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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2021-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的前后端交易代码均为160125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香港交易所节假日,本基金于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并于2021年9月23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2021年9月22日暂停期间,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2)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告知函的要求,公司已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临2021-30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1-041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通知定于2021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与Loyal Valley Innovation Capital (HK) Limited或其关联方向Hollysys Automation Technologies Ltd.(和利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无约束力的私有化交易要约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向Hollysys Automation Technologies Ltd.(和利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无约束力的私有化交易要约提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号)。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1-04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Hollysys Automation Technologies Ltd.

(和利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无约束力的

私有化交易要约提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提示

1、本公司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交易,可能面临着和利时董事会就初步要约及相关交易的条款提出疑议、其他有意收购和利时的投资者提出更具吸引力的私有化报价或交易方案等风险,同时由于拟提交的初步要约提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如本公司通过尽职调查后发现和利时的价值与公司通过公开信息判断的价值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公司可能终止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交易的风险。

3、本公司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交易,尚需取得境内外监管机构必要的审查、审批,存在审查、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4、本公司与Loyal Valley Capital等投资主体就各自在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最终合作模式、收购价格、投资规模,有待各方进一步友好协商,并需于向和利时发出约束性报价之前确定,可能存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提出的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交易的事项,预计需要较长时间,对公司当年业绩不存在影响。

本公司已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与Loyal Valley Innovation Capital (HK) Limited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Loyal Valley Capital”)等共同组建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并向Hollysys Automation Technologies Ltd.(和利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利时”)董事会提交无约束力的私有化交易初步要约提案(以下简称“初步要约提案”),董事会同意在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度内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事项。上述出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今后提交约束性报价时,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若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和利时基本情况

和利时于2008年8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交易代码“HOLI”,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6,127.51万股,是一家中国领先的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自动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和服务,业务集中在工业自动化、交通自动化和医疗大健康三大领域。

根据和利时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和利时2020财政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2021财政年度的前九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和利时已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另外一家公司Superior Emerald (Cayman) Limited提交的无约束力的私有化收购要约(以下简称“Emerald要约”),要约的拟定交易价格为每股普通股23美元,和利时董事会正在评估上述要约。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与Loyal Valley Capital共同组建SPV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以现金方式收购和利时,参与和利时的私有化交易。本公司拟出资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将考虑通过其他股权融资及债务融资(如有需要)的方式来完成本此交易。

2、在SPV公司设立前,由本公司和Loyal Valley Capital于2021年9月10日共同代表SPV公司向和利时董事会提交初步要约提案,拟定交易价格为每股普通股24美元。该购买价格相较和利时2021年9月9日的收盘价19.60美元溢价22.45%;相较和利时2021年9月10日前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19.05美元溢价25.98%;相较Emerald要约所提议的每股普通股23美元的报价溢价4.35%;相较和利时2021年8月3日(首次宣布收到Emerald要约方案)的收盘价溢价20.79%。

3、本公司和Loyal Valley Capital的最终合作模式、收购价格、投资规模、各自在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等待各方进一步友好协商后确定,将于向和利时发出约束性报价之前确定最终合作方案,正式签署具体交易文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参与和利时私有化旨在配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长期战略性安排。和利时是中国领先的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本公司可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和利时在技术、业务等领域的合作,加速推动公司工业自动化水平发展,并分享和利时业务成长带来的价值。

2、若本公司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交易最终能够达成,投资资金将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解决,由于涉及的金额较大,届时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负债率有一定的影响。

3、本公司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交易的事项,预计需要较长时间,对公司当年业绩不存在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公司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交易,可能面临着和利时董事会就初步要约及相关交易的条款提出疑议、其他有意收购和利时的投资者提出更具吸引力的私有化报价或交易方案等风险,同时由于拟提交的初步要约提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如本公司通过尽职调查后发现和利时的价值与公司通过公开信息判断的价值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公司可能终止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交易的风险。

3、本公司参与和利时私有化交易,尚需取得境内外监管机构必要的审查、审批,存在审查、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4、本公司与Loyal Valley Capital等投资主体就各自在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最终合作模式、收购价格、投资规模,有待各方进一步友好协商,并需于向和利时发出约束性报价之前确定,可能存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Loyal Valley Capital与本公司就收购和利时之合作备忘录;

3、向和利时提交的无约束力的私有化收购要约函。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持股5%以上股东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张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5%)的股东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持有公司股份6,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的张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25%)拟以下述方式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1、在本公告披露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4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180天内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8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3、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接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君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份为首发前限售股、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180天内以集中竞价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180天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如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公司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持5%以上股东,本企业/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企业/本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企业/本人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计划

① 减持方式

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本企业/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减持披露义务,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

② 减持价格

本企业/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协议尚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协议各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规模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以清洁能源促进区域新发展,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南网架”)于近日与山西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东南网架华兆“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本协议是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框架性协议,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对方名称:山西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西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东南网架华兆“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以下简称“本项目”)

1.2建设规模

500MW分布式光伏建筑一体化

1.3 建设内容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合资新公司,拟注册资金1亿元,合资公司将成为一家集投资、研发、设计、制造、建设、运维于一体的光伏发电新能源企业。

建设东南网架华兆碳中和西北总部经济中心。东南网架华兆碳中和科技公司西北总部经济中心将设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资公司致力于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居等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业务和BIPV总承包项目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建设由西北总部经济中心负责,所有税收上缴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涉及总装机容量预计约500MW,形成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辐射西北地区的BIPV光伏建筑产业链。

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合资公司在政府投资的屋顶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协调辖区内其他屋顶资源。屋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居等屋顶资源。

(二)甲方的权责

1、甲方积极为乙方投资该项目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2、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上述投资,并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及组织协调优势,为乙方投资该项目依法落实提供政策支持、做好公共服务、协调外部关系。

3、甲方支持乙方在政府投资的屋顶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协调辖区内其他屋顶资源。屋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居等屋顶资源。

4、为支持合资公司快速发展,甲方将提供土地、财税、人才等扶持政策。将合资公司当年列入重点节能项目计划、重点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等。并协助合资公司向运城市和山西省申请相关政策。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6、甲方对乙方项目建设实行承诺制,对乙方项目手续实行“零距离、保姆式、一站式”服务,确定专人对项目审批、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等各方面事务全程跟踪帮办。

(三)乙方的权责

1、乙方须自愿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等手续。

2、乙方接受甲方在业务上的指导和管理,按照统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经营运行等各项统计报表。

3、 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确保按期完成投资投入运营。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方责任,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守约方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某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导致另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则另一方不构成违约。

4、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附则

1、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双方尽快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最终以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钢结构及绿色建筑行业深耕三十多年,始终坚持“以产业推动为己任”,并切实践行“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能源发展、数智发展”发展理念,积极整合、集成先进技术资源与绿色建筑一揽子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拥有多个光伏建筑项目的建设经验,具备光伏建筑重要渠道、生产和资源的整合能力。

公司本次与山西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符合国家“双碳”目标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公司在全国践行国家能源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试点工作,有利于公司在西北地区开发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市场,有助于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与发展,实现公司新能源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实施的主体为公司与华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致力于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居等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业务和BIPV总承包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建设东南网架华兆碳中和西北总部经济中心,有利于公司“EPC+BIPV”战略转型的持续深入,并打造为绿色建筑光伏一体化领军企业。

五、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投资框架协议涉及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协议各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规模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及其执行情况的说明: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东南网架华兆“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关于建信鑫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直销柜台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客户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13日起新增本公司直销柜台为建信鑫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客户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1年9月13日起,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客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建信鑫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新增适用投资者范围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三、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认定标准

1、面向不特定对象(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2、持有人超过200人。

四、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建信鑫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简称:建信鑫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A

A类份额代码:013075

C类份额简称:建信鑫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C

C类份额代码:013076

五、办理账户认证手续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可通过柜面办理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同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能证明该账户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材料。未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暂不能申购本基金。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3日

关于增加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等

为旗下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9月13日起,以上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如下:

自2021年9月13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以上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http://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西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西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