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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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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进展及部分新建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保健品生产线搬迁

进展暨获得保健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 济 堂 编号:2021-053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保健品生产线搬迁

进展暨获得保健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圣济堂制药保健品生产线搬迁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济堂制药”)保健食品原生产线位于贵州省六枝特区木岗工业园区, 2018 年 11 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市场监督局和六枝特区市场监管局提出该生产线的证照地址与生产地址不统一,要求企业整改。对以上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后,圣济堂制药决定将该生产线整体搬迁至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医药园区,并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了六枝特区木岗工业园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线整体搬迁工作。2019年1月,公司向贵州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对搬迁后的生产线申请现场核查,由于不符合保健食品提取线不得与药品原料提取线共线生产的要求,公司保健品产品未能恢复生产。(公司保健品生产线搬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保健品生产线搬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及2019年5月22日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保健食品生产线搬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保健食品原主要产品有圣济堂牌衡之源胶囊、圣济堂牌壹力源胶囊、圣济堂牌壹源清胶囊。公司进行再注册时根据《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的要求对上述三个产品重新命名为圣济堂牌椹杞胶囊、圣济堂牌黄芪参杞胶囊、圣济堂牌苦瓜桑铬胶囊,产品配方等均与原产品一致。为了尽快恢复公司保健品的生产,公司决定对可进行外购原料的圣济堂牌苦瓜桑铬胶囊生产线进行生产许可认证申请。

2021年9月14日,圣济堂制药收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为保健食品。

二、圣济堂制药获得保健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情况

生产者名称: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06222407117

法定代表人:丁林洪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医药园区

生产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医药园区

许可证编号:SC1275201800036

食品类别:保健食品

有效期:2021年9月13日至2026年9月12日

(二)生产许可证涉及生产车间情况

本次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认证生产车间为保健食品硬胶囊剂车间,本次认证的生产线累计投入约 200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如下:

此次圣济堂制药获得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为圣济堂牌苦瓜桑铬胶囊。圣济堂牌椹杞胶囊、圣济堂牌黄芪参杞胶囊不在本次许可认证范围内,暂未能恢复生产。

(三)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注:其他主要国内生产企业信息源于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目前尚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售数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认证生产线为保健食品硬胶囊剂车间,通过认证的品种为圣济堂牌苦瓜桑铬胶囊,公司保健食品硬胶囊车间的正式生产将对公司糖尿病药品的销售起到一定协同作用。

圣济堂牌苦瓜桑铬胶囊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估计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2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5名,代表股份33,59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8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31,8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0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1,79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4名,代表股份1,79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8%。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14名,代表股份1,79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6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8%;反对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01%;反对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陈益文、李诗滢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3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032,698,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63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622,561,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5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名,代表股份2,410,13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76%。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名,代表股份260,576,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92%。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1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2,6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0,494,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8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邵文辉、刘倩倩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10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告知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资料,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94)。公司已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9月2日在国家缓控释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三会议室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表决的事项共一项即表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部分债权人需要延期投票,因此本次债权人会议未统计现场表决情况。2021年9月14日,公司接到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表决和阶段性表决结果情况的通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9月10日,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已收到3家债权人提交的延期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的书面申请,另有多家金融机构债权人与管理人电话沟通,希望延期表决。为保障债权人充分行使表决权,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就此事向临沭县法院作出专项报告,临沭县法院考虑到后期的法定节假日,特批准将临沂金正大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10月10日。

2021年9月13日,在临沭县法院的监督下,监票人临沂金正大职工代表、临沭县人民政府代表、债权人代表的见证下,管理人对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的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初步表决结果如下:

1、税款债权组

出席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税款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家,占该组债权人数的100%,表决同意的债权人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该表决组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79,969,607.20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超过税款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家,表决同意的1家,占该组债权人数的33.33%,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未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该表决组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633,823.4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0.07%;表决不同意的1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339,299,999.34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9.87%;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超过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普通债权组

出席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普通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3家,表决同意的5家,占该组债权人数的21.74%,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未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该表决组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229,033,632.79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9.24%;表决不同意的2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580,457,948.3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5.26%;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另外,临沂金正大股东会已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中出资人权益调整事宜,该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代表股东表决权重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临沂金正大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上述表决结果仅为截止至2021年9月10日的表决情况,并非最终的表决结果。在临沂金正大债权人会议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期限截止后,管理人将在临沭县法院和债权人代表等的监督下对表决票进行统计,并向债权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重整计划(草案)暂未形成最终表决结果,最终表决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破产重整范围不包含上市公司,公司与临沂金正大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临沂金正大的破产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1-5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1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止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0年度实际实现的业绩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有所下滑,没有实现股东对于公司业绩的预期,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全部已获授尚未解锁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2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1877718)。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9月17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

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7月7日公告《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沃特股份,证券代码:002886)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将名下有权处分的四项知识产权进行质押担保,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5,500万元的融资,授信期限1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惠州市沃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关联自然人吴宪、何征拟为本次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六)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1-067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银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32,286,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1547%。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2,279,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1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潘继东、刘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28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11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74%。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继东、刘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0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楼1号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远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9,895,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295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9,815,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28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08%。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895,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律师、白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7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云图控股,证券代码:002539)2021年9月10日、9月13日、9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注意到近期磷化工板块相关股票涨幅较大、关注度较高,经公司对市场信息的收集及投资者来电反映,投资者对公司电池级磷酸铁项目、黄磷项目的关注较高,公司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电池级磷酸铁项目:公司于2021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云图新能源材料(荆州)有限公司并由其建设年产35万吨电池级磷酸铁及相关配套项目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自筹)货币资金50,000万元,在湖北省松滋市投资设立云图新能源材料(荆州)有限公司,并由其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以及配套的30万吨湿法磷酸(折纯)、30万吨精制磷酸、150万吨磷矿选矿、100万吨硫磺制酸、60万吨缓控释复合肥、100万吨磷石膏综合利用和20MW余热发电等项目。云图新能源材料(荆州)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7日完成工商设立手续,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前期筹建、报批报建等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黄磷项目:近日,网络流传一份云南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坚决做好能耗双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云南省黄磷行业生产管控,确保2021年9-12月云南省黄磷生产线月均产量不得超过2021年8月份产量的10%(即削减90%产量)。公司黄磷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年产能达6万吨,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黄磷价格主要受供需关系、上游原料价格等因素综合影响,今年黄磷市场供应偏紧,若通知中提到的产能压缩进一步收紧供给端,有望带动黄磷价格上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张明达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3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股票价格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进展及部分新建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在湖北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湖北)),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为加快推进长青(湖北)项目的建设进度,2019年12月,公司将长青(湖北)项目地址迁移至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迁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2020年7月,长青(湖北)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计划总投资(一期)约人民币15亿元,占地面积430亩,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可年产13,700吨农药原药,8,500吨化工产品,详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投资进展情况

截止2021年8月,长青(湖北)项目已投资人民币6.05亿元,建设完成年产2000吨2,6-二异丙基苯胺项目、年产2000吨功夫菊酯项目以及项目配套办公楼、综合楼、研发楼,相关给排水、供配电、供冷、供热、供气及储运设置等设施;年产600吨氟虫腈项目、年产3000吨噻虫嗪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近日,年产2000吨2,6-二异丙基苯胺项目、年产2000吨功夫菊酯项目及公辅工程试生产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符合试生产条件,将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产能,长青(湖北)生产基地计划二期增加投资约人民币约10亿元,投资建设(二期)年产16,500吨农药原药,20,000吨化工产品项目,截止目前长青(湖北)已在宜昌市高新区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办妥了涉及二期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报告批复、节能审查、安全条件审查等手续,其他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试生产项目基本情况

1、2,6-二异丙基苯胺是重要的农药、染料及医药中间体,是合成新型杀虫剂丁醚脲的关键中间体。农药上用于合成除草剂、杀螨剂、杀菌剂。医药上用于合成抗高血压药。塑料上用作泡沫塑料成沫剂,可以增强塑料的机械强度和热力学稳定性,也用作染料食品添加剂,甜味剂的中间体。可用于合成碳化二亚胺作为聚氨酯助剂、环氧树脂固化剂和其它有机合成。

2、功夫菊酯是是新一代低毒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功夫菊酯杀虫谱广、活性高、药效迅速,并具有强烈的渗透作用,从而增强其耐雨冲刷,延长持效期。主要用于大豆、小麦、玉米、水稻、甜菜、油菜、烟草、瓜类、棉花等多种作物及果树、蔬菜、林业等,防治鳞翅目、双翅目、鞘翅目、缨翅目、半翅目、直翅目的多种害虫,对作物和环境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优化农药行业产业布局的要求,上述项目的建成投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产能,提升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本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使企业获得持续快速发展的动力。该项目投产运营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上述项目从试生产阶段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同时,在前期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于观察和不断提升,以及生产可能面临潜在的安全风险,亦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