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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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09:15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5,952,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92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所持股份数为302,961,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6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数为2,990,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527,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股份数为8,536,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数为2,990,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1%。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5,928,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04,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6%。反对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叶晔律师、幸黄华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