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62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8日印发了《关于核准山东惠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4号)。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9月18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方案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现状,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惠发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3,000股
●股权激股票回购价格: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67元/股调整为7.58元/股。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发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11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9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惠发食品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3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8、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四届一次董事会、四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边海涛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向全体股东每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需依据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进行调整,即调整前的回购价格P0为7.6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V为0.09元/股;经计算,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为7.58元/股,计算过程:P=7.67-0.09=7.5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00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58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13,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3,000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对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山东惠发食品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的规定。
3、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同意董事会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58元/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00股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发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
一、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7.5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171,886,000股变更为171,873,0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1,886,000元减少为171,873,000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三、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历山路60号惠发食品办公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2021年9月10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0536-6175931
(五)邮箱:sdhfdb@163.com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边海涛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1,886,000股减少至171,873,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71,886,000元减少至171,873,000元。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另外公司工商行政登记主管单位由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在必要的情况下作相应调整或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8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历山路60号惠发食品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8日
至2021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其他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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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1年9月26日、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1年9月26日、27日9:00至16:00(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山东省诸城市历山路60号惠发食品办公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622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魏学军
联系电话:0536-6175931
传真:0536-6857405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6日以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惠增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完成了董事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推举,会议同意选举惠增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层的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现经公司董事长惠增玉先生提名,会议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惠增玉、张松旺、陈洁组成,惠增玉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惠增玉、张松旺、陈洁组成,陈洁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张松旺、陈洁、宋彰伟组成,张松旺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惠增玉、张松旺、陈洁组成,陈洁任召集人。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选举惠增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选举魏学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魏学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完成了董事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总经理惠增玉先生提名,会议同意选举臧方运先生、宋彰伟先生、魏学军先生、郑召辉先生、张庆玉女士、王瑞荣女士、解培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选举孟高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选举刘宝迪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会议同意选举刘海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食品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
关联董事惠增玉、赵宏宇、宋彰伟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食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食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6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惠发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惠发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食品”)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6日以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玉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同意选举刘玉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食品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惠发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张英霞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惠发食品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