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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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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媒体报道中张峰先生作出的关于业绩目标、产能规划、产品成材率、总体销售目标、毛利率等诸多方面的规划是基于对公司产能的预计以及对行业的研判,属于目标推测,无数据验证,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及董事长的承诺。公司上半年风电滚子实现营收2498万元,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实现营收3875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为轴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风电领域的产品主要为风电滚子,属于轴承的配件。公司汽车领域的产品有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以及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配件等。公司的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在传统燃油车以及新能源车中均有应用,目前在新能源车上的业务比例比较小。

一、媒体报道情况简介

公司关注到,近期个别媒体的报道中,陈述了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配件、风电滚子、总体销售目标等的相关内容,涉及到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经公司自查,此部分内容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峰先生在公司半年度经营分析会议上的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一个规划,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2024年预计达产5亿元/年高端滚子产能”“2022年达产后可新增2.5亿元/年风电滚子产能。滚子磨加工工厂将于2022年搬迁至梅渚工业园区,当年实现1000万粒产能,2023年实现1600万粒,最终在2024年实现2000万粒以上,营收规模5亿元/年高端滚子产能。”

2、“新能源车零部件和轴承等三年或新增年营收20亿元”“预计2021年营收1个亿,目标到2024年增至5亿元。毛利率今年年底将增长到20%以上,原因是产品成才率提升和规模效应”

3、“汽车热管理及家用、商用空调管路件,2024年预计新增营收3-4亿元至10亿元。”

4、“随着FLT明年并表,预计带来6亿元左右销售收入。加之成品轴承新产品的开发、市场拓展,预计2024年之前新增年营收5亿元。”

5、“今年公司目标销售25亿元,到2024年预计翻倍至50亿元”

二、情况说明

1、在风电业务方向,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风电滚子,风电滚子属于风电轴承的构成部件;公司认为五洲新春生产的风电滚子在热处理生产、高精度滚子表面轮廓对数曲线磨削以及超声、涡流双探工艺等技术领域相对国内的企业具有竞争优势;五洲新春的技术较国外领先企业的产品尚不具备明显的优势。张峰先生关于风电产能的规划是基于对公司产能的预计以及行业发展作出的预判,属于目标推测,没有数据验证,未来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及董事长的承诺。

2、公司涉及新能源板块的业务有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和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等。气体发生器部件具体为特殊钢管变形加机加工件,每支部件的市场单价为8-15元,每辆车用4-6支,公司生产的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在传统的燃油车及新能源车上均有应用,目前在新能源车领域的业务占比为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业务的10%左右;张峰先生对新能源板块的业务规划为基于公司产能及行业发展作出的预判,属于目标推测,没有数据验证,未来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及董事长的承诺。

3、张峰先生在公司未来的产能规划、产品成材率、总体销售目标、毛利率等诸多方面的规划,为基于公司产能及行业发展作出的预判,属于目标推测,没有数据验证,未来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及董事长的承诺。

4、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触及涨停,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三、风险提示

上述张峰先生的规划均为基于公司产能及行业发展作出的预判,属于目标推测,没有数据验证,未来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及董事长的承诺。

● 媒体报道中张峰先生作出的关于业绩目标、产能规划、产品成材率、总体销售目标、毛利率等诸多方面的规划是基于对公司产能的预计以及对行业的研判,属于目标推测,无数据验证,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及董事长的承诺。公司上半年风电滚子实现营收2498万元,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实现营收3875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为轴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风电领域的产品主要为风电滚子,属于轴承的配件。公司汽车领域的产品有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以及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配件等。公司的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在传统燃油车以及新能源车中均有应用,目前在新能源车上的业务比例比较小。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93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李建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董事李建平先生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9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28%。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李建平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在此期间其未减持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李建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李建平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李建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李建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建平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34天

● 审议程序: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办理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2021-075号)。2021年9月13日,公司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0,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30%,获得现金管理收益21.42万元。上述本金和收益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88%,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000万元,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结构性存款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二)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公司原定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正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且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新的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也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结构性存款均已按期赎回,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2021-036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80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江苏分行”)持有本公司股份387,934,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股份来源为公司重新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建行江苏分行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527,8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本公司股票重新上市时,建行江苏分行已出具《关于不在规定期间内转让股份的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行持有长航油运387,934,815股股份,占长航油运总股本的7.72%。本行持有的上述长航油运股份,自长航油运股票重新上市后的十二个月内将不会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长航油运回购。”

上述建行江苏分行持有的公司重新上市限售股387,934,815股股份已于2020年1月8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的《招商南油重新上市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临2020-001)。

2020年4月,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并注销所回购股份,公司的总股本由5,023,400,024股变更为4,942,116,343股。本次总股本变动后,建行江苏分行持有本公司股份387,934,815股,占公司总股本4,942,116,343股的7.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招商南油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20-021)。

2021年6月,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并注销所回购股份,公司的总股本由4,942,116,343股变更为4,852,783,848股。本次总股本变动后,建行江苏分行持有本公司股份387,934,815股,占公司总股本4,852,783,848股的7.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的《招商南油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21-028)。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相关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34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含下属公司)计划自2021年5月10日起12个月内,以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H股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且不超过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9月14日,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累计增持公司H股股份24,6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通知,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H股股份24,6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轮增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计划自2021年5月10日起12个月内,以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H股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且不超过6%。本轮增持前,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30,509,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10%,其中持有A股股份592,809,525股,H股股份37,700,000股。截至2021年9月14日,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55,186,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10%,其中持有A股股份592,809,525股,H股股份62,377,000股。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于2021年5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2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1,2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3.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9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2,17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刘延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 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9%,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刘延智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刘延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刘延智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10:00-11:00

● 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emtco.cn,公司将在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公司拟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10:00-11:00

2、会议召开形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唐安斌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曹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财务负责人敬国仁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10:00-11: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emtco.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0816-2289750

联系邮箱:investor@emtco.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1-047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一致行动人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计划于2021年9月3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每股1美元,且不高于每股2美元,在此价格之间,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不高于1010万美元。

● 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上述增持计划期间内,香港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B股5,540,000股,增持数量为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3880%,增持总金额为1009.06万美元,增持按计划完成。

2021年9月14日,公司接到香港公司的《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束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香港公司。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B股股份。

(四)增持数量:以不低于每股1美元,且不高于每股2美元,在此价格之间,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不高于1010万美元。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3日起6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9月14日止,香港公司累计增持公司B股5,540,000股,使用资金1009.06万美元,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3880%,增持计划完成。

本次增持前,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930,891,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1909%,其中A股775,406,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022%,B股155,484,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87%。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香港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61,024,659股,占公司总股本11.2767%;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36,431,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5788%。

三、其他说明

(一)香港公司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集团公司及香港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6 证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2021-028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197号三江购物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念慈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陈念慈先生、徐潘华先生,独立董事董望先生、吴建依女士、闫国庆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补选公司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杰、胡力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9日、10日、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2021年9月14日公司股票再度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与风险说明如下: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1年9月14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截止2021年9月14日收盘,公司动态市盈率为199.47倍,稀土行业平均动态市盈率为125.84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稀土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受国家政策及国际经济环境影响,稀土行业供需关系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产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稀土产品价格的波动加大了公司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一定风险。

(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风险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540,687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9,608.12万元人民币,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