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9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14日收到第三届独立董事LIU ER ZHUANG(刘二壮)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LIU ER ZHUANG(刘二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LIU ER ZHUANG(刘二壮)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LIU ER ZHUANG(刘二壮)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LIU ER ZHUANG(刘二壮)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LIU ER ZHUANG(刘二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LIU ER ZHUANG(刘二壮)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LIU ER ZHUANG(刘二壮)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JAY JIE CHEN(陈捷)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JAY JIE CHEN(陈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AY JIE CHEN(陈捷)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JAY JIE CHEN(陈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JAY JIE CHEN(陈捷)先生已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将参加下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公司将第一时间跟进独立董事的证书及培训课程的完成进度。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JAY JIE CHEN(陈捷)先生:1960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材料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78-1982年就读于复旦大学物理系,获学士学位。1997-至今在东电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5-1997年在美国霍克强生公司(Watkins-Johnson),任市场部主管;1994-1995年在日本国际电气美国分公司(Kokusai Electric American),任区域总经理;1989-1994年在英特尔(Intel)公司,任资深工程师。

JAY JIE CHEN(陈捷)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JAY JIE CHEN(陈捷)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截止至2021年09月14日,JAY JIE CHEN(陈捷)未持有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0日

至2021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和文件已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和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证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大厦三楼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号正帆科技大厦

联系部门:证券办

会务联系人:虞文颖

联系电话:021-54428800

传 真:021-54428811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 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 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 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