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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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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2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9)。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JIA JITAO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9,073,9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45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5,164,4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9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90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6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073,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JIA JITAO(贾继涛)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 HUI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JIA JITAO(贾继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5,16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JIA JITAO(贾继涛)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边瑞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5,16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边瑞群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林雪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5,16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林雪峰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LIU HUI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5,16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LIU HUI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宋华先生、张肃先生、张晓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宋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5,16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宋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张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5,16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张肃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张晓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5,16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张晓冬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耿素芳女士、黄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那松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耿素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5,16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耿素芳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黄昶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5,16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黄昶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建胜、周书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3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9月13日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JIA JITAO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JIA JITAO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结果如下:

(1)选举JIA JIT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JIA JITAO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张晓冬先生、宋华先生、边瑞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晓冬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宋华先生、张肃先生、JIA JITAO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宋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张肃先生、张晓冬先生、林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肃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结果如下:

(1)聘任JIA JITAO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边瑞群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林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任贾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耿素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4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9月13日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素芳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耿素芳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5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JIA JITAO先生(董事长)、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 HUI女士

独立董事:宋华先生、张肃先生、张晓冬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下: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JIA JIT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组成,其中,JIA JITAO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晓冬先生、宋华先生、边瑞群女士组成,其中,张晓冬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宋华先生、张肃先生、JIA JITAO先生组成,其中,宋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张肃先生、张晓冬先生、林雪峰先生组成,其中,张肃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耿素芳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昶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那松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分别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JIA JITAO先生

副总裁: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边瑞群女士

财务总监:贾艳女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边瑞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彭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

电话:0412-5218968

传真:0412-5211729

邮箱:yesdongban@yes-lcd.com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JIA JITAO(贾继涛),男,1962年5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毕业于大连工学院系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92年2月,历任鞍山市经济委员会和计划委员会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2年2月至1992年8月,任鞍山广播与电视设备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1992年8月至1994年9月,历任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三特电子总经理;1994年9月至2000年9月,任三特电子董事、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15年6月,任三特电子监事;2001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悦诚投资监事;2009年8月至2015年6月,任昆山顺景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原鞍山亚世光电显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鞍山奇新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JIA JITAO(贾继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99,975股,通过亚世香港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0,223,500股,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LIU HUI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边瑞群,女,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辽宁省委党校,本科学历。1983年12月至1992年3月,任鞍山市广播电视集团进出口公司科长;1992年3月至1994年9月,任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商务部经理,兼任三特电子商务部经理;1994年9月至2015年6月,任三特电子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亚世显示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昆山亚世董事长;2009年8月至2015年6月,任昆山顺景董事长;2012年3月至2017年8月,任瑞林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5月,任亚世房地产监事;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鞍山奇新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亚世光电(鞍山)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克瑞斯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亚世光电(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边瑞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2,761,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林雪峰,男,195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高分子专业,本科学历。1982年8月至1985年7月,任大连轻工学院教师;1985年7月至1992年5月,任鞍山热能研究院工程师;1992年5月至1994年9月,任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三特电子副总经理;1994年9月至2015年6月,任三特电子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亚世显示副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悦诚投资董事;2012年9月至2017年7月,任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原鞍山亚世光电显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9月至2017年5月,任鞍山亚世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鞍山瑞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鞍山奇新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亚世光电(鞍山)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雪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879,983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LIU HUI,女,1964年11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毕业于辽宁大学物理系,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5年5月,任鞍钢运输公司工程师;1995年6月至2000年1月,任鞍钢钢铁学校讲师;2000年2月至2006年2月,任鞍钢职工大学高级讲师;2008年2月至今,任YES GROUP公司董事;2008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昆山亚世董事;2009年8月至2015年6月,任昆山顺景董事;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年9月至今,历任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长;2014年7月至今,任鞍山奇新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LIU HUI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JIA JITAO(贾继涛)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宋华,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东北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1993年8月,任兵器工业总公司5405厂助工;1996年4月至2001年8月,历任鞍山钢铁学院机械系助教、讲师;2001年8月至2003年5月,任鞍山科技大学机械设计系系主任;2003年5月至2015年12月,历任辽宁科技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科技处处长;2009年4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尚华扬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4月至2016年4月,任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辽宁科技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张肃,男,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89年9月,任鞍钢广播电视大学教师;1989年9月至1993年5月,任鞍钢集团公司司法处法律事务科干部;1993年5月至1996年4月,任辽宁金帆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年4月至今,任辽宁法理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9月至今,兼任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3年1月至2017年12月,兼任政协鞍山市委员会市政协委员;2005年11月至今,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教师;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张晓冬,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渤海大学(原辽宁商专),专科学历。1985年8月至1987年8月,任铁岭市百货批发公司会计;1987年8月至1989年1月,任铁岭市商业学校教师;1989年2月至1990年4月,任铁岭市商业局会计;1990年5月至1993年11月,任中国三冶金建设公司建筑制品公司会计;1993年12月至今,历任鞍山新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部门经理,副所长,主任会计师;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贾艳,女,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2002年4月,任三冶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5月至2007年9月,任鞍山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07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鞍山鑫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4月,任鞍山明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年5月至2013年2月,任亚世显示财务部经理助理;2013年2月至2014年11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贾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监事

耿素芳,女,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电子专业,大专学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1978年8月至1980年8月,任鞍山第一制药厂工人;1980年8月至1983年8月,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习;1983年8月至1995年9年,历任鞍山第一制药厂实验室化验员、计算机室副主任、财务科成本会计;1995年9月至2000年9月,历任三特电子会计、经理助理;2000年9月至2013年1月,任亚世显示财务部经理;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21年1月至今,任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耿素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昶,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学历。1988年8月至1989年4月,任海城滑石矿开发办会计;1989年5月至1997年8月,任鞍山市热点化工建材工业总公司人事处处长;1997年9月至2000年9月,任三特电子人力资源部主管;2000年9月至2012年6月,任亚世显示人力资源部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计划部经理。

黄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那松,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无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88年8月至1998年7月,历任鞍钢机械制造公司西部机械厂车间工程师、副主任、主任;1998年7月至2008年3月,任鞍钢机械制造公司人力资源部科长;2008年4月至2012年7月,任鞍山亚世光电显示有限公司(现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职工代表监事。

那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证券事务代表

彭冰,女,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5月至今,任鞍山奇新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克瑞斯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亚世光电(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彭冰女士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彭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