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9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0票。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沈志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0票。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0票。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沈志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补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专项意见

四、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和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44,350,96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950,120.98元,转增137,740,386股。

2021年5月11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344,350,966股变更为482,091,352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1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情况:根据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担保方式,主要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 担保期限: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和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公司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不包含控股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17亿元。

2021年9月15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金融机构授信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不含并购贷款,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增加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直租、售后回租、保理、委托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二、被担保人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增加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详细情况如下:

全资子公司:为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龙蟠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级全资子公司: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为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上述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4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8,209.1352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润滑油、石油添加剂、制动液、防冻液调和、销售;汽车配件、润滑剂生产、销售;汽车养护用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305,988.64万元,净资产为178,815.45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47,999.06万元,净利润9,224.49万元。

(2)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汽车用品、环保产品、车用尿素、润滑剂、添加剂、汽车零配件、尿素加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环保设备、汽车保养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润滑油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51,731.26万元,净资产为20,045.24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43,730.48万元,净利润5,095.43万元。

(3)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环保纳米新材料、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加注设备、塑料包装材料、汽车养护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车用化学品、汽车用品、空气净化产品、汽保设备、清洁用品及设备、汽车儿童安全座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31,311.50万元,净资产为20,326.03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267.22万元,净利润914.57万元。

(4)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材料、复合材料、车辆新材料、设备与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792.53万元,净资产为4,888.22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3,383.97万元,净利润353.24万元。

(5)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辽河一街36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3,949.88万元,净资产为27,639.99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1,606.10万元,净利润1,515.38万元。

(6)龙蟠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双丰路5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龙蟠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产总额为6,599.82万元,净资产为6,588.27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9.42万元。

(7)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9,990.74万元,净资产为9,921.37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144.48万元,净利润-57.39万元。

(8)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37幢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205.41万元,净资产为202.96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93.45万元,净利润12.60万元。

(9)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余家湖工业区天舜大道20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并未设定相关许可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于2021年4月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暂无财务数据。

(10)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秦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洗涤机械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1,705.13万元,净资产为1,288.51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952.85万元,净利润55.16万元。

(11)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6,772.38万元,净资产为5,680.19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2万元。

(12)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41.42万元,净资产为838.73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27万元。

(13)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临泽路与长城街交叉口北,东西420米,南北300米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1,499.62万元,净资产为1,498.10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万元。

(14)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清河南道1号部分厂房

法定代表人:赵荣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净资产为50.00万元,2021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5)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7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亿晶路9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8,446.19万元,净资产为26,076.07万元,自成立日至2021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3.93万元。

(16)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席小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82,286.07万元,净资产为32,508.08万元,自收购日至2021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8,937.72万元,净利润835.80万元。

(17)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兴宝道9号

法定代表人:黄友元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64,234.63万元,净资产为30,769.53万元,自收购日至2021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12,675.26万元,净利润1,370.46万元。

(三)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和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为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其余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认定,公司向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大于持股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5DB5R9C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宁东路368号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沈志勇、张羿

南京金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新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2、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EAYB5M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石俊峰、席小兵

常州优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参与新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3、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29091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1、2、3、4、5、6栋、7栋A、7栋B、8栋

注册资本:48,538.61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主要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岳敏、葛卫东、贺雪琴、张啸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63,610.92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1,033.21万元,营业收入为420,698.65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40.8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6JGGEXT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汇智产业园科创大厦A座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薛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新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增加2021年度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24%;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24%。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为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有助于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为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互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支持其正常融资需求,推动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

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情况

2021年9月15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金融机构授信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不含并购贷款,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增加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直租、售后回租、保理、委托贷款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顺利实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及其配偶朱香兰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本次授信提供相关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具体担保范围如下:

全资子公司:为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龙蟠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级全资子公司: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协议。

(四)石俊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香兰女士与石俊峰先生系夫妻关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担保。

(五)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石俊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212,662,195股。

朱香兰女士,与石俊峰系夫妻关系,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23,618,649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石俊峰先生和朱香兰女士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在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六、该关联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

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做出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操作的指导原则,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关联担保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及融资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解决了公司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五)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放弃行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保荐机构同意石俊峰、朱香兰夫妇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将按照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确定。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常州锂源可循环办理相关借款。

因关联人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贝利”)、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优贝利”)、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超利”)未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常州锂源之间发生此类借款暨关联交易累计次数1次,借款金额为2.02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确保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将按照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确定。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常州锂源可循环办理相关借款。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十七)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因以上关联人均未向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最终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5,7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南京金贝利、常州优贝利和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立的持股平台且由公司高管或监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贝特瑞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公司控股公司10%以上的股权,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5DB5R9C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宁东路368号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沈志勇、张羿

南京金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新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2、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EAYB5M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石俊峰、席小兵

常州优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参与新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3、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29091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1、2、3、4、5、6栋、7栋A、7栋B、8栋

注册资本:48538.61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主要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岳敏、葛卫东、贺雪琴、张啸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63,610.92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1,033.21万元,营业收入为420,698.65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40.8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6JGGEXT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汇智产业园科创大厦A座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薛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薛杰、解一超

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新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名称和类别

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

(二)本次借款方案

资金需求方: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提供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额度:向常州锂源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资金占用费率:借款利率将按照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确定

资金用途:用于常州锂源日常生产经营和各投资项目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经各方充分协商,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与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的利率相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常州锂源之间发生此类借款暨关联交易累计次数1次,借款金额为2.02亿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基于对控股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保障了常州锂源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和各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常州锂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沈志勇回避表决。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借款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子公司提供临时周转资金。借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项借款未损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借款。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借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胡晓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晓明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提名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成轩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耿成轩女士的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耿成轩女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也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上述提名方式、程序及提名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合法、合规,其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上述提名事项没有异议。我们同意提名耿成轩女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孟广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孟广生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胡人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胡人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日,胡人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一:耿成轩女士简历

耿成轩,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会计学科带头人,校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航空工业产学研用管理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人民政府政策咨询专家。曾任兰州财经大学(原兰州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学系主任。

附件二:胡人杰先生简历

胡人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至2010年,就职于南京大亿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网络管理员、网络工程师、资讯科长;2010年至今,历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IT主管、IT经理。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7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石俊峰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9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4.11%股份的股东石俊峰,在2021年9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增加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4)《关于补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9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27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7日

至2021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至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至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议案12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沈志勇、张羿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 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有股份减持的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8,3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3%,占公司总股本的3.81%。

●公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市盈率较高,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9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石俊峰、朱香兰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俊峰、朱香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告、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董事沈志勇先生于2021年9月1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该减持行为已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公告。除上述董事减持行为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为润滑油等相关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二)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三)公司5%以下股东及董事、高管有股份减持的计划

1、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减持计划还未结束,存在继续减持的可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的减持若到达披露的规则,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减持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5%以下的股东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于减持计划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20,913股和5,779,571股,目前集中竞价部分尚未减持完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662,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1%。石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香兰女士、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42,583,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石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8,3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3%,占公司总股本的3.81%。

(五)公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截止2021年9月15日,公司动态市盈率为82.36倍,高于同行业平均值,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