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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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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62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①截止2021年9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公司211会议室

(9)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先春先生因公外出,根据规定,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苟小弟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9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1,074,423,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8%。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063,542,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6.5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10,880,4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杨先春

同意1,069,145,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2)苟小弟

同意1,069,155,1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3)陈虎

同意1,069,170,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4)高宏杰

同意1,069,155,1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5)张锋刚

同意1,069,188,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6)张得君

同意1,069,188,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7)邵嗣华

同意1,069,188,0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8)林胜

同意1,069,155,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9)赵昆仑

同意1,069,155,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10)韩振江

同意1,071,517,0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73%,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1)杨先春

同意7,639,4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14%,表决通过。

(2)苟小弟

同意7,649,5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22%,表决通过。

(3)陈虎

同意7,665,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34%,表决通过。

(4)高宏杰

同意7,649,5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22%,表决通过。

(5)张锋刚

同意7,682,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47%,表决通过。

(6)张得君

同意7,682,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47%,表决通过。

(7)邵嗣华

同意7,682,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47%,表决通过。

(8)林胜

同意7,649,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22%,表决通过。

(9)赵昆仑

同意7,649,5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22%,表决通过。

(10)韩振江

同意10,011,4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7.50%,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林胜、赵昆仑、韩振江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王文建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魏彦珩

同意1,069,145,0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2)田松峰

同意1,069,155,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3)周一虹

同意1,069,157,7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4)陈建忠

同意1,069,168,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5)袁济祥

同意1,070,377,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2%,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1)魏彦珩

同意7,639,4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14%,表决通过。

(2)田松峰

同意7,649,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22%,表决通过。

(3)周一虹

同意7,652,1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24%,表决通过。

(4)陈建忠

同意7,662,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32%,表决通过。

(5)袁济祥

同意8,871,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8.68%,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魏彦珩、田松峰、周一虹、陈建忠、袁济祥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五位独立董事的有关资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无异议。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至2024年9月12日。

独立董事庞国强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高小明

同意1,069,145,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2)续彦生

同意1,069,160,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3)刘震河

同意1,069,177,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1%,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1)高小明

同意7,639,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14%,表决通过。

(2)续彦生

同意7,655,0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26%,表决通过。

(3)刘震河

同意7,672,3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39%,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高小明、续彦生、刘震河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8月25日选举曹文华、杨继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新当选的监事和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至2024年9月12日。

4、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74,341,4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

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1%;

弃权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848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37%;

反对68,3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53%;

弃权13,4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1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73,687,2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3%;

反对72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7%;

弃权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070,433,9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3%;

反对3,97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37%;

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上述当选董事、监事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50)、《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51);2021年8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编号:2021-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栋、张天晶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