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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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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一102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经公司核查,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告中披露的风险事项,包括:二级市场交易风险、退市风险、立案调查风险、业绩亏损风险、大股东股票质押冻结等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的情况介绍

1、股票价格自今年第三次停牌核查并复牌以来区间波动较大,自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27日累计涨幅达61.39%,2021年8月27日收盘再次涨停且收盘价已超过前次停牌核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成;证券代码:600112)自2021年8月30日开市起停牌,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

2、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0号),经公司初步核查,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所持公司61,600,000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69.52%,占公司总股本的12.10%)于2021年09月13日上午10:00至2021年09月14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拍卖。鉴于公司股票前期波动较大且该拍卖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4日继续停牌。

近日,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成;证券代码:600112)将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二、关于公司核查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停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并不涉及与酒企业的“借壳”、“重组”的洽谈或谈判等相关行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澄清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一052)。除该事项外,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6、经核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波动的未披露事项,且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事项出具了无法表示的意见,且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第(二)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2020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1]1号),具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三)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51,42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31,195.24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45,133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1,170万元。控股股东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尚无实质性举措。

(四)因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涉及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宁市铁路运输法院裁定拍卖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61,600,000股股票。目前该拍卖事项一拍已流拍,最终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因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涉及与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16,003,800股股票。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最终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五)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45.5万元。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88,603,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40%,已全部被质押、冻结。

四、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一103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淘宝拍卖网”)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银河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存在新增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一)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对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的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就银河集团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61,600,000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69.52%,占公司总股本的12.10%)于2021年09月13日上午10:00至2021年09月14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拍卖网上进行司法公开第一次拍卖,根据淘宝拍卖网显示,该次司法拍卖一拍已流拍。

(二)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的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就银河集团与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裁定将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16,003,800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18.06%,占公司总股本的3.14%)在淘宝拍卖网上进行司法公开第一次拍卖,根据淘宝拍卖网显示,该次司法拍卖尚在公示阶段。具体如下:

1、拍卖标的

2、拍卖时间

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00至2021年10月1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上述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及淘宝拍卖网上发布的相关拍卖公示信息。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河集团所持公司61,600,000股股份的拍卖事项已流拍,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69.52%,占公司总股本的12.10%;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最终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事项出具了无法表示的意见,且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第(二)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2020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1]1号),具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五)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51,42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31,195.24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45,133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1,170万元。控股股东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目前尚无实质性举措。

(六)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45.5万元。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88,603,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40%,已全部被质押、冻结。

(八)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一104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14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一、监管问询函全文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结合经营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47.32万元,同比减少40.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67.91万元;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此外,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仅941.18万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39亿元,偿债压力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涉案金额14.31万元,被查封、冻结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6.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2.67%。请公司:(1)补充披露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2)结合主业经营、资金流动性、资产查封冻结情况、资不抵债等事项,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3)补充披露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及是否具有恰当性;(4)结合公司目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充分说明并提示公司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2.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其他收益1417.80万元,其中债务重组利得1225.35万元;实现投资收益2317.75万元,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2490.58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产生债务重组利得的具体事项,包括相关交易安排、涉及的相关方及债务金额、相关审议程序等,以及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债务重组安排;(2)股利收入来源,上市公司在该公司中持有的权益情况,以及该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3.半年报显示,截至半年报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3.12亿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12亿元。前期公司公告显示,公司涉及两起借贷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2.6亿元,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行为尚需依据法院最终裁决判定。请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面自查,除上述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情形;(2)存量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目前是否已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相关化解进展。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收到本函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二、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9,137,0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5%)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科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06,5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广东科创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广东科创持有本公司股份19,137,0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80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广东科创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2)在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发行人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其在所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日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50%;转让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科创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广东科创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广东科创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广东科创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广东科创《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锋股份

股票代码:0028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4301房自编号1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企业资金使用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无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锋股份股票;

2、华锋股份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股本增加,致使广东科创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锋股份总股本为176,239,202股,广东科创持有华锋股份26,585,000股,占总股本的15.08%。

广东科创于 2019年3月14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锋股份7,447,980股,占华锋股份原总股本的4.23%,广东科创的持股数下降为19,137,020股;

2019年12月4日,华锋股份发行期限为6年的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为3.52亿元,该债券于2020年6月10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9月10日,经过可转换债券转股之后,华锋股份的总股本增加至190,344,877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科创持有华锋股份19,137,020股,占华锋股份目前总股本的10.05%。

因此,广东科创的持股比例从15.08%减少为10.05%,变动幅度大于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锋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入华锋股份的情况,其卖出华锋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汪涛

2021年9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锋股份住所,以备查阅:

(一)广东科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广东科创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汪涛

2021年9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汪涛

日期:2021年9月14日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8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9日、9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9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4,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成交价为19.9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91,3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1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特定股东仇冰先生在IPO前通过河南金海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连云港太平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295,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23,800,000股)的2.37%。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仇冰先生在IPO时承诺,上述股份解锁后,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上述股份已于2017年10月31日解锁上市,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仇冰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出于个人资金需求方面考虑,仇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0,301,323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2.92%,且将遵守减持新规的数量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仇冰先生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15日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1-052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17784054XA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柒佰柒拾陆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六兵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9日

营业日期:长期

住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维护、技术咨询与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集成;软件应用系统平台开发与技术服务;建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有线电视工程设计与安装;物业管理;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电信业务经营;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光电子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1一065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396622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叶启东

5、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街道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19-21层

6、注册资本:叁亿零壹佰肆拾万贰仟壹佰肆拾肆元

7、成立日期:1993年10月28日

8、营业期限:1993年10月2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兽药生产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范围详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肥料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肥料销售,生物农药,酶制剂,赤霉素,柠檬酸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供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21-39

债券代码:155271 债券简称:19鲁创01

债券代码:163115 债券简称:20鲁创0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下午14:00-15: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成功召开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伯哲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财务总监段晓旭女士,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以网络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三、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会议记录或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总经理王鹏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事总监赵云梅女士,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彦明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17:00前将所需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kg600463@163.com)或致电公司投资者热线010-80489305。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中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21-055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1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电话确认。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公司将于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陈向东先生或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南化 编号:临2021-52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8),并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9)。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所涉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落实、补充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将再次延期至2021年9月24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回复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