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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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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7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关联董事马振珠、朱连滨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将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业绩与此前年度不具有可比性的北新建材(000786.SZ)从对标企业中剔除。

本次调整对标企业前,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成就,因此本次调整对标企业不会对公司是否满足行权条件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收购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28,600万元控股收购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

《关于控股收购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1. 国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由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中1家对标公司主营业务于业绩考核期内发生重大变化,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公司业绩与此前年度不具有可比性,不再适合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对标企业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报备文件

国检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检集团”)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调整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说明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23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4.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21号)。

5.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5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724.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8.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

为保证对标业绩的合理性,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中“因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规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北新建材(000786.SZ)的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符合对标企业调整的规则条件,不再适合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批准将北新建材调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

本次调整对标企业前,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成就,因此本次调整对标企业不会对公司是否满足行权条件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调整前对标企业情况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本次激励计划选取了24家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二)对标企业调整依据

1.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2.《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第三十九条“(二)对标企业在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如因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及说明。”

3.《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规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三)对标企业调整方案及原因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0年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年度。公司董事会对上述24家对标企业2018 - 2020年度的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北新建材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基于年报披露信息,2018年北新建材主营业务按行业分类为建材行业,主营产品为石膏板、龙骨等。2019年公司通过联合重组进入防水材料行业,防水材料是建筑工程的重要功能性材料,主要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隧道、桥梁涵洞、市政工程等方面的防水。2019年,公司收购四川蜀羊防水材料有限公司70.00%股权;收购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原名称为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70.00%股权;收购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企业原名称为四川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70.00%股权;收购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企业原名称为安徽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70.00%股权;收购北新禹王防水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企业原名称为湖北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70.00%股权;收购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企业原名称为广东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70.00%股权;收购禹王防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70.00%股权;收购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00%股权。2020年北新建材防水材料业务板块成立了统一的经营管理平台,完成了对防水材料业务的初步整合优化。

北新建材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8.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60亿元,同比增长548.28%,明显异常于其它对标企业的经营情况,且偏离值过大。2020年并表防水材料业务营业收入为32.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0.30%,占其营业收入的19.56%。北新建材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新增的防水材料业务,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新增34.80亿元,其中防水材料业务新增30.82亿元,防水材料业务对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约为88.56%。

根据上述情况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对标企业的相关规则,拟将北新建材从对标企业名单中剔除。

(四)调整后对标企业情况

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对标企业数量由24家变更为23家,具体情况如下: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符合《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中1家对标公司主营业务于业绩考核期内发生重大变化,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公司业绩与此前年度不具有可比性,不再适合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对标企业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具备合理理由,且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相关法定程序,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收购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国检集团拟以28,600万元控股收购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诺福”)55%股权,本次合作完成后,上海美诺福成为国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发展战略,实现国检集团在检测仪器与装备行业的重组整合,促进国检集团在工业服务业细分领域(实验室自动化、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拓展,国检集团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收购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国检集团与上海视琪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视琪”)、上海美诺福法定代表人陈波签署了《关于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上海视琪将其持有的上海美诺福55%股权转让给国检集团,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600万元。本次合作完成后,国检集团持有上海美诺福55%股权,上海美诺福成为国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本次交易对方与国检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上海视琪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Q8E9XL

(三)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四)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梅林路1、2、4、5、7、8、10、11幢

(五)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吉佳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420749F

(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四)成立时间:2001年9月18日

(五)注册资本:5,065.065万元

(六)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785号9幢416室

(七)法定代表人:陈波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等。

(九)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88号审计报告。

(十)资质与业务情况:

上海美诺福成立于2001年,其所处行业属于为企业提供实验室自动化、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的工业服务业。主营业务包括实验室自动化设计、制造、集成业务(成套系统设备、信息化软件、自动化设备以及单体产品),检化验设备综合性运行、维保、检修工作等,客户主要集中在各大钢铁企业、水泥企业及设计院。上海美诺福目前拥有50余项专利,近20项软件著作权,同时在全国建立了27个专业技术服务站。

(十一)本次收购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收购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十二)本次收购后法人治理:

本次合作完成后,国检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实施管控,具体法人治理结构安排如下:

1.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国检集团提名3名,上海精琪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精琪”)提名2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国检集团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2.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国检集团提名1名,上海精琪提名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1名,由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国检集团提名,监事会选举产生。

3.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以上均由董事会聘任。承诺期间(2021年-2023年)总经理由上海精琪提名,承诺期后总经理由国检集团提名;财务负责人由国检集团提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

(十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 评估报告基本信息

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8日出具的《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模拟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88号)和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9日出具的《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390号),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上海美诺福审计后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536.03万元,评估价值为52,661.00万元。

本次评估具体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上海美诺福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上海美诺福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3)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4)假设被评估单位保持稳定的市场营销能力,经营状况符合正常的发展趋势;(5)假设经济寿命期内每年利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成本均匀发生;(6)被评估单位经营方式、管理、技术团队不发生重大变化,销售渠道不发生重大变化;(7)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资产权属资料真实、合法、完整,评估人员在能力范围内收集到的评估资料真实、可信;(8)假设经营期限内每年的现金流入、流出均匀发生;(9)经营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稳定;(10)假设管理层尽职尽责,无违法违规情况;(11)假设生产经营按规章制度进行,无违规操作情况;(12)被评估单位客户数量、规模相对稳定,原有客户的流失可以由新增客户及时替代。

2. 评估方法选择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采用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39,945.82万元,差异率为314.16%。评估师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全面、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价值,更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选取收益法得出的评估价值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其主要原因: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对被评估企业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折现,该折现值不仅能够体现标的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组合成为一个有机的并持续经营的综合体所能发挥的总体收益能力,重要是还能够充分体现技术优势的成果,同时包含了账外其他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故收益法结果更能充分和全面反映企业各要素的综合价值。因此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上海美诺福是国内领先的实验室自动化系统集成商和检测设备综合服务商,多年来致力于实验室自动化的自主设计、制造、集成业务,经过多年技术储备,上海美诺福在钢铁及水泥领域实验室自动化、智能化技术达到了国内外先进水平,同时储备了大量的客户资源,未来在钢铁、水泥、有色等领域的业务拓展对企业的价值将带来较大正面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的价值,收益法的结论更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 收益法结论计算过程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即经济收益流是公司全部投资资本(全部股东权益和有息债务)产生的现金流。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有息债务

由于被评估单位具有开阔的市场,企业未来可以长期经营,未发现企业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上海美诺福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计算见下表:

单位:万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的甲方为国检集团,乙方一为上海视琪,乙方二为上海美诺福法定代表人陈波。

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乙方一转让的标的股权,乙方一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美诺福将成为甲方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上海美诺福拥有的下属子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即成为甲方间接控股的孙公司。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上海美诺福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52,661.00万元为基础,综合考虑上海美诺福的企业特点,协商确定上海美诺福100%股权的作价为人民币52,000万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600万元。

2.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按以下期限分期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本协议所述先决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具体金额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40%。

(2)在乙方完成交接工作、工商变更及其他约定事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向乙方一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具体金额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45%。

(3)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将作为本协议所述业绩承诺的保证金,具体金额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15%。在承诺期过后,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了承诺业绩的,甲方应在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支付保证金;若乙方未完成承诺业绩的,依照本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条款执行。

(三)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1. 乙方承诺,上海美诺福在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以下合称“承诺期间”)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累积承诺税后净利润为15,100万元。

2. 如果上海美诺福在承诺期间累积实现税后净利润不足15,100万元,则乙方向甲方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补偿金额=(承诺期间累积承诺税后净利润-承诺期间累积实现税后净利润)÷承诺期间累积承诺税后净利润(即15,100万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即28,600万元)。其中承诺期间累积实现税后净利润为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体现的当期期末实现税后净利润的加和。

3. 承诺期间结束后,乙方一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审计机构出具上海美诺福当年会计年度(即2023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业绩补偿款项支付给甲方。

乙方二就乙方一的上述业绩补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 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的公章;乙方二签字并加盖手印。

2. 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获得甲方有权机构的批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次联合重组上海美诺福项目是国检验集团依托现有管理、品牌等优势,在检测行业仪器与装备板块的重组整合的第一步,有助于推动国检集团在工业服务业细分领域(实验室自动化、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拓展,是实现国检集团的战略目标的重要一步。本次合作后,国检集团将整合资源,深度挖掘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业务,加强科技创新、产品转化、市场营销,形成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运营平台,打造检验仪器设备市场服务品牌,进一步提高国检集团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合作完成后,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合作完成后,在运营阶段可能会遇到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国检集团将加快推进与上海美诺福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思路,发挥集团优势和集团效应,同时借鉴优秀子公司的治理经验和发展特点,完善绩效激励措施、强化市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同优势,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报备文件

1.《国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3.《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上海美诺福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1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09:00-10:00

●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国检集团投资者关系邮箱:ctcir@ctc.ac.cn,届时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9月23日上午09:00-10:00举办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09:00-10:00

(二)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说明会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说明会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马振珠先生;

2.公司董事、总经理朱连滨先生;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宋开森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9月23日上午09:00-10: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国检集团投资者关系邮箱:ctcir@ctc.ac.cn,届时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2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将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马振珠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朱连滨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宋开森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