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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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5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 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伟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1,97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20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0,43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5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4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4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4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71%。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葆生、李伟、王辉、郑馥丽

监事:蒋耀钢、刘辉、曾利刚

董事会秘书:李伟

高级管理人员:李伟、宋子凡

董事聂鹏举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名誉董事长聂葆生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张韵雯、王彩章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