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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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提示性公告

202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21年9月修订)全文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1年9月1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dfa66.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30-6677)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旗下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同时为确保相关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旗下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将自2021年9月10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投资范围中新增存托凭证条款的修订内容如下:

(1)补充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

(2)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

(3)在投资策略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4)在投资限制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比例限制;

(5)在估值方法中增加存托凭证估值核算方法。

具体请查看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同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

二、本次修订涉及估值方法中“汇率”计算方法调整的具体基金名称及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自2021年9月10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我司网站www.dfa66.com查阅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服热线 400-930-6677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匹配。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