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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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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纽威数控 股票代码:688697

特别提示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威数控”、“本公司”、“发行人”、“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A股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2,666.6700万股,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票数量为66,448,69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34%。公司上市初期A股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制造业”中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2021年9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40倍。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9月2日。

注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7.5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6.09倍,虽然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核心零部件进口依赖风险

公司产品的数控系统采购自发那科等国际供应商,其中公司报告期内向发那科采购数控系统金额分别为10,841.82万元、9,055.48万元和11,858.57万元,占同期数控系统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2.97%、82.13%和79.85%,其供应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公司的转台、刀库、刀塔和齿轮箱等核心功能部件、导轨、丝杠、轴承等传动部件以进口或境外品牌为主,报告期内核心功能部件进口或境外品牌的采购占比分别为93.03%、95.07%和94.67%,传动部件进口或境外品牌的采购占比分别为96.69%、96.15%和95.42%,前述进口或境外品牌核心功能部件和传动部件的供应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上述采购模式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原材料供货周期较长,影响公司及时生产,从而延误交货;(2)进口元器件成本较高,导致公司面临同行业价格竞争压力;(3)受国际贸易纠纷等影响,存在关键元器件断供或因关税增加而采购价格提高的风险。

(二)主要下游行业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数控机床作为制造业的“母机”,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公司数控机床产品的需求具有较大影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模具、阀门、自动化装备、电子设备、航空、船舶、通用设备等众多行业,其中,汽车行业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为20.95%、19.67%、21.67%,占比较高。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提高、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2018年、2019年汽车行业销量分别下降2.8%、8.20%。2020年初,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汽车行业销量进一步下滑,2020年度汽车行业销量同比下降幅度1.78%,若汽车行业持续不景气,汽车行业的数控机床需求萎缩,将对发行人业绩造成负面影响。此外,发行人大型加工中心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工程机械、航空航天、激光设备等大型零件的精密加工,若未来上述行业增速放缓,将导致发行人大型加工中心需求量下降,进而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个别客户存在合同纠纷,其中宁波华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因其与公司2014年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068万元)存在争议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经销商退还预付款及利息788.18万元,赔偿建设工程施工费等直接损失2,413.13万元、可得利益损失3.5亿元。该案件目前已第一次开庭,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尚未判决。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发行人、宁波北斗星银行存款2亿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目前冻结的发行人交通银行美元账户及人民币账户余额合计约1,893.69万元人民币(美元账户余额以2020年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折算)。若发行人通过出具银行保函的方式,以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未获得法院审查通过,由于发行人实际被冻结银行账户余额小于法院裁定冻结金额,发行人存在其他银行账户或财产进一步被冻结或查封、扣押的风险,若公司其他结算账户被进一步冻结,将造成公司相关结算业务需更换结算账户,对公司日常结算业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若本案中宁波华盛除可得利益损失以外的其他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在不考虑合同项下设备剩余价值的情况下,发行人最大可能损失为3,201.31万元,包含退还货款及赔偿利息共计788.18万元、赔偿直接损失2,413.13万元,进而减少当期损益3,201.31万元(税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境外销售及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30多个国家实现了产品销售,主要销售区域为东南亚、俄罗斯、西欧、南美等,实现境外销售收入14,310.53万元、15,098.12万元和13,656.36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87%、15.65%和11.80%。其中,公司北美地区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2.46%、2.12%、1.04%,2018年3月起,美国先后对源产自中国的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且后续不断增加产品目录,公司产品也在美国政府列出的产品目录当中,中美贸易摩擦对于公司业务存在一定程度影响。另外,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境外疫情一直处于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对于公司海外销售业务产品的出口交付、业务拓展亦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2020年全年境外销售实现收入13,656.36万元,较2019年下降9.55%;2020年全年发行人境外承接订单10,220.18万元,与2019年22,440.08万元订单承接额相比,下降幅度较大,预计发行人2021年境外收入低于预期。海外市场拓展受当地政策法规、政治经济局势、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外汇政策、疫情防控进展等多种因素影响,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的海外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此外,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通过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如人民币升值将使得公司产品相对价格上升,降低公司产品的境外市场竞争力或侵蚀公司产品的盈利空间;如人民币贬值则将使得公司承受一定汇兑损益风险。

(五)四名自然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控制公司,公司股权集中度高

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和席超于2020年11月1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确认书》,确认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四方持续共同拥有对纽威数控的控制权,四方在该期间内发生的纽威数控的经营方针、决策、管理层任免、董事及监事的委派或选举、组织机构运作及业务运营的各个方面的一切行为均已事先协商一致;并对纠纷解决机制、期限及协议解除等事项均进行了明确约定;一致行动的期限至纽威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后36个月。

本次发行前,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持股比例分别为20.23%、20.23%、20.23%、20.23%,合计直接持有公司80.94%的股份,公司股权集中度高。本次发行后,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仍将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控股股东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实施影响,其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不一致,进而对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与纽威股份(603699.SH)属于同一控制人下企业,若未能保持独立性将有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

纽威股份(603699.SH)的控股股东为纽威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程章文、王保庆、陆斌、席超,以上四名自然人分别持有纽威集团各25%的股权,对纽威股份(603699.SH)形成间接共同控制。因此,发行人与纽威股份(603699.SH)属于同一控制人下企业。

若发行人与纽威股份(603699.SH)等关联企业不能保持独立性,导致发行人与纽威股份(603699.SH)等关联企业之间发生不合理、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输送,将有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94号”文注册同意,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93号”文批准。公司A股股本为32,666.6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6,644.8696万股于2021年9月17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纽威数控”,证券代码为“688697”。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9月17日

(三)股票简称:纽威数控

(四)扩位简称:纽威数控装备

(五)股票代码:688697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326,666,7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81,666,7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6,448,696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60,218,004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2,250,005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514个。中签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967,999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总量的7.13%,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8%,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63%。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发行人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7.55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2,666.6700万股,由此计算对应发行后市值为人民币24.66亿元,不低于10亿元。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0240号),2020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6,455.75万元,高于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52.54万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的第一套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和席超,合计持有发行人19,83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80.94%,基本情况如下:

王保庆先生,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为3205031957********。1982年至1997年任苏州阀门厂副厂长;1997年至今任纽威集团董事长;2002年至今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至2014年历任苏州纽威铸造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05年至今任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今任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至今任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纽威流体控制(苏州)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程章文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为2101031965********。1986年至1996年先后供职于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上海盛京国际贸易公司;1997年至今任纽威集团董事;2002年至今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至2014年历任苏州纽威铸造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今任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今历任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监事、董事;2018年至今任纽威流体控制(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陆斌先生,196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为3205031960********。1983年至1996年任苏州阀门厂科长;1997年至今任纽威集团董事;2002年至今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2014年历任苏州纽威铸造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今任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今历任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监事、董事;2011年至今任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任纽威流体控制(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席超先生,195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为3205031958********。1982年至1997年就职于苏州阀门厂;1997年至今任纽威集团董事,2002年至今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至2014年历任苏州纽威铸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05年至今任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今任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纽威流体控制(苏州)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和席超,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24个月内未发生变更。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和席超等四名自然人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对公司稳定的控制结构,并均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其中程章文任公司董事长,王保庆任公司总经理,程章文和席超任公司董事。以上四名自然人已有多年的紧密的合作关系,沟通、协调机制畅通,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上均保持一致意见。

(二)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6年。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监事。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6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6名,基本情况如下: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不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限售安排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中信建投纽威数控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纽威数控员工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纽威数控员工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纽威数控员工资管计划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八、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之“(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止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除通过苏州新有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行员工持股(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五、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其他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通过苏州新有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行员工持股,苏州新有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1,470.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

(一)基本情况

(二)合伙人构成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24,500.00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8,166.6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持公司A股数量前十名股东如下:

单位:万股

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八、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数量为8,166.6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225.00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225.0005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15.00%,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其中,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纽威数控员工资管计划。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信建投投资。

2、跟投数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中信建投投资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跟投股数为408.3335万股。

3、限售期

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纽威数控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总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即816.6670万股。

1、基本情况

2、参与人员姓名、职务、认购金额与比例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方案的议案》。纽威数控员工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姓名、职务、缴纳金额、份额比例如下:

注:1、上述认购人均为公司核心员工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洪利清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余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限售期

纽威数控员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8,166.6700万股。

二、发行价格:7.55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26.09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2.30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0.29元(按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28元(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1,658.36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427.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30.37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1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9月13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26,666,7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326,666,700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

十、募集资金净额:57,230.37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60665户。

(下转28版)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浔阳江路69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O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