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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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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4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30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9月6日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以下73名核查对象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公司尚未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46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新建先生主持。会议表决为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文玲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为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8月31日发布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肖侠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李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1年9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7,147,918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8.44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750,464.69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生猪养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9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猪养殖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股权收购获得广西钦州50亩工业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于饲料厂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饲料产业发展规划和广西新区发展需求,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获得广西钦州50亩工业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于建设年产规模45万吨(一期建设27万吨,预留18万吨)饲料厂,以快速抢占市场。交易标的为广西濣得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濣得”)100%股权并获得其合法拥有的以下资产:

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区,占地50亩的工业用地,地上已建成两个仓库(1.27万平米),办公楼(2,380平米)和宿舍楼(3,400平米)。

经协商本次收购对价为2,780.00万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为喻斌等五位自然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拟投资项目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7,147,918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8.44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750,464.69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生猪养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9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猪养殖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事项已同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并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7,147,918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8.44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750,464.69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生猪养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9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猪养殖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5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高风险投资行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5、《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2号】;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1一044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翟峰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梁妍女士、公司内控负责人郑飞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1-045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31日,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集团”)来函,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整体划入该新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出具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中国中化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及于2021年9月4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等公告。

2021年9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化来函,中国化工集团股权划入中国中化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蓝田二厂区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晋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李文平、独立董事周宇、杨一川、沈维涛因漳州周边地区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吉璆梅、蔡育玲因疫情防控要求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曾四新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总工程师林振元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殷庆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或“公司”)自前次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止,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5,890,7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14%,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自前次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止,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5,890,700.00元,前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均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

本次披露的政府补助预计对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15,890,700.00元,具体会计处理:15,745,0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145,7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1-07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9月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97684368N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郜春海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04日

营业期限:2009年12月04日至长期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101室

经营范围:经营SMT生产线(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同时,公司办公地址也由未核定街道和门牌号之前的“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与南四环西路交叉路口东侧往南约150米,交控大厦”同步修改为“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投资者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以上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变更后具体信息如下:

1、投资者热线:010-83606086

2、传真号码:010-83606009

3、投资者邮箱:ir@bj-tct.com

4、公司网址:www.bj-tct.com

5、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