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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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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59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9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泰信财富为销售机构,同时参加泰信财富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1年9月22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泰信财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泰信财富的规定为准。

从2021年9月22日起,投资人通过泰信财富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业务,其申购费率享有折扣优惠(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原费率请阅读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具体实施费率优惠的范围及优惠措施以泰信财富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泰信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10层1012

邮编:100020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388(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msjyfund.com.cn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邮编:518038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以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泰信财富咨询以及办理开户、认购、申购等相关基金业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民生加银康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恢复大额申购、

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定于2021年9月22日起恢复民生加银康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本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发布的《民生加银康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中对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性规定不再执行。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养老目标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97755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64%)的毕心德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19%)。

持有公司股份1515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毕松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84%)。

持有公司股份2311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8%)的董事杨丙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70%)。

持有公司股份1305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的副总经理邱建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37%)。

持有公司股份830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的副总经理毕耜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06%)。

持有公司股份14957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副总经理杨丙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84%)。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分别收到控股股东毕心德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毕松羚先生、董事杨丙刚先生、副总经理邱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毕耜新先生及副总经理杨丙生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毕心德先生减持系需求资金,用于归还质押借款,其余人员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毕心德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区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毕松羚先生、杨丙刚先生、邱建军先生、毕耜新先生、杨丙生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做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毕心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长,还遵守以公司董事身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但以不同身份作出相同承诺的,锁定期限不累加。4、前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的股票,若回购价低于减持价,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 个工作日内将所得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毕心德先生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本人所作的股份锁定承诺。2、本人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没有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意向。3、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违反承诺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得减持。(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并在取得该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毕松羚先生、杨丙刚先生、邱建军先生、毕耜新先生及杨丙生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各减持人员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1-06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365,530,1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按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实施。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65,530,1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1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9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9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9月16日至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和增发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或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的数量或行权价格。

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6元/股调整为2.57元/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54元/股。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调整,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大道1号

咨询联系人:刘博、肖亮满

咨询电话:0760-88555306

咨询邮箱:ir@broad-ocean.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103号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承烈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的公司董事李朝珍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8,285,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6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6,709,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74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57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3%。

(4)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74,8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6%;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85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428%;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5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5%。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78,9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861,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902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0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12,5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2%;反对47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394,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3.1116%;反对4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87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贺秋平律师、赵玉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61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1年9月16日,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7,244,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030%。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 210,221,311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5087%,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 :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潘呈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55,611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880,611股,限售股(高管锁定股)22,275,000股。

注2: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已提示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股份质押率较高的风险,其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并将妥善统筹资金安排,通过积极调整附属企业融资结构等多种方式,降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率。如若后续二级市场进一步剧烈波动导致有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处置对外投资等)、追加质押物(不动产等)以及与债权人和质权人协商增信等应对措施防范触发平仓风险,以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权益变化及潜在处置风险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中任思龙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股票质押式延期购回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任思龙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加速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额度自双方正式签署保理业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本次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额度自双方正式签署保理业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理类型: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或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7、实施方式:在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加速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金结构。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该项业务。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2,706,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23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1,195,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40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10,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8%。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60,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496,34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反对1,210,17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0,2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60%;反对1,210,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5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郭芷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