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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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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42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6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均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的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1年80145期人民币产品,产品简码:TGG21080145,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本金保障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购买的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1年80145期人民币产品概述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投资是将本金投资所产生的预期收益部分由平安银行通过掉期交易投资于汇率衍生产品市场。投资期内,平安银行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水平或第三方估值对内嵌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估值。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制度。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1年80145期人民币产品的收益与EURUSD欧元/美元中间即期汇率表现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平安银行保障公司本金的安全。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000万元,占2021年半年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3.1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投资期内,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

(二)政策风险

该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

(三)不可抗力风险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产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何人宝先生的通知,获悉王莺妹女士、何人宝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21-086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朱耀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朱耀明先生的子女朱力先生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朱力先生的个人证券交易账户在二级市场交易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840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短线卖出股份-买入成交均价*短线买入股份=2.84元/股*4,000股-2.63元/股*4,000股)

朱力先生上述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朱耀明先生及其子女朱力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经核查,朱耀明先生事先并不知晓此次交易,交易前后亦未告知朱力先生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朱力先生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朱耀明先生的意见,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朱力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主观违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朱耀明先生及朱力先生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朱耀明先生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朱力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840元已全部上缴公司。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 朱耀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2、朱力先生上缴收益的银行凭证及股票交易记录。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9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9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

(二)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宏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红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李红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红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红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红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充分配置公司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设立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珠海分公司。

表决情况: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南天信息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0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珠海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分公司

1、名称: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浙江省杭州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广州分公司

1、名称: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广东省广州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上海分公司

1、名称: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上海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西安分公司

1、名称: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陕西省西安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珠海分公司

1、名称: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广东省珠海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最终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充分配置公司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设立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符合公司业务布局,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的快速服务,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南天信息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

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月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内容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 13日;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或当面反映情况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内部人员未提出异议。

3、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个人身份证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指定参股子公司或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指定参股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经公司监事会核实,《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有3名任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身份证记载不一致,现予以更正。

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激励对象人数、名单、授予总量等均无变更。

公司监事会就此次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正后)》于2021年9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21-039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14:30-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颛兴路2059号五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纪安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4,995,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426,4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69,4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5,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6,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4083%;反对529,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347%;反对529,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事务所傅越律师和郑伊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下午2:30在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6,187,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56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5,587,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9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9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

4、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5,59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票5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弃权票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78%。反对票50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00%。弃权票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22%。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5,59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票5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弃权票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张森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1-056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策投资”)的通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3日,大策投资将2,0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3日,大策投资将原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公司股份430万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袁湘华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0人,其中董事李双友、徐平、李喜德、刘玉杰、杨万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夏爱东、胡春锦、王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邓炳超出席会议,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刘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