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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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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2021-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人员从银行获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司法冻结,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未清偿南京银行到期贷款而被南京银行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或书面通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户(江苏银行南通城东支行)和三个一般户(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南通人民路支行、南京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被冻结,以上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为639,857.94元;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户(兴业银行深圳新安支行)和九个一般户(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区支行(美元户)、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区支行(党委户)、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南京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被冻结,以上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约为4,228,725.71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被冻结资金合计约为4,868,583.65,占公司2021年半年报净资产的2.37%,占公司2021年半年报货币资金余额的18.95%。

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二)项规定的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三、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争取尽力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或书面通知。公司管理层将就上述事项积极与银行等有关各方进行询问、核实,并向相关法院索要关于上述事项的法律文件,了解相关事项。

2、公司及子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找新的资金方,以尽早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缓解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紧张局面。

3、公司已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针对公司目前账上的应收账款,公司以项目为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催收小组,全力回笼资金,通过书面催收函、催收小组上门催收、采取法律途径等方式维护公司债权,力争早日回笼资金。

4、公司正在抓紧处置部分资产,以回笼资金。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3.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2)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新规中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由于公司2018、2019、2020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故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6月8日开市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1年9月1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同洲”,证券代码仍为002052,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仍为“ST同洲”;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052”;

(四)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9月13日;

(五)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六)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2)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新规中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由于公司2018、2019、2020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故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6月8日开市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财务人员从银行获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司法冻结,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未清偿南京银行到期贷款而被南京银行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或书面通知。

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二)项规定的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1年9月1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同洲”,证券代码仍为002052,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争取尽力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1、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事项的法律文件或书面通知。公司管理层将就上述事项积极与银行等有关各方进行询问、核实,并向相关法院索要关于上述事项的法律文件,了解相关事项。

2、公司及子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找新的资金方,以尽早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缓解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紧张局面。

3、公司已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针对公司目前账上的应收账款,公司以项目为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催收小组,全力回笼资金,通过书面催收函、催收小组上门催收、采取法律途径等方式维护公司债权,力争早日回笼资金。

4、公司正在抓紧处置部分资产,以回笼资金。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 系 人:谢志胜/刘道榆

电 话:0755-26990000-6699/8880

传 真:0755-2672266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57

电子信箱:xiezhisheng@coship.com/liudaoyu@coship.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