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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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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2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4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2,000万元;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65期(32220210906003);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J款(21ZH275J)

● 委托理财期限:181天;7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龙杰”)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65期):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J款):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中国工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观察期内的美元兑日元汇率进行观测,严格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收益条件支付投资者产品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受托方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受托方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为张家港海关路支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3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为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支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39),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1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8.8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65期);

2、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J款)。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4,000万元

●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3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新泉”)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泉”)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产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泉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上述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募集资金来源、基本情况及管理和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771,233.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608.56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5,597.1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净收入428.55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7,597.11万元,存储于理财账户4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上海新泉购买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投资业务有关的信息。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的投向,在上述结构性存款的存期内,公司将与工商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上海新泉购买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上海新泉购买的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D款,该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三)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该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结构性存款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四、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21,221.08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4,000万元,占2021年半年度末货币资金的3.30%。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徐进先生、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小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逐项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崔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8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1-07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至2021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398,98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36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96,521,9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15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460,7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422,6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6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460,7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8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8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14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74,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672%;反对14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9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经公司事后审查发现,因相关人员疏忽,部分内容有误,为避免歧义,现就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之议案一

更正前:

同意公司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其中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合计持股81.2%,胜利精密持股19.80%,计划未来通过合资公司收购富强科技100%股权和JOT 100%股权……拓展在锂电池隔膜生产设备制造及技术改造升级方面的业务。

更正后:

同意公司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其中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合计持股80.2%,胜利精密持股19.80%,计划未来通过合资公司收购富强科技100%股权和JOT 100%股权……拓展在锂电池隔膜生产设备制造及技术改造升级方面的业务。

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之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更正前:

收购方拟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合计在合资公司持股81.2%,胜利精密在合资公司持股19.80%,计划未来通过合资公司收购富强科技100%股权、合资公司设立的香港子公司收购JOT 100%股份。

更正后:

收购方拟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合计在合资公司持股80.2%,胜利精密在合资公司持股19.80%,计划未来通过合资公司收购富强科技100%股权、合资公司设立的香港子公司收购JOT 100%股份。

2、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更正前: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方拟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合计持股81.20%,胜利精密持股19.80%,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8亿元人民币(根据需要调整),计划未来通过合资公司收购富强科技100%股权,合资公司设立的香港子公司收购JOT 100%股份。

更正后: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方拟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恩捷股份及其关联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合计持股80.20%,胜利精密持股19.80%,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8亿元人民币(根据需要调整),计划未来通过合资公司收购富强科技100%股权,合资公司设立的香港子公司收购JOT 100%股份。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