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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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5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潘丁睿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潘艺尹、师银郎,独立董事张文、崔艳秋、马新智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潘丁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潘锦海、乌鲁木齐博瑞尚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金汇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00,363,434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曹一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58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雷彪先生持有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70,400,000股的5%。雷彪先生所持股份均为2021年1月12日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雷彪先生拟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888,8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153%。

若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雷彪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雷彪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