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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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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60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军先生、宫建瑞先生、袁道迎先生、陈灿先生、韩辉锁先生、厉永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安立超先生、彭征安先生、冀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彭征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刘军先生,1977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任铁道部第一勘察设计院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南京东大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营销经理;2007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宫建瑞先生,197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07年6月,任南京东大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部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袁道迎先生,197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南京中电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废水事业部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任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任南京中创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灿先生,198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2月至2006年1月,任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办公室行政专员;2006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部长;2015年9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韩辉锁先生,198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任石家庄环祥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2008年5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河北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厉永兴先生,198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南京东大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4年2月,任江苏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洁技术部首席行业研究员;2014年2月至今,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投资总监,合伙人。

安立超先生,196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至1989年7月,任职于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教研室;1989年8月至1994年3月,任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教研室教研室副主任;1994年4月至2010年9月,任南京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2010年至今,任职于南京理工大学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彭征安先生,197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1998年1月,任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财务部总账会计;1998年月2月至2002年2月,任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02年3月至今,任南京鹏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冀洋先生,198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东南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人员;2017年11月至今,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法院副教授;2001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岗教师、副教授。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6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年林女士、戴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上述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三届监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高年林女士,198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扬州琼花涂装工程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任南京蓝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2年2月,任南京科恒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工艺工程师、物资部经理,成本中心总经理,供应链中心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戴昕先生,198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江苏省嘉庆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研发部主管;2011年3月至2014年9月,任南京科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62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刘彦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刘彦奎先生,198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2008年11月,任西安清华紫光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总监,副总工;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6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高年林女士、戴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关于选举高年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选举戴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64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16日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行政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上网公告附件

1、《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64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公司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

至2021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27日,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9月28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

邮政编码:211100

联系电话:025-84913518

联系人:范凯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