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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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202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代财务总监)、董事兼总经理王晓丹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玉萍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9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5,300,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316%。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5,231,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24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413,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51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14,344,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为6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7,550,60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413,16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87,749,422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调整与海鑫资产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97,550,60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413,16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87,749,422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李兆存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