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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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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合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9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9月15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1年9月16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1年9月15日起,交通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的平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008,C类00900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9月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注:上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交通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交通银行决定和执行,

本公司根据交通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交通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网下现金认购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9月15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平安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食品行业;扩位证券简称:食品饮料行业ETF)(基金认购代码:516173)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平安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9月30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