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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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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1-031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平潭泰格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格盈科”),持有公司股份4,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3%;股东淄博盈科恒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恒通”)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股东平潭盈科盛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鑫”)持有公司股份2,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股东平潭盈科盛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达”)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股东平潭盈科盛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隆”)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股东平潭盈科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通”)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均由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六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73%。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1年4月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9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格盈科减持数量643,73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1%;盈科盛鑫减持数量1,126,85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5%;盈科恒通减持数量824,163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4,743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0,000股,合计减持2,59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6%。本次权益变动后,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705,25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21%。

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的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盈科盛达、盈科盛隆、盈科盛通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未实施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因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160,00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00%,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53,332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106,668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24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本次的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本次减持计划。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根据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8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味知香”)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28.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3,2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632,64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6,617,357.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35号)。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公司对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间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系向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在存款到期后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规定向公司支付利息。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行动人之间不存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44,552,202.04元,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比例为0.12%。2021 年 4 月 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661.74万元,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增长。本次拟使用人民币6,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 5月 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沈阳金杯安道拓

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编号:临2021-07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沈阳金杯安道拓

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全资子公司沈阳金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汽车”)通过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安道拓”)49%股权,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尔毛里求斯”)获得该股权的受让,本次交易的价格为26,362.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通过反垄断批准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一、交易概述

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晨汽车将持有的金杯安道拓49%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股权评估价值人民币53,800.00万元乘以出售的股权比例,即26,362.00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公告临2021-063、临2021-066)。

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24日,金杯安道拓49%股权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尔毛里求斯”)向产交所提交了受让申请,经审核符合受让条件。2021年8月30日,李尔毛里求斯向产交所缴纳摘牌保证金人民币7,900.00万元。2021年9月2日,公司与李尔毛里求斯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362.00万元。(具体详见公告临2021-073)。

二、交易进展

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506号),对李尔毛里求斯收购金杯安道拓股权案不予禁止,已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2021年9月7日,李尔毛里求斯向产交所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18,462.00万元。2021年9月8日,金杯安道拓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工商变更完成后,金杯安道拓更名为沈阳金杯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持股49%。

三、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金杯安道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转让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转让金杯安道拓49%股权是为其引入能够增强其竞争优势的新股东,和李尔毛里求斯展开合资合作,有利于金杯安道拓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编号:临2021-076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沈阳李尔汽车座椅内饰

系统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尔毛里求斯”)已成功竞拍获得公司公开挂牌出售的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安道拓”)49%股权。据此,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与李尔毛里求斯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沈阳李尔汽车座椅内饰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购买协议》已签订并生效,公司以人民币23,275万元购买李尔毛里求斯持有的沈阳李尔汽车座椅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李尔”)49%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通过国资审批及反垄断批准,已完成工商变更。

一、交易概述

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沈阳李尔汽车座椅内饰系统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与李尔毛里求斯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沈阳李尔汽车座椅内饰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购买协议》,若李尔毛里求斯成功竞拍获得公司公开挂牌出售的金杯安道拓49%股权,公司将以人民币23,275万元购买李尔毛里求斯持有的沈阳李尔49%股权。(具体详见公告临2021-063、临2021-064、临2021-066)。

二、交易进展

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505号),对公司收购沈阳李尔股权案不予禁止,已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2021年9月8日,李尔毛里求斯已成功竞拍取得金杯安道拓49%股权,并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具体详见公告临2021-073、临2021-075)。

据此,公司与李尔毛里求斯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沈阳李尔汽车座椅内饰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购买协议》已生效,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1-064。

2021年9月8日,沈阳李尔已办理完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工商变更完成后,沈阳李尔更名为沈阳李尔金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持股51%。

三、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李尔毛里求斯加深合作,有利于促进双方优势互补,提高运营效率,增加市场开拓。本次交易实施后将增加公司对外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现场回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1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7)。

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0:00,公司董事长王戎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马进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并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相关问题。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1:2021年中报显示,淮河能源的营业收入约100.3亿元,同比增加105.31%,净利润下降6.74%至2.7亿元,这是否是由于从大股东淮南矿业收购的几个电厂拖累?

回答:投资者您好,由于今年上半年煤炭价格上涨,导致整个火力发电行业燃煤成本上升,公司所属的电厂也同样面临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2:贵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翻倍大增,净利润却下降6.74%,不知道贵公司对于这样的业绩有何评价?

回答:投资者您好,火力发电企业的主要成本是燃煤成本,而煤炭价格上涨必然对整个火力发电行业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此外,公司今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3:公司目前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及煤炭贸易业务,请问投资者应该把公司归类到哪个行业?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4:请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火力发电业务(包括煤电一体化公司)在经营模式上具有优势;售电业务依托公司能源产业体系,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其在公司能源产业体系中功能作用将日益凸显;铁路运输业务在区域内具有天然不可替代性;煤炭贸易业务以实体贸易为立足点,经过多年市场拓展,已形成较为稳定的上游采购资源和下游客户资源;公司作价投资入股省港口运营集团的港口资产,通过与省内其他港口有序推进一体化发展,预计未来发展前景向好。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5:在“双碳”背景下,公司如何定位煤电行业?如何看待电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回答:投资者您好,受能源资源禀赋影响,当前煤电仍是我国主体电源,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煤电机组调峰能力强、供应稳定、电源质量高,将作为保障能源安全、电网安全和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基石。在国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下,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加快,构建形成竞争充分、公开透明、开放活跃、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将为煤电灵活改造、更多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提供舞台,为清洁能源和煤电和谐发展提供平台。

问题6:全国碳交易市场已经上线,贵公司有没有参与碳交易?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环规气候〔2020〕3号”文件,公司所属的全资及控股电厂均被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公司将积极顺应国家大政方针,做好相关政策研究,积极探索碳资产管理相关业务。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7: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的是什么?是否与重启重组事项有关?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发电公司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8:贵公司借壳芜湖港以来,一直长期低于重组、定增价格,短期价格低于定增价格可以认为是市场行为,请问长期是否是公司不作为的行为?请问对上市公司新集能源有什么看法?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并将持续保持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发展,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9:自从2020年6月贵公司公告因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涉及的土地、房屋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未能如期取得,停止重组已经有1年多的时间。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仍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是否是因为淮南矿业的不配合或相关部门的拖拉导致?另外,一个多月前国务院支持资质办理、加快煤炭复产,公司是如何理解政策的?如何与当地政府沟通协商解决的?

回答: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未知控股股东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权属证书办理进展情况,公司将在获悉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后,依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10:请问控股股东资质办理为什么没有进展?不要说控股股东的事情,说不知晓,请问公司大事小事不都是向控股股东汇报的吗?公司的董监高主要不都是由控股股东推荐的吗?公司和控股股东怎么互动的?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涉及本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问题11:目前从大股东这里买的三个亏损9000万元的电厂进展顺利,不知道下一步还有其它什么资产购买计划吗?

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涉及本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感谢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5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1-045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号文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0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淑丹女士、项鹏宇先生、项奕豪先生和朱蓓蕾女士合计配售8,899,8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4.17%。

2021年4月30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20转债合计减少1,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减持后,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淑丹女士、项鹏宇先生和项奕豪先生合计持有伟20转债7,699,8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4.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2021年7月14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20转债合计减少1,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减持后,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项鹏宇先生和项奕豪先生合计持有伟20转债6,499,8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4.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

2021年8月23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8月23日期间,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20转债合计减少1,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减持后,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项鹏宇先生和项奕豪先生合计持有伟20转债5,299,8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4.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

2021年8月31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20转债合计减少1,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减持后,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项鹏宇先生和项奕豪先生合计持有伟20转债4,099,8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4.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2021年9月9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9日期间,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20转债合计减少1,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项鹏宇先生和项奕豪先生合计持有伟20转债2,899,8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4.17%。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9月7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2021年1至6月份,公司电解二氧化锰产品毛利为-534.58万元,占公司总体毛利的比例为-3.27%;高纯硫酸锰产品毛利为42.97万元,占公司总体毛利的比例为0.26%;电池级碳酸锂毛利为726.51万元,占公司总体毛利的比例为4.44%。上述产品毛利率较低,对公司利润贡献占比较小。

●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青岛国资委)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国资委目前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2019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43),红星集团2019年12月根据青岛国资委《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启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函【2019】35号}精神,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红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仍处于研究筹划阶段,方案内容、审计、评估、法律及后续审批等工作尚未确定,需根据相关要求扎实稳步推进。除上述事项外,目前不存在其他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 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107.26,滚动市盈率为45.62,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静态市盈率50.25和滚动市盈率30.49,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9月7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向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国资委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国资委目前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2019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43),红星集团2019年12月根据青岛国资委《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启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函【2019】35号}精神,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红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仍处于研究筹划阶段,方案内容、审计、评估、法律及后续审批等工作尚未确定,需根据相关要求扎实稳步推进。除上述事项外,目前不存在其他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核查,红星集团、青岛国资委在最近6个月内及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9月7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107.26,滚动市盈率为45.62,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静态市盈率50.25和滚动市盈率30.49。公司提醒投资者,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理性分析和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2021年1至6月份,公司电解二氧化锰产品毛利为-534.58万元,占公司总体毛利的比例为-3.27%;高纯硫酸锰产品毛利为42.97万元,占公司总体毛利的比例为0.26%;电池级碳酸锂毛利为726.51万元,占公司总体毛利的比例为4.44%。上述产品毛利率较低,对公司利润贡献占比较小。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更正、补充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