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9月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0,106,672.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3,084.57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7,213,084.5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1日出具了信永中和[2021]验字第XYZH/2021SHAA2027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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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47,213,084.57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4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卓然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30日 10点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3号 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0日
至2021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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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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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需在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卓然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四)特别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笑毓
联系电话:021-68815818 传真:021-66650555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3号6楼
电子邮箱:supezet@supezet.com
邮政编码:200335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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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666,667股。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永中和[2021]验字第XYZH/2021SHAA20272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2,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02,666,667元,公司股份总额数由152,000,000股变更为202,666,667股。
公司已完成首次发行并于2021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登记以及《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永中和[2021]验字第XYZH/2021SHAA20272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0,106,672.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3,084.57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7,213,084.5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1日出具了信永中和[2021]验字第XYZH/2021SHAA2027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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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155万元(本数据按2021年8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仅为测算数据)。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在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之前,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公司将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
四、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卓然股份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卓然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2,079,343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 年9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情况如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本次发行82,079,343股股份,募集资金额为599,999,997.33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年1月21日),发行底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7.31元/股。
2020年8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申请。2020年9月3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31日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9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重组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2021年3月24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神马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神马股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2,079,343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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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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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债券代码:110812 债券简称:神马定0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之
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定向可转债代码:110812
●定向可转债转股价格:7.11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9月24日至2027年3月23日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转股概况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类型为定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定向可转债核准及登记情况
2020年2月28日,河南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0年6月16日,河南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0年6月18日,河南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
2020年9月3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31日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9号),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21 年 3 月 2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登记证明》,公司发行的 400,000,000.00 元可转换债券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本次定向可转债的相关条款
1、种类与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A股股票的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4,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额为400,000,000元,符合“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的规定。
3、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2021年1月21日)前20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7.31元/股。
发行人已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息0.20元,因此,自2021年6 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神马定02”转股价格由7.31元/股初始转股价格调整为 7.11元/股,详见发行人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1-031)。
4、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5、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
经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1.00%、第二年为1.0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00%、第五年为1.00%、第六年为1.00%。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6、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在此期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根据约定行使转股权。
8、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债券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为每张110元(含最后一年利息)。
9、其他条款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款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1、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申报要素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转股价格、转股数量等。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神马定02”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2、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2)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3、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4、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5、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6、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2021年3月24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转股价格的调整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31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则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发行人已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息0.20元,因此,自2021年6 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神马定02”转股价格由7.31元/股初始转股价格调整为 7.11元/股,详见发行人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1-031)。
3、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且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90%。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20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五、其他
(1)发行人:
■
(2)独立财务顾问:
■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总经理谢苏明先生、财务总监郭卜祯女士、董事会秘书苗鹏龙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源”)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南充市高坪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1年9月13日,嘉瑞源收到南充市高坪区应急管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高)应急罚〔2021〕27号),主要内容如下:经查明,嘉瑞源存在未按规定在旋风塔第7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对旋风塔第7层作业平台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平台钢板严重锈蚀的安全隐患的行为,导致嘉瑞源发生一起高处坠亡事故,嘉瑞源公司负有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对本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本次事故等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嘉瑞源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南充市高坪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嘉瑞源作出27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上述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处理善后工作,积极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同时,公司认真总结并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在全公司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整改专项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落实安全监督,持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目前尚未对子公司产生其他间接影响,公司将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级各类员工安全培训,做到安全管理常态化、科学化,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最大程度降低安全生产隐患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该行政处罚造成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宣宏斌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其所持657,313,245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安燕晨、王凤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做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0 证券简称:通宝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6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