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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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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全资子公司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于2021年6月11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1,000万元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截止至本公告日,伟徽新材已收回本金1,000万元,获得理财投资收益80,000元。

二、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可以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向商业银行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此议案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一)购买兴业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购买3,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期限:94天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50%-3.29%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年09月10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13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⑧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⑨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2、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本存款产品到期收益取决于衍生结构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可能受国际、国内市场汇率、利率、实体信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最差的情况下可能仅能获得固定收益。对于不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可能较为复杂,客户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其预期收益目标。

(2)流动性风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客户无权要求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可能导致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有流动性需求时不能够使用本产品的资金,并可能导致客户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产品的机会。

(3)早偿风险:本存款产品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提前终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4)法律与政策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甚至导致客户资金遭受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本存款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至兴业银行相关营业网点或通过登陆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兴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地震、火灾、战争、非乙方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兴业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兴业银行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数据来源风险: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如果届时《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所需的价格,兴业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进行计算。

(8)产品不成立风险:在本存款产品起息日(含)之前,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兴业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存款产品合同文件规定向客户提供本存款产品,则兴业银行有权决定存款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存款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二)购买长沙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购买2,400万元理财产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长沙银行购买1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2021年第401期公司结构性存款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期限:120天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54%-5.46%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年09月13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年01月11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

⑧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沙银行无关联关系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长沙银行购买2,400万元理财产品,博云东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长沙银行购买1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2021年第402期公司结构性存款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期限:120天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54%-5.46%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年09月13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年01月11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

⑧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沙银行无关联关系

3、投资风险

(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存款有投资风险,长沙银行只保障资金本金以及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利息,不保证其余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存款存在低档利率和高档利率,银行承诺低档利率利息,能否实现高档利率利息取决于挂钩资产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性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如果在存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产品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4)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存款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长沙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存款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向长沙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存款人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长沙银行。如存款人未及时告知长沙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导致长沙银行在需要联系存款人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5)产品不成立风险:在结构性存款起息日之前,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长沙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6)存款不成立风险:在结构性存款起息日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长沙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存款人提供本存款,则长沙银行有权决定本存款不成立。

(7)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长沙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3,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6027 期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③产品期限:109天

④预期年化收益率:1.48%-3.35%

⑤产品收益计算日:2021年09月13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31日

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⑧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⑨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2、投资风险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但不保证浮动收益,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支取/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或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购买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因中信银行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系统故障、通讯故障除外)。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认购、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浮动收益下降或为零。投资者到期获得全额本金返还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信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信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 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初步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以及账务处理,并负责相关档案的归档。

2、公司法务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 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相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证券部负责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情况。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公司累计已赎回到期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7,000.00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金额13,0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批准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