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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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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泰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00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9月17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9月17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1年9月23日(T+2日)公告的《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9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9月16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新瀚新材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2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8.18倍(截止2021年9月14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1.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6.4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止2021年9月14日(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0,40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31.0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2,000万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2,0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524.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5,475.85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新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88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新瀚新材”,网上申购代码为“301076”。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2、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1256%,其中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96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1.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a、27.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b、25.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c、36.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d、34.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8.18倍(截止2021年9月14日(T-3日))。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2,0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524.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1年9月15日(T-2日)在《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为“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1年9月17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9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9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23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9月2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简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9月15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材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1.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5.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6.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止2021年9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8.18倍,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33.83倍。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9月14日。

注:1、可比公司收盘价和对应市盈率的计算基准日为2021年9月14日;

2、新瀚新材市盈率按照发行价31.00元/股、发行后总股本7,960万股计算;

3、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4、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除以2021年9月14日总股本;

5、2021年动态市盈率(倍)扣非前/后=前20个交易日均价÷(2021年半年度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

6、滚动市盈率(倍)扣非前/后=前20个交易日均价÷(过去4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累计归母净利润÷2021年9月14日总股本);

7、市值加权平均市盈率=∑2021年9月14日可比公司市值÷∑归母净利润;

8、截至2021年9月14日,华业香料上市尚未满一年;

9、科思股份产品主要为防晒剂化妆品中的防晒剂及其原料,受疫情下出行防晒需求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科思股份2020年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8.92%、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4.14%,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51%,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7.56%,自2020年9月17日以来,科思股份股价震荡下行,以2021年9月14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含9月14日)计算的市盈率显著低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

从静态市盈率看,本次发行价格31.00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6.47倍,低于2021年9月1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亦显著低于可比公司截至2021年9月14日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的0.51倍,为可比公司剔除华业香料后近20日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的0.55倍)及市值加权平均静态市盈率。

从动态及滚动市盈率看,本次发行价格31.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摊薄后动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前/后平均动态市盈率、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前/后市值加权平均动态市盈率,本次发行价格31.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也低于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平均滚动市盈率、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市值加权平均滚动市盈率(截至2021年9月14日)。

本次发行价格31.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39.74倍)高于2021年9月1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6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83倍),幅度为17.47%,主要系考虑到:

(1)首先,发行人贴近应用及消费市场,产品附加值较高,特别是DFBP及HAP等主要产品定位高端、市场应用前景广阔:DFBP为新一代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醚酮(PEEK)的关键原材料,PEEK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IT制造、医疗、工业等领域,在我国被视为战略性国防军工材料,一直列入“七五-十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863计划”;HAP为一种更加安全、高效的复合型化妆品新型原料,发行人目前在国内市场暂无市场地位相当的竞争对手,系SYMRISE(德之馨)在中国购买HAP产品的独家供应商,下游应用品牌包括SKII、兰蔻、悦木之源、卡尼尔、御泥坊。虽然由于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较去年同期上涨12.61%、成本向下游传导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等原因导致净利润同比下滑13.32%,但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依旧显著强于C26行业平均水平。

(2)同时,由于2021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大部分可比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不同程度的同比下滑,如扬帆新材、华业香料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均较同期下降超过40%,但同样由于贴近应用领域、产品附加值较高等原因,依旧体现出超过C26行业平均水平的毛利率及净利率,因此当前发行人可比公司的扣非后市值加权平均滚动市盈率(58.82倍)显著高于C26行业平均(33.83倍),幅度为73.87%,远高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非后滚动市盈率(39.74倍)较C26行业平均的变动幅度。若从细分行业分类看,发行人可比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分类包括其他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久日新材、扬帆新材,按长江行业分类)、电子化学品(强力新材、扬帆新材,按中信行业分类)、日用化学品(科思股份,按中信行业分类)及添加剂(华业香料,按长江行业分类)1,各细分行业的扣非后滚动市盈率、扣非后市值加权平均值均高于C26行业平均水平。

(3)另外,7月份以来,发行人锁定了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并启动了产品价格调整机制,预计下半年经营业绩将出现明显好转,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为31,000~32,000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7.68%~11.15%,2021年扣非后净利润预计为6,600~6,70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2。随着2022年初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发行人总产能也将迅速提升至现有产能的三倍,从而体现出较强的成长性。

1:发行人及可比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均相对贴近应用及消费市场:根据中信化工行业三级分类,可比公司久日新材、华业香料属于其他化学制品Ⅲ,扬帆新材、强力新材属于电子化学品,科思股份属于日用化学品;根据长江化工行业三级分类,可比公司久日新材、扬帆新材属于其他精细化工及新材料(行业内包括高分子材料及特种化学品公司联泓新科、硅基新材料公司宏柏新材等化工新材料上市公司),强力新材属于电子化学品,科思股份属于日用品行业,华业香料属于添加剂行业;考虑到发行人主要产品之一DFBP作为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属于化工新材料行业范畴,而中信行业分类未体现精细化工及新材料行业,且"其他化学制品Ⅲ"行业内公司产品业务差异较大,因此在保证71家细分领域可比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不重复的前提下,综合选择长江、中信化工行业三级分类作为细分行业划分标准。

2:2020年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6,744.77万元;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计系发行人根据最新经营情况初步测算,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即使在2021年上半年以来原材料价格上涨、阶段性利好化工原材料生产企业的背景下,发行人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扣非前/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能力指标依旧显著高于C26行业及可比公司均值。且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扣非后滚动市盈率为39.74倍,相较于可比公司的扣非后市值加权平均滚动市盈率(58.82倍)及各细分行业扣非后市值加权平均滚动市盈率(59.56倍),其高于C26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33.83倍)的幅度已经显著压低。因此,发行人与C26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所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的原因,公司的估值及本次的发行定价具有一定合理性、定价原则具有谨慎性。

单位:%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9月14日

注:1、根据长江证券化工行业三级分类,发行人可比公司分属于其他精细化工及新材料(共25家上市公司,包含久日新材、扬帆新材)、添加剂行业(共16家上市公司,包含华业香料);根据中信证券化工行业三级分类,发行人可比公司分属于电子化学品(共18家上市公司,包含强力新材、扬帆新材)、日用化学品(剔除已剥离日化业务的南风化工后共13家上市公司,包含科思股份);

2、剔除华业香料所处的添加剂行业,其他精细化工及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和日用化学品细分行业的扣非后市值加权平均滚动市盈率为67.14倍;

3、细分行业滚动市盈率=∑截至2021年9月14日行业内上市公司市值÷∑行业内上市公司过去4个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剔除过去4个季度累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的企业计算;

4、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5、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6、扣非前/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

7、发行人2021年上半年相关指标为审阅数据计算,未经审计;

8、上表中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及细分行业的滚动市盈率均为扣非后滚动市盈率,可比公司及细分行业的平均数为市值加权平均数;细分行业市值加权平均数已剔除重复项计算。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定价较为合理、审慎,发行风险较小,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1)公司主营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芳香族酮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光引发剂和化妆品原料等产品,客户覆盖SOLVAY(索尔维)、VICTREX(威格斯)、EVONIK(赢创)、IGM(艾坚蒙)、SYMRISE(德之馨)及久日新材等国际知名化工集团或境内外上市公司。

(下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