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7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2021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提交的《关于增加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徐静女士。
7.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3日、8月27日和9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48名,代表股份数为187,471,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941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6名,代表股份数为3,976,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4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数为180,726,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1877%。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名,代表股份数为6,744,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5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4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全部获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06,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84%;反对2,06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98%;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0695%;反对2,0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8450%;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05,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75%;反对1,99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3%;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9,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0268%;反对1,9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250%;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8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06,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82%;反对1,99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9%;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0620%;反对1,9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71%;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0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吴泽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328,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8%;反对2,10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09%;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3,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66%;反对2,101,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398%;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3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谢振声、叶诗怡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7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21年9月13日下午在公司1号楼八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到会董事6人,董事程科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崔成强先生、肖胜方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吴泽林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泽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泽林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增补选举董事长吴泽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泽林;委员:徐静,程科,崔成强,张荣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荣武;委员:程科,肖胜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胜方;委员:吴泽林,唐毅,崔成强,张荣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荣武;委员:程科,黎锦坤,崔成强,肖胜方。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