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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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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2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港中小企;扩位简称: 港中小企 LOF;交易代码:501023;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2021年09月15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08元,相对于当日1.236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8.19%。截至2021年09月16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37元,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较大损失。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09月09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关于终止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议案,则本基金将根据安排尽快进入清算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办理本基金终止上市等业务,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将不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09月09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停牌及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已于2021年09月09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宏观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1年8月19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17:00止。2021年9月1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8月19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645,024,679.52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27,427,270.3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76%,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和《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27,427,270.36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基金法》和《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21年9月16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9月16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本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9月16日起对本基金实施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上述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应更新。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加江苏银行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江苏银行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网点柜台等渠道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21年09月19日至2021年09月29日,活动时间若有调整,江苏银行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适用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的、由江苏银行销售的所有基金产品,包括已发行的以及将来发行的产品。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鹏华基金或江苏银行另行公告确定。

四、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江苏银行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网点柜台等渠道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认、申购费率0.1折优惠。认、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费率折扣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江苏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江苏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江苏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站:www.jsbchina.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7日