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温宿区块温北油田温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
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

2021-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7日(周五)下午14: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rs.p5w.net)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问答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21年9月17日(周五)下午 14:00-16:30参加“2021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活动中将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问答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周五)下午 14: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rs.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问答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裁蒋海龙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侯学东先生,财务负责人赵德源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1-021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编号:临2021-060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36,435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3,374,03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4号),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瑞浦”)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917,5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82,465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881,100股已于2021年3月22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36,435股,股东数量为1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3,374,030股,股东数量为9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23,810,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6%,将于2021年9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 公司股东苏州安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棣萼芯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前为“苏州棣萼芯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在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届满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如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6)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7)本企业保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 公司股东嘉兴君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华业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相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前为“苏州工业园区德方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诺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润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 公司股东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针对本企业持有之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自FENG YING处受让的份额为0.75%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自FENG YING处受让的份额为0.75%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

(3)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4)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 富诚海富资管-海通证券-富诚海富通思瑞浦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本公司通过思瑞浦专项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思瑞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思瑞浦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思瑞浦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3,810,465股,限售期为12个月。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36,435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3,374,03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2)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5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包括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12名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柏飞电子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99.76%股份及柏飞电子100.00%股权。同时,拟向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

2021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8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披露文件。

2021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6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回复,并对预案(修订稿)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披露的《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3)、《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披露文件。

2021年7月15日、8月1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临2021-05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稳步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正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单位关于评估报告的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李燕昆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1-054),公司自然人股东李燕昆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1,083,36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0,833.60万股)的1.00%。

公司近日收到李燕昆女士提交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截至2021年9月10日,李燕昆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李燕昆女士减持的上述股份来源于其通过继承原股东李川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本减持计划发布时公司总股本为108,336,000股,期间公司注销了部分已回购社会公众股465,000股;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8,336,000股变更为107,871,000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减持计划发布时公司总股本为108,336,000股,期间公司注销了部分已回购社会公众股465,000股;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8,336,000股变更为107,871,0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李燕昆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李燕昆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李燕昆女士出具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管理层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半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099.35万元,同比下降25.06%,实现归母净利润-2,114.80万元,同比下降307.71%,由盈转亏。主要系公司在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的收入同比减少3,013.73万元,同比下降42.94%。请公司:(1)列示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服务在不同应用领域收入及占比情况;(2)结合工业无人机下游行业市场规模增长情况及公司在手订单,说明应用行业拓展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影响;(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情况,说明公司是否与行业整体趋势不一致,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的不利影响。

公司回复:

(1)列示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服务在不同应用领域收入及占比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测绘与地理信息、巡检、安防监控等领域,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不同应用领域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结合工业无人机下游行业市场规模增长情况及公司在手订单,说明应用行业拓展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影响

近两年,新冠疫情对无人机用户采购预算、采购实施、服务项目的开展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同时,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第一年,处于规划论证阶段尚未进入采购实施阶段的无人机项目较多,因此工业无人机行业近两年的总体增长水平未达预期。工业无人机产业当前处于快速发展的初期阶段,国内目前尚无官方或权威机构发布行业规模情况,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无人机”为关键词对所有中标公告的采购项目进行检索,相关采购金额同比减少。受前述影响,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最大的测绘与地理信息领域对公司业绩影响明显;通过积极的产品创新与市场拓展,公司仍实现能源巡检、安防监控与应急等其他领域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保持稳定增长。

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5.06%,主要影响因素包括:(1)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的反复对公司业务拓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年末在手订单同比减少对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转化形成不利影响。(2)2021年上半年,公司测绘与地理信息的订单减少对公司营业收入形成不利影响。测绘与地理信息领域重大项目受政策规划影响较大,“十三五”期间测绘与地理信息领域相关无人机重大项目在2020年底基本实施完成,2021年“十四五”期间相关无人机重大项目尚处于规划论证阶段。

2021年1-8月,公司获取的订单总额与2020年同期相比减少604.52万元,其中测绘与地理信息领域订单金额减少3,921.10万元;能源巡检领域2021年上半年结算的巡检业务订单有所减少,但根据当前业务开展及市场发展趋势,预计全年订单金额仍将保持积极增长;在安防监控、应急、教育培训、海外市场等方面,预计公司全年订单保持增长。2021年1-8月,公司获取的订单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在测绘与地理信息领域,2021年上半年,行业应用市场增长缓慢,但“十四五”规划期间,“实景三维中国”“自然资源确权”“地灾普查”“生态修复”“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等行业新项目的实施以及“数字孪生”“新型基础测绘”等新技术的应用,仍将促进工业无人机在测绘与地理信息领域保持稳定增长。随着近期国家及各省市测绘领域的“十四五”规划陆续出台,未来一段时间无人机在测绘与地理信息领域相关项目应用将会陆续实施。如:2021年7月,《安徽省“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中规划的重大工程之一“航空天遥感数据统筹获取工程”,要求“0.2米分辨率航空影像全省规划期内覆盖1次,县以上建成区、规划区等重点区域每年覆盖1次。市、县(市)根据需要开展本区域优于0.1米分辨率航空影像获取工作”;2021年8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1版)》,积极推动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在能源巡检、安防监控、应急、防务等其他领域,预计未来无人机应用规模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在能源巡检领域,随着电网、管网的建设以及数字化运维需求的不断提升,无人机巡检作业规模将持续保持增长;在安防监控领域,无人机在城市综合治理、智慧城市建设以及综合执法等方面需求快速增长;在应急领域,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已纳入多地“十四五”规划,如2021年8月16日印发的《福建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中提出“采购专业无人机设备,开展无人机森林监测巡护。加强多功能、智能化的气象无人机、海上应急救援直升机等现代化应急救援航空设备运用”;在海外市场方面,当前中国工业无人机领域处于世界先进水平,随着行业应用的成熟和公司品牌影响力的提升,海外市场需求预计持续增长;在防务领域,军用中小型无人机当前已成为各国无人机研发体系的的重点研究方向之一,公司的纵横大鹏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基于其“长航时、大载重、安全可靠、使用便利”等特点,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并在局部场景已开展演示和应用。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在行业拓展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重大影响。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情况,说明公司是否与行业整体趋势不一致,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的不利影响

纵横股份主营工业无人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在A股市场及新三板市场尚无专业从事提供工业无人机系统及解决方案,且应用领域与公司高度重合的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公司从行业可比及财务可比角度选取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疆创新”)、深圳市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科比特”)、深圳飞马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飞马机器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测导航”)、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海达”)、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观典防务”)、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简称“易瓦特”)、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航天彩虹”)共8家公司做为可比公司。

纵横股份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099.35万元,同比下降25.06%,实现归母净利润-2,114.80万元,同比下降307.71%,由盈转亏。相关可比公司中,大疆创新、科比特、飞马机器人、易瓦特未公开其营收及财务状况,无法进行比较。相关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情况对比如下:

综上,除未公开无人机业务数据无法进行比对的情况外,纵横股份与相关可比公司无人机业务整体趋势变化一致。行业应用方面,当前多旋翼、垂直起降无人机之间的产品竞争格局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领域未发生竞争对手竞争力大幅提升或者出现新的强力的竞争对手的情形,不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的不利影响。

问题二:半年报显示,2021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1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23.48万元,且2020年全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2,215.61万元,2021年上半年变动主要系公司人员及其他付现费用增加、存货储备等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幅较大且回款不及预期所致,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8,236.26万元,同比增长34.86%。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2)存货储备的具体内容,在客户采购需求减少的情况下,加大采购备货的主要原因与合理性。

公司回复:

(1)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客户资金周转受限,回款进度低于预期,但不存在重大无法回收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回款催收力度,防范坏账风险。根据历年收付款特点,公司下半年经营性现金流将会有明显改善。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货币资金及现金理财产品余额共计41,097.54万元,剔除募集资金余额31,757.90万元,自有资金余额为9,339.64万元。此外,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已取得银行授信1.3亿元,能满足日常经营及扩大再生产对资金的需求。

(2)存货储备的具体内容,在客户采购需求减少的情况下,加大采购备货的主要原因与合理性

2020年6月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存货构成主要是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占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64.59%、15.99%、10.93%。与报告期初相比,存货账面余额增加2,333.24万元,增长36.72%,主要系原材料增加1,624.13万元、合同履约成本增加876.28万元;与上年同期末相比,存货账面余额增加973.11万元,增长12.61%,主要系原材料增加1,913.42万元、在产品减少318.84万元、发出商品减少681.98万元。由于无人机服务(主要为航飞服务)结算期多数在年末,因此,半年度末的合同履约成本余额显著高于年末余额;由于本报告期交付订单相对较少,故本报告期末在产品与发出商品余额低于上年同期末。

与报告期初和上年同期末相比,报告期末原材料余额均增幅较大。原材料增加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是2020年下半年以来,原材料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为降低采购成本,进行了战略性备货;二是疫情导致部分原材料供应周期较长,为减少停工待料损失,亦进行了适当备货。

问题三:半年报显示,2021年上半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6.08%、50.24%、24.38%,其中职工薪酬增幅较为明显。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拓展与研发投入,不再享受去年同期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等。请公司:(1)结合具体业务开展、费用支出与业务的匹配情况等,分析三费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业务推广的具体模式,说明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具体内容及变动原因;(3)结合员工数量变动、平均薪酬变化等,说明职工薪酬均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1)结合具体业务开展、费用支出与业务的匹配情况等,分析三费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当前工业无人机产业处于早期阶段,未来市场空间巨大,随着行业发展客户对无人机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保持和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公司在此阶段不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及市场拓展力度。近年来,公司销售、管理、研发费用均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收入逐年增长的趋势相匹配。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下降是受新冠疫情及“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双重不利影响所致,但公司判断此影响为短期影响,为增强公司长期竞争力,公司在销售、管理、研发方面保持一定强度的持续投入,为后续业绩增长提供保障。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维修及物料消耗、差旅费、折旧摊销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构成,前述五项费用本期和上年同期占销售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86%、79.65%。

(1)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245.78万元,增长25.26%,主要系为加强巡检、安防监控、应急等行业的开拓及培育力度,公司扩充了销售人员队伍,销售人员数量增长23.44%(报告期末179人,上年同期末145人)。

(2)维修及物料消耗较上年同期增加125.89万元,增长43.17%,主要系随着公司自用机(演示机、展示机、备用机等)规模扩大,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3)差旅费较上年同期增加79.70万元,增长37.67%,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人员出差频次增加及上年同期交通、食宿等打折优惠力度较高。

(4)折旧摊销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10.81万元,增长76.59%,主要系自用机数量增加所致。

(5)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较上年同期增加85.93万元,增长108.89%,主要系本期召开新品发布会及参加行业展会频次较高,而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活动较少。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房租物管及水电、机构服务费、折旧摊销费、办公及差旅费构成,前述五项费用本期和上年同期占管理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87%、85.67%。

(1)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442.75万元,增长68.52%,一方面系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扩充了管理人员队伍,管理人员数量增长31.65%(报告期末104人,上年同期末79人);另一方面因发放专项奖致奖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18.58万元。

(2)房租物管及水电较上年同期增加149.20万元,增长126.20%,一方面系公司因人员规模扩大而新增了管理用房面积;另一方面系上年同期享受的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已经取消。

(3)机构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25.67万元,增长46.74%,主要系公司上市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单位:万元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研发材料、委外研发费构成,前述三项费用本期和上年同期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12%、97.12%。

研发费用的增长系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及满足客户需求,加大了对新品的开发力度所致。

(2)结合业务推广的具体模式,说明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具体内容及变动原因

公司主要采用参加行业展会、召开新品发布会、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推介信息、当面拜访客户、邀请客户到公司观摩等方式进行业务推广。公司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主要核算广告费、展台搭建费、参展费、网站推广费等。报告期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较上年同期增加85.93万元,增长108.89%,主要系本期召开新品发布会及参加行业展会频次较高,而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活动较少。公司业务招待费主要核算招待用餐、客户住宿、客户交通、招待物品等。报告期内,国内疫情同比2020年影响减弱,业务活动开展同比增加,客户及合作伙伴交流、日常接待等频次增加,导致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较上年同期增加23.17万元,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较上年同期增加38.28万元。

(3)结合员工数量变动、平均薪酬变化等,说明职工薪酬均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单位:万元

从总体来看,职工薪酬的变化与职工人数呈正相关关系。报告期职工薪酬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6.71万元,增长31.70%;职工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42人,增长31.14%。从分项上看,销售、研发、生产人员人均薪酬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系基层员工人数快速增长摊薄了平均薪酬;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增幅较大,系报告期内发放上市专项奖金占比较高所致。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

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55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

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1-060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温宿区块温北油田温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

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中曼”)收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新疆塔里木盆地温宿区块温北油田温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21】148号)(以下简称“区块环评批复”),该区块环评批复同意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且要求公司落实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本次区块环评批复取得后,公司可以依据温北油田温7区块开发方案制定钻井和油井投产运行计划,无需再逐一进行单井环评审批,大大缩减审批时间。同时公司可以启动温7区块地面配套工程建设,提升原油集输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有助于公司加快温北油田温7区块的开发进度和油气产量提速。随着该区块油气产能的进一步扩大,对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及阿克苏中曼将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和可持续性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