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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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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2021年4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号)和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以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红塔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人民币5,000.00万元。

公司与广发银行红塔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公司大额存单2021年第360期;

2、产品编号:C2021360Y003;

3、产品类型:保本保息公司大额存单;

4、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产品期限:3年,起息日为认购成功当日,到期前可提前部分支取,可行内转让,最早可提支日/可转让日为起息180日后;

6、委托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

7、产品风险:低风险;

8、产品预期收益率:持有到期年化利率为3.55%;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偏低,但仍可能 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产品存续期间银行投资的投资品或投资组合的融资客户的信 用风险。例如债权融资类信托计划的融资客户破产或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等。

2、流动性风险: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3、延期风险:在理财产品的正常到期日,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投资标的出现未能及时变现或其发行人未能及时兑付或投资标的项下相关债务人违约等情 形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延长理财产品期限,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不 能及时收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等风险。

4、再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结束或提前终止后,因市场利率下滑,本金和利息再投资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5、政策法律风险:因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该理财计划不能成立 或提前终止,则该理财计划相应不成立或提前终止。

6、不可抗力风险:指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 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 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本次)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8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2,411.75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九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订单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1年9月9日与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灏机电”或“甲方”)签署《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年。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华怡联合(深圳)技术有限公司为华灏机电提供协议约定的服务。

2、本次协议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公司与华灏机电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协议签订及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1091014L

法定代表人:李玉龙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岗头村上小坑山地江南时代大厦2号楼201

成立日期:2001年07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低压成套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开发与购销。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整机制造;机械、电子设备的生产加工;提供仓储服务。

2、关联关系

公司与华灏机电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近三年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与华灏机电业务交易金额为0元;2021年1-8月公司(含子公司)与华灏机电业务累计发生金额为人民币371,283,942.86元(含税)。

4、履约能力分析

华灏机电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 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在本协议期间内,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乙方为甲方生产的服务器及电子、通讯设备提供电子器件和其它原材料采购及供应链服务,合作期限内乙方需提供采购及服务金额为:100亿元/年。

2、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从2021年9月9日到2022年9月8日;合作期满前,双方应就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商讨。

3、协议附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以及项目实际合作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协议中的说明为准。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采购名目、工作流程、具体合作细节、结算模式等需要共同商讨之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每次具体采购合同中签署。

4、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5、生效条件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含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有的资金、人员、技术能满足本协议的需求,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品牌影响 力的进一步提升。本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本协议 而对华灏机电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订单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灏机电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1〕081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6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毅先生

(7)会议通知: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号)。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53,902,57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3.441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3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336,1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4394%。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57,238,67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3.88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08,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5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08,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3,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26%;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祯、俞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结果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09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结果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公告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结果,现就决议结果进行更正,更正结果如下:

更正前: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1年08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黄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 7票;弃权0票;反对 0票。

更正后: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1年08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黄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 4票;弃权2票;反对 0票。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09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公告了监事会结果,现就决议结果进行更正,更正结果如下:更正前:

第七届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1年08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钱江先生因无法联络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李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 2票;弃权0票;反对 0 票。

更正后:

第七届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1年08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2人,实到监事1人,钱江先生因无法联络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李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

1、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 1票;弃权0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9日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8113 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10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均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管理层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发行的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审计部负责全面检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60,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产品说明书、协议。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一09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银河集团”)持有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份数量为88,60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0%;本次公告将被拍卖的标的为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

目前拍卖事项尚未提交公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拍卖情况

2021年9月9日,公司收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下称“西乡塘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1)桂0107执2918号之一),根据法院文书显示,西乡塘法院就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南宁廷洁商贸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姚国平、潘勇追偿权纠纷一案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16,003,800股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目前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银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8,60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0%;本次公告将被拍卖的标的为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

3、目前拍卖事项尚未提交公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目前公司正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6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分别代表9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165,794,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002%。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5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165,76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87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29,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量10,793,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0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翟栋民先生、俞卓娅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793,5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91,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8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栋民、俞卓娅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277号保利中心11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1,38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027%。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1,36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1.388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44%。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74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402%。

2、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池国华先生、独立董事刘亚萍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66,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21,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721,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7%;反对21,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马茜芝律师、金伟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实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1)06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实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号,持有公司股份10,38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的股东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德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信德投资于近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6.07-6.22元/股;合计减持价格为合计减持收益除以减持数量取得;本表中“减持比例”合计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信德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3、信德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信德投资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信德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