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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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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1-09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近日与自然人陆某签订了和解协议,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债务基本情况

自然人陆某(甲方)与新光圆成(乙方)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三方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自然人陆某向新光集团出借人民币1.2亿元,新光圆成对该笔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及提供部分房产抵押。

新光集团于2019年4月25日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新光圆成作为债权人已向新光集团管理人申报上述债权,经新光集团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金额为10,653,899.46元。

二、进展情况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为甲方的上述债权提供担保的行为,系违反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违规担保,为妥善解决乙方的债务承担问题,乙方自愿与甲方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56万元,甲方同意豁免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全部债务责任。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本协议已履行完毕,该和解协议的履行将减少违规担保债务的同时增加债务重组收益464万元,对公司具有积极的影响,同时将增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金额156万元,公司将及时申报债权,并督促控股股东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2012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9,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本次开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到期还款日为2022年4月27日。截至2021年9月14日,公司已提前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8,002.5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入围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1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入围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年9月1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发来的《入围通知书》,确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Intel PC服务器入围项目(招标编号:JTCC-2105WI1996)中成为主选供应商。现对入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入围项目的基本情况

1、入围内容:2021年Intel PC服务器入围项目

2、入围价格:壹拾贰亿肆仟伍佰陆拾玖万元整(不含税)

3、用户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入围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夯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入围通知书》。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1年3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1年5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

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等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

增加东北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1年9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东北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北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传真:0431-85096795

网址:www.nesc.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

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1年9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021-23586583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次暂停相关业务针对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类别(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7360,C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7361,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7362,C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7363)。

(2)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3)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豫能控股,证券代码:001896)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自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14日收市,公司市净率为1.72倍,静态市盈率为35.6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平均水平(市净率1.61倍,静态市盈率19.17倍)。

2.公司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3.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149.8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36.40%,主要系受外部市场因素影响,公司燃煤采购价格同比大幅度攀升,导致公司火电业务利润同比下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函询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了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对豫能控股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5.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濮阳豫能”)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濮阳豫能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销售。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所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 号)。2021年9月14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濮阳豫能10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上市公司已合法直接持有濮阳豫能100%股权。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2021年9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悟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悟空蓝海鼎铁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悟空蓝海1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悟空蓝海1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9月14日,悟空蓝海1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02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0005%)。本次权益变动后,悟空蓝海1号持有本公司股份10,239,900股,占比4.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具体情况

1.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悟空蓝海1号。

2.悟空蓝海1号于2020年11月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公司5.5%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悟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悟空蓝海源饶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悟空蓝海9号”)已持有本公司1.97%的股份;2021年2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完成协议转让过户登记的公告》,悟空蓝海1号完成转让过户、成为5%以上股东,此前其一致行动人悟空蓝海9号减持退出、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即悟空蓝海1号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后不存在一致行动人;自转让过户后至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悟空蓝海1号未发生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3.本次减持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后,悟空蓝海1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悟空蓝海1号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悟空蓝海1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其他法规要求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1-047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9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的规定,投资者于收益支付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 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3) 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①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zhfund.com。

②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788或021一3878978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信汇金”)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协议及基金代销服务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2021年9月16日起,鼎信汇金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以下基金:

届时投资者可通过鼎信汇金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投及其他相关业务(基金有限制的除外)。投资者通过鼎信汇金各交易渠道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业务(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享受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以鼎信汇金为准。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鼎信汇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鼎信汇金开放认购、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鼎信汇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投资者通过鼎信汇金办理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单笔转出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

三、本公司将同时在鼎信汇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定投最低扣款金额1元。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霄云路国航世纪大厦裙楼3层

客服电话:400-158-5050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情,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9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已经各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尚需各方盖章后方可生效。本次签署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3.2020年3月20日,公司与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项目正在推进当中。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响应国家农村农业部“十四五”奶业振兴规划,进一步做大做强奶水牛产业,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开发与乡村振兴事业,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与宾阳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署了《农光互补及新型万头奶水牛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宾阳县人民政府

公司与宾阳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

(二)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68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察,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固体废物治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物业管理,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合作方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宾阳县人民政府

乙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概况

1.投资主体:乙方及丙方应在甲方辖区注册成立各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各自相关项目具体运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生产、营销等)。

2.项目名称:农光互补及新型万头奶水牛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

3.项目地点:宾阳县农业良种繁育推广中心(以下简称“推广中心”)。

4.项目投资概算:投资总额约11亿元人民币,其中现代智慧化万头奶水牛产业综合体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农光互补生态园项目投资约6亿元。

5.项目建设规模及效益:

乙方拟主要租赁土地建设万头奶水牛牧场,购置约100亩建设用地建设胚胎实验室及种质资源库、深加工工厂(包括鲜牛奶、奶酪、配方奶粉生产等深加工)、特色旅游小镇等及其配套设施,计划养殖万头奶水牛,总投资约5亿元,2025年实现产值10亿元,预计贡献税收1,000万元。同时,带动区域村民种植经济价值高的牧草,并负责牧草消化,提高居民收入,避免了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问题。

丙方拟利用乙方建(构)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饲料种植区建设农光互补生态园,投资约6亿元。

(三)建设年限及计划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28个月。

乙方计划:在双方签署用地协议后,计划4个月完成万头奶水牛牧场项目的项目备案。计划10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前所有施工准备。计划28个月进行项目建设。

丙方计划:在双方签署用地协议后,计划4个月完成农光互补项目的项目备案,并向自治区发改委申报保障性并网集中式光伏项目。计划10个月完成项目启动前所有施工准备。计划28个月进行项目建设。

(四)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丙方在投资开发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其中包括协助乙、丙方完成土地租赁以及工业用地出让,妥善解决推广中心工人的就业安置及地表作物的清理,并配合完成项目立项、施工、验收等;协助乙、丙方争取国家、自治区、市对奶水牛产业及农光互补光伏产业扶持的各种补贴及优惠政策。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要充分发挥在奶水牛领域的开发、建设、运营经验,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并积极打造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从而争取列入国家、自治区级试点。

(2)乙方作为奶水牛产业项目的投资主体,应确保在项目获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按约定启动投资建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途不得更换投资主体。

(3)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注册的项目公司,需在当地履行纳税义务和申报产值,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甲方区域内的就业岗位安置和本地产品采购。

(4)若租赁期满或其他任何理由结束项目的,乙方需对所用地块进行复垦。

3.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要充分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运营经验,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并积极配合打造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从而争取列入国家、自治区级试点。

(2)丙方作为农光互补项目的投资主体,应确保在项目获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按约定启动投资建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途不得更换投资主体。

(3)丙方在甲方辖区内落地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500MW后的180日内,协助甲方引进新能源领域生产制造企业落户甲方辖区。

(4)丙方在甲方辖区内注册的项目公司,需在当地履行纳税义务和申报产值,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甲方区域内的就业岗位安置和本地产品采购。

(5)若租赁期满或其他任何理由结束项目的,丙方需对所用地块进行复垦。

(五)退出机制

乙、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启动项目退出机制,有权解除本协议或对乙、丙双方项目地块进行调整,甲方对乙、丙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1.乙、丙双方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6个月内未按约定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并未按程序提交评审(因土地落实延误及其他政策原因影响除外);

2.项目总体规划经正式批准后6个月内由于乙、丙双方责任没有启动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因土地落实延误及其他政策原因影响除外);

3.因乙、丙双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建设时序进度及建设内容未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实施且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

4.乙、丙双方在项目经营期内造成地块荒芜、闲置70%以上,达到1年以上;

5.乙、丙双方因自身原因退出。

(六)违约条件

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协议4.2.2、4.2.3、4.2.4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项目建设,并给予最多不超过60日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上述款项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项目建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协议4.3.2、4.3.3、4.3.4、4.3.5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停止丙方项目建设,并给予最多不超过60日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上述款项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项目建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农光互补及新型万头奶水牛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是公司十四五全面推进奶水牛全产业链战略的重要标志,宾阳奶水牛牧场前身为中国农科院水牛所发祥之地,公司首先聚焦国际优质种源遗传扩繁全面提升广西自控牧场养殖规模(以缓解奶源供应压力)以及探索华南优质奶水牛(奶肉兼用)种源扩张;其次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将秉承乡村振兴产业初心,提振区域种植畜牧和乳制品深加工能力创造就业,为南宁建设“中国奶水牛之都”贡献力量;最后本合作项目是公司与央企共建资源循环大型牧场的首次深度合作探索,助力碳中和,做好企业ESG,新模式将充分利用公司牧场土地和农牧资源结合清洁新能源产业共同集约开发,通过协同不仅可以降低公司牧场建设成本,助力牧场效能的提升,更开拓了公司乳业板块十四五牧场建设的新思路。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有助于实现资源、效益共享,提升核心竞争力,可以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各方关于项目投资的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各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初步确定了总体的合作方向,具体的合作事宜仍需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商业合同予以约定,最终合作项目的确定、实施进度、实施效果、能否实现预期效益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一)本协议已经各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尚需各方盖章后方可生效。对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2020年3月20日,公司与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本次签署的协议,双方将充分共享和整合资源,在人工智能关键领域开展深度、立体的合作。截至目前项目正在推进当中。

(四)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所持股份未来三个月内解除限售或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如在未来发生相关持股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宾阳县人民政府、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农光互补及新型万头奶水牛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0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