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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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周德敏先生、谢纪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杨军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常志山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刘新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无特别决议事项;

2、本次会议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律师:李欲晓、丁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提案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