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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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兴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在开始办理申购后,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对于每份有效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第一年的年度对应日(如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止的期间。投资者可以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的开放日内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最短持有期内,该基金份额不能赎回。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