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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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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1-07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9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10名。有效表决票为10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佛罗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佛罗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转让交易。本次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子公司转让融资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74)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黄坚先生、叶承智先生、梁岩峰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中远海运小贷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本公司参股企业上海中远海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小贷”)的股东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航运”)和股东上海维信荟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中远海运小贷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维持现有持股比例不变,不再追加对小贷公司的投资,故同意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泛亚航运为公司的关联方,中远海运小贷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企业,因此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中远海运小贷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预估值进行测算,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按《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黄坚先生、叶承智先生、梁岩峰先生回避表决。

三、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1-07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融资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罗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天津”)于2021年09月14日与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海AMC”)签订《租赁资产转让协议》,由佛罗伦天津向远海AMC转让共计15笔融资租赁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罗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9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参加会议的董事10名,有效表决票为10票。本议案同意4票,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黄坚先生、叶承智先生、梁岩峰先生对该项议案均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根据该议案,佛罗伦天津拟向远海AMC转让其因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产生的共计15笔融资租赁资产,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5,164,356.13元,其中,租金本金余额为192,598,998.14元,应收利息余额为12,565,357.99元。

上述标的资产均已委托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92,676,500元。前述评估结果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以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192,676,500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达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到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直接持有公司4,410,624,386股A股股份,并间接持有公司100,944,000股H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87%。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7,570,789股A股股份,并直接持有中国海运100%股权,进而合计持有公司39.28%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因中国海运持有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远海AMC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远海AMC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2021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人:佛罗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受让人:中远海运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租赁资产转让协议》项下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转让标的为租赁合同项下下述租赁资产,包括(i)转让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现有的以及未来的相应权利、义务(转让人已履行完毕的义务除外);(ii)转让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对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ⅲ)与转让价款对应的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截至基准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本金、租赁利息、费用及承租人应承担的与之相关的所有款项)等租赁债权;以及(ⅳ)转让人在担保合同项下的与转让的租赁债权相应的所有权利。

截止至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转让人拟转让的租赁债权总额为人民币贰亿零伍佰壹拾陆万肆仟叁佰伍拾陆元壹角叁分(小写:¥205,164,356.13元),其中未收本金金额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玖佰玖拾捌元壹角肆分(小写:¥192,598,998.14元),未付利息余额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陆万伍仟叁佰伍拾柒元玖角玖分(小写:¥12,565,357.99元)

(三)转让的效力:

双方确认并同意,一旦交割发生,转让人即不再作为租赁合同项下的出租人并不再就租赁合同享有任何权利(《租赁资产转让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并承担任何义务,受让人即作为租赁合同项下的新的出租人并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承租人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转让人已履行完毕的义务除外);转让人对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即按照现时现状转移给受让人。

(四)转让价款及支付

《租赁资产转让协议》项下转让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陆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92,676,500.00元),实际转让价格以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准。租赁合同项下租赁债权余额与转让价款如有差额的,不影响受让人取得全部转让标的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全部租赁债权以及相关担保权益。

双方一致确认,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受让人应在交割日一次性向转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

(1) 《租赁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已签署完毕并且生效,《租赁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签署方各自的内部有权机构已就《租赁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签署签发决议或批准、授权;

(2) 受让人收到为签署和履行《租赁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或确保《租赁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而必需的任何政府机关的批准、许可或同意的经证实的复印件(如有);

(3) 受让人收到转让人提供的证明转让人合法拥有并有效持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债权以及担保权利的相关文件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妥善签署的租赁合同、保证人妥善签署的担保函、抵押人妥善签署的抵押合同、担保登记文件复印件、转让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的支付凭证、加盖公章的租赁物发票复印件、承租人妥善签署的《租赁物(标的物)接收确认函》、《起租通知书》、租金调整通知书(如有)以及承租人已经支付的各期租金付款凭证(如有)及转让人开具的相应租金发票(如有)等;

(4) 转让标的项下的租赁物无任何损毁且可正常使用,承租人和/或担保人在租赁合同和/或担保合同项下未发生违约或提前还款之情形;

(5) 转让人、承租人均已经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相关义务,不存在转让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6) 受让人收到转让人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原件;

(7) 受让人收到转让人转付的全额保证金及转让人的其他应付款项。

转让人应在交割日之前7个工作日确保上述条件满足。

转让价款应以人民币一次性付至《租赁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账户或转让人另行指定的其他账户。受让人支付转让价款后,转让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就转让价款向受让人提供与转让价款金额对应的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款凭证。

(五)转让的交割

在受让人依据《租赁资产转让协议》规定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款之时,《租赁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标的的转移和交付即完成,《租赁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交割即发生。

(六)租赁物的交付

一旦交割发生,鉴于租赁物处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当中,在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即视为转让人向受让人交付了租赁物并且受让人自转让人处接受了租赁物,转让人与受让人双方无需就租赁物进行物理上的交付。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围绕综合物流产业主线,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航运租赁业务链为核心,以拓展航运物流供应链金融服务为辅助,以投资为支撑发展产融投一体化业务,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卓越产业金融运营商。本次转让有利于优化本集团融资租赁资产组合,集中优势力量,贯彻产融结合、服务主业的指导思想。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本次转让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方案的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中,标的转让价格系根据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安排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转让议案,关联委员均已回避表决。

经审议,审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中,标的转让价格系根据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安排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签署的《租赁资产转让协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48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亚东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4日以邮件、短信、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49号《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控股股东研究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董事会同意聘任袁迎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袁迎胜先生,42岁,大学本科。曾任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52号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金鸿雁先生及徐一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因工作调整原因,金鸿雁先生及徐一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金鸿雁先生及徐一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金鸿雁先生及徐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研究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周兴兵先生及胡慧冬女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一、周兴兵先生,48岁,大学本科。

曾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副巡视员、二级巡视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二、胡慧冬女士,45岁,研究生。

曾任中粮置地天津公司总经理、中粮集团大悦城控股天津区域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组组织部)副部长。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 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50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勇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2日以邮件、短信、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51号《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51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李克洪先生及冯松涛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因工作调整原因,李克洪先生及冯松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李克洪先生及冯松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研究推荐,并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提名陈峥先生及王亚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本届监事会届满。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一、陈峥先生,46岁,大学本科。

曾任通用技术集团华洋(亚太)国际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事。

二、王亚良先生,57岁,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意大利公司(甲类) 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事。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52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0日

至2021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1 年9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7 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9 月15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 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 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三)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9:00-11:00,13:00-16:0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61)

(五)联系电话:010-67164267

(六)传 真:010-67152359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

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

6901-01A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磊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365,639,6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8.757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225,643,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08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139,996,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6683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为: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人,代表股份49,041,1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539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872,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1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48,168,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232 %。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加腾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议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4,771,000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7%,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140,865,39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 %;反对3,3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9,037,8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 %;反对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经营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百纳”)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持股比例29.97%)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上述签署《经营托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京基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140,865,39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9,037,8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 %;反对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364,764,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8 %;反对874,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48,166,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164 %;反对874,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8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颖甜、孔维维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赖继红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L4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公司可转债转股连续停牌

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公司可转债转股连续停牌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9月2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联泰转债”)转股将连续停牌。

2021年9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期间,即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9月2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可转债转股将连续停牌。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定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在册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下同)。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公司可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1年9月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联泰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联泰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1年9月17日(含)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965073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冻结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6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冻结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告知函,能投集团所持有的公司4,255,506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解除冻结,本次解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70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股份原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8日,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255,506股因诉前保全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65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08%,冻结日期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6日(详见公司2021-039号公告)。

二、本次股份解冻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0101民初8045号之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对能投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255,506股解除冻结,解冻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解冻之后,能投集团剩余被冻结股份数为71,382,286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1.05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428%。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能投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是重庆市国资委,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能投集团正积极通过包括谈判协商等多种途径尽快解决其他股份冻结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能投集团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年9月9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阴清源管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200万元收购江阴清源管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阴清源管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2021年8月30日,公司与江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21年9月14日,清源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对法定代表人、股东、企业住所进行了变更,并取得了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清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江阴清源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20TJP69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池永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住所:江阴市延陵路224号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15日

营业期限:2020年01月15日至2070年01月14日

经营范围:排水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金属制品及其他机械设备、建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劳保用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72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披露。投资者亦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和2021年9月10日的公告,了解超短期融资券的其他注册和发行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6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0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