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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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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明翱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红良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为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静安大融城)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签署〈流动性支持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签署〈差额补足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签署〈优先收购权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采用逐项表决,子议案1.01、1.02、1.03、1.04均表决通过。

2、议案1.01、1.02、1.03、1.0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旭峰 朱晓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