黄苹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费海江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6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4日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dswh@600892.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大晟文化金融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2359089

联系邮箱:dswh@600892.com.cn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经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协商一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指定旗下部分基金自2021年9月13日起参加华宝证券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与华宝证券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投资)优惠适用范围:

二、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1年9月13日起,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以华宝证券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华宝证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指定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华宝证券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各基金原费率参见该基金的最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华宝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基金销售起,将同时开展该基金的上述优惠活动。

四、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指定基金在华宝证券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各基金定投开通情况以我司最新公告为准),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华宝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华宝证券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1-034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