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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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6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在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811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9月10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姚永波、魏广民、张志亭、商有光、王占明、徐永前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刘键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刘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徐永前

成员:商有光、刘键

审计委员会

主任:商有光

成员:徐永前、赵丽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商有光

成员:王占明、赵丽树

提名委员会

主任:王占明

成员:徐永前、刘键

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徐永前

成员:王占明、鲍彦丽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赵丽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魏广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于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赵青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联系电话:0311-66500923

传真号码:0311-66508734;

邮政编码:050023

电子邮箱:xgdsb@sina.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赵丽树先生简历

赵丽树先生,中共党员,钢铁冶金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唐钢炼焦制气厂厂长,唐钢财务经营部部长,河钢唐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河钢唐钢党委常委、唐山唐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现任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丽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魏广民先生简历

魏广民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邯钢酸洗镀锌厂副厂长、厂长,邯钢中板长厂长,河钢邯钢系统创新部副部长、部长,河钢邯钢西区运营管理部部长,河钢邯钢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河钢邯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钢集团德高中国首席运营官(COO)兼行政总监。现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南非PALABORA MINING COMPANY PROPRIETARY LIMITED董事、总经理,Palabora Copper Proprietary Limited董事。

魏广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3、于超先生简历

于超同志,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河钢集团资产财务部会计管理高级经理,河钢资源经营财务部副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于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赵青松先生简历

赵青松同志,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历任河钢邯钢集团办公室秘书、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科长、证券事务代表,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处处长、资本运营处处长、证券事务代表,河钢集团资本运营部主任经济师、证券事务专员,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现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青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63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2:30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下午3:00。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811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键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47,206,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9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47,206,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9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8,537,1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03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8,537,1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032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41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29,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160,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90,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9%;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4%。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键、赵丽树、姚永波、魏广民、鲍彦丽、张志亭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黄笃学、于根茂、胡志魁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亦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韩精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但仍继续担任公司子公司南非PALABORA MINING COMPANY PROPRIETARY LIMITED董事长,Palabora Copper Proprietary Limited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黄笃学、于根茂、胡志魁、韩精华未持有公司股份。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42股

3.02.候选人:选举赵丽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股

3.03.候选人:选举姚永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股

3.04.候选人:选举魏广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股

3.05.候选人:选举鲍彦丽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股

3.06.候选人:选举张志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804股

3.02.候选人:选举赵丽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股

3.03.候选人:选举姚永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股

3.04.候选人:选举魏广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股

3.05.候选人:选举鲍彦丽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股

3.06.候选人:选举张志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股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商有光、王占明、徐永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商有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0,162,937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占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0,162,937股

4.03.候选人:选举徐永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0,162,93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商有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493,299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占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493,299股

4.03.候选人:选举徐永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493,299股

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樊海泉、卢耀豪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闫春龙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中,陈忠、王大成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姚永波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将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陈忠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大成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本人承诺办理股份锁定事宜。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樊海泉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19,233,737股

5.02.候选人:选举卢耀豪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20,162,93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樊海泉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50,564,099股

5.02.候选人:选举卢耀豪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51,493,299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贺维律师和黄珏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64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下午4:30在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8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21年9月10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樊海泉先生主持会议,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樊海泉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1、樊海泉先生简历

樊海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政工师。历任唐钢办公室副主任,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工董事,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樊海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z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65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10:30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选举闫春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闫春龙先生简历

闫春龙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在职工程硕士,经济师。历任南非PALABORA MINING COMPANY PROPRIETARY LIMITED部门经理、河钢集团海外事业部运营管理主管,现任河钢资源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经理、职工监事。

闫春龙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