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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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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永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 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11:0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6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董事长李永胜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副董事长李永强先生、董事李铭浚先生、独立董事胡卫华先生、独立董事梁穆春女士、独立董事邓春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相应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豁免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下午02:30,会议通知见同日发布的公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4)。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做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8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

至2021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9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等公告及附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依顿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一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 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528445

电 话:0760-22813684

传 真:0760-85401052

联 系 人:林 海 、 郭燕婷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陈素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监事长陈素蓉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议案的提请、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

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截止本公告日,依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顿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33,118,2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1%,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依顿投资控制公司63.41%股份,本次涉及协议转让的股份包括对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股份协议转让的293,741,816股股份及为确保九洲集团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对无关联第三方股份协议转让的50,021,975股股份,合计为 343,763,791股,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合共占其持股总数的 54.30%,因此需要豁免上述自愿锁定承诺方能完成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交易。

● 上述豁免仅限于本次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

● 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年 9 月 1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发来的《关于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宜的函》,拟申请豁免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

2021 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作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关联董事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就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内容

1、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已履行完毕)

2、通过依顿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High Tree Limited(高树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依顿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依顿投资。(已履行完毕)

3、通过高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高树有限公司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高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

4、担任本公司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同时承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正在履行中)

5、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以及通过依顿投资、高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同时承诺: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公司/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内容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豁免自愿性承诺的原因和依据

1、豁免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精度、高密度双层及多层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销售,主营业务与宏观经济及电子产业的发展状况、发展趋势密切相关。近年来,由于宏观经济波动、疫情、公司下游客户采购需求等因素,公司业绩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外主体,在海外疫情持续爆发、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稳定的情况下,公司急需引入实力强大的内资股东助力开拓境内市场。此外,我国PCB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同行业上市公司正积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地位存在下降趋势,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稳定但面临较大的竞争和经营压力,未来的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需要得到进一步支持。

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及李铭浚先生为更有效地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加快产业和资本的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拓宽公司业务空间,同时基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拟让渡公司控制权,为公司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控股股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力支持公司的长远发展。

2021年9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与九洲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依顿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93,741,8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九洲集团,九洲集团拟受让标的股份。为确保九洲集团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依顿投资拟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向不与其构成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资管计划)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0,021,97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以下简称“向第三方转让”)。

九洲集团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之一,经过持续地创新发展,已成为专注于电子信息产业的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智能、安全、可靠的高端装备制造系统和智慧应用与服务。九洲集团是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软件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九洲集团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良好的资源互补性,能与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未来,国有资本的介入将有利于发挥地方国资的资源优势和资金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支持,助力公司开拓境内PCB市场;同时,有利于发挥民营企业与地方国资的体制优势互补作用,保持公司发展战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2、豁免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不属于法定承诺,系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的自愿性承诺,该承诺不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实施和完成的前提条件或必备条款。此次豁免承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豁免上述自愿性承诺的相关事项。

四、本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申请豁免自愿性承诺是为了引入新的投资者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让。公司引入国有资本控股,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与股东优势资源协同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拓宽公司业务空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保持现有管理团队稳定,继续聚焦主营业务,保持发展战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申请豁免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上市时自愿补充的股份锁定承诺,并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强制作出的承诺,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额外的负担或不利影响。本次豁免事项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提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议案的提请、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9 月 16 日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21-037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8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客运运力投入(按可利用座公里计)同比下降40.82%,其中国内和国际分别同比下降41.60%和24.00%,地区同比上升169.84%;旅客周转量(按收入客公里计)同比下降51.23%,其中国内和国际分别同比下降52.21%和21.39%,地区同比上升65.07%;客座率为60.33%,同比下降12.87个百分点,其中国内和地区分别同比下降13.41和19.71个百分点,国际同比上升1.99个百分点。

货运方面,2021年8月货运运力投入(按可利用吨公里一货邮运计)同比下降30.83%;货邮周转量(按收入吨公里一货邮运计)同比下降13.02%;货邮载运率为61.17%,同比上升12.53个百分点。

2021年8月,本集团新增主要航线情况如下:哈尔滨-武汉-哈尔滨、天津-长春-天津、深圳-海口-深圳、杭州-乌鲁木齐-杭州(均为每周七班)。

2021年8月,本集团引进3架飞机(包括1架A321 NEO、1架A320 NEO和1架ARJ21)。截至2021年8月底,本集团合计运营872架飞机,具体保有情况如下:

2021年8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注:1、收入客公里是指飞行公里乘以运载旅客人数;

2、收入吨公里是指飞行公里乘以运载(乘客及货邮)吨位量;

3、收入吨公里一货邮运是指飞行公里乘以运载货物及邮件吨位量;

4、可利用座公里是指飞行公里乘以可出售座位数量;

5、可利用吨公里指飞行公里乘以可用运载吨位数量;

6、可利用吨公里一货邮运是指飞行公里乘以可运载货物及邮件吨位数量;

7、客座率指以收入客公里除以可利用座公里所得的百分比;

8、货邮载运率指以收入吨公里一货邮运除以可利用吨公里一货邮运所得的百分比;

9、总体载运率指以收入吨公里除以可利用吨公里所得的百分比。

以上主要运营数据来自本集团内部初步统计,后续可能相应调整或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持有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00,343,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西藏海涵累计质押数量为300,343,15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574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021年9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西藏海涵关于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于2021年9月13日进行重新质押,详情请见下文。

二、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情况

2、西藏海涵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后,西藏海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关于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为:2021S00974),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注册证书基本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

英文名:Valsartan and Amlodipine Tablets(Ⅰ)

主要成分:缬沙坦、苯磺酸氨氯地平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药品有效期:18个月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716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注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相关信息及市场情况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适应症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是由缬沙坦(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受体拮抗剂)与氨氯地平(钙离子拮抗剂)组成的固定剂量复方降压药,原研厂为诺华制药(Novartis),于2007年在欧盟和美国批准上市,商品名为EXFORGE,2009年底进入中国市场,商品名为倍博特。公司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按化学药品4类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除原研诺华外,该药品全球主要生产厂商有 MYLAN、TEVA等,国内生产厂商主要有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花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另有13家企业在申报生产。经查询中康数据库,2020年缬沙坦氨氯地平片国内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8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的研发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2,310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获批,有助于补充和丰富公司心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的产品管线,并为公司后续开展高端仿制药研发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目前,该药品获批不会对公司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的销售也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药品获得注册证书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56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设立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以进一步拓展整合种猪育种和生猪养殖业务。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2、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设立新公司的相关事项尚需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国资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拟以认缴形式独资设立新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后续根据业务需要分批缴纳);由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股权结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杨庄窠乡甄家沟

经营范围:

畜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动物饲养;生产经营种畜禽;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销售有机肥、饲料;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深入贯彻国家鼓励生猪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布局,掌控自有生猪资源供应。公司通过设立新公司,增强产业链上游生猪的供应保障能力,为公司下一步拓展生猪养殖产能,促进种猪品种的更新迭代,积累种源优势,实现公司生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实施可能存在行业竞争风险以及猪周期波动的风险,公司将依托“小店”子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完善种猪繁育体系,提升育种规模和质量,通过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实现自繁自养,降低猪周期波动风险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利于强化公司猪肉产业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产业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54号公告《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股份回购决议的前一交易日(2021年9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9月9日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

二、2021年9月9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